一种圆形定子粗线三针内绕式绕线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43401阅读:641来源:国知局
一种圆形定子粗线三针内绕式绕线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生产设备,具体涉及一种绕线机。



背景技术:

绕线机是把线状的物体缠绕到特定的工件上的设备,通常用于电机铜线缠绕。常用绕线机绕制的线多为漆包铜线(绕制电子、电器产品的电感线圈),漆包铝线,纺织线(绕制纺织机用的纱锭、线团),还有绕制电热器具用的电热线以及焊锡线,电线,电缆等。

它通常主要由主轴系统、排线系统、控制系统、机械结构和附件等部件组成。

绕线机早进行缠绕工作时,绕线嘴要进行上下、左右的复合运动,形成圆周式的运动轨迹实现绕线,同时也要进行前后的移动,以便于排线。一般的绕线机,绕线嘴的上下运动、左右运动均由特定的电机带动,并且电机要随整个机架一齐与绕线嘴同步进行运动,这样就增大了电机的负荷,造成功率的浪费和生产成本的增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具有曲轴式绕线机构和凸轮往复式绕线机构的圆形定子粗线三针内绕式绕线机。

为实现该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圆形定子粗线三针内绕式绕线机,该绕线机包括有机架、绕线嘴、左右移动驱动电机、上下移动驱动电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绕线机还包括有绕线嘴动力传导系统,该绕线嘴动力传导系统包括有上下行动力传导系统和左右摆动动力传导系统以及传导主轴。

优选地,所述上下行动力传导系统包括有传导电机运动的传导轮、偏心轮、以及与偏心轮销连接的传导架,所述传导架上设置有与所述销连接的连接块,所述连接块套设在横向设置于所述传导架上的水平轴上,并可沿所述水平轴左右移动。

优选地,所述左右摆动传导系统包括有与所述机架固定连接的支座,安装在所述支座上的转动轮,所述转动轮与所述左右移动驱动电机连接,所述转动轮上开设有轨迹槽,所述轨迹槽在所述转动轮的圆周方向为闭合环槽,所述轨迹槽轨迹线沿所述转动轮的径向有偏摆。

优选地,所述传导主轴与所述传导架轴承连接,其可相对于所述传导架周向转动,在所述传导主轴上固定连接有导销座,所述导销座上固定连接有一导销,所述导销端头部的尺寸与所述轨迹槽的尺寸相匹配。

优选地,所述传导架的两端各设置有一个导向轴,所述导向轴的另一端自由插入对应开设在所述支座上的导向孔内。

本实用新型中,绕线嘴上下行动力传导系统和左右摆动动力传导系统以及运动传导轴的设计,即实现了绕线嘴的周向运动,也使得驱动绕线嘴上下行运动、左右摆动运动时,驱动电机不需要随机架运动,节省了电机功率,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A向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如图1-2所示,一种圆形定子粗线三针内绕式绕线机,该绕线机包括有机架、绕线嘴11、左右移动驱动电机15、上下移动驱动电机18,绕线嘴11安装在绕线嘴座10上。该绕线机还包括有绕线嘴动力传导系统,该绕线嘴动力传导系统包括有上下行动力传导系统和左右摆动动力传导系统以及传导主轴12。传导主轴12的顶部与绕线嘴座10固定连接,这就使得,绕线嘴11的动作与传导主轴的动作一致。

上下行动力传导系统包括有传导电机运动的传导轮181和182,与传导轮182轴连接的偏心轮19、以及与偏心轮19销连接的传导架17,传导架17上设置有与销190连接的连接块171,该连接块171套装在横向设置于传导架17上的水平轴170上,使其并可沿水平轴170左右移动。左右摆动传导系统包括有与机架固定连接的支座14,安装在该支座14上的转动轮13,该转动轮13与左右移动驱动电机15连接,同时,该转动轮13上开设有轨迹槽130,该轨迹槽130在转动轮13的圆周方向为闭合环槽,其轨迹线沿转动轮13的径向有偏摆。传导主轴12与传导架17轴承连接,其可相对于传导架17周向转动,在传导主轴12上固定连接有导销座121,导销座121上固定连接有一导销120,该导销120端头部的尺寸与轨迹槽130的尺寸相匹配,这使得,在转动轮转动时,导销可插入轨迹槽130中,而由于该轨迹槽130的轨迹线沿转动轮13的径向有偏摆,使得导销会发生偏摆,进而使得传动主轴发生左右偏摆,进而使绕线嘴11发生左右偏摆。在传导架17的两端各设置有一个导向轴16,该导向轴16的另一端自由插入对应开设在支座14上的导向孔内。

在绕线机工作时,偏心轮19的旋转带动传导架17和传导主轴12上下移动,而转动轮13的旋转,使得导销座121产生左右偏摆,进而使传导主轴12发生左右偏摆。传导主轴12的上下移动和左右偏摆带动绕线嘴11做相应的动作,从而使其完成绕线任务。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构思加以等同替代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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