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大型救援车辆电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88154阅读:17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工程机械动力系统领域,尤其涉及到一种大型救援车辆电机。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生活的质量和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工程机械已经成为大型项目施工、城市救援等不可缺少工具,随着全国大建设如雨后春笋,每年投入施工的工程机械设备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同时,众所周知,现在大多数的工程机械都是采用燃油来带动发动机运转,其在使用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尾气,因而促生了大型救援车辆的产生。

工程机械电机作为精密机械的主要部件,对执行部件的工作精度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所以对电机的工作状态进行精确检测便成了新的工业要求。大型救援车辆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并且对大型救援车辆电机的特征要求是体积小、重量轻、功率大也即功率密度大。因此为了提高大型救援车辆的性能,现有的电机生产技术还有待于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大型救援车辆电机。

对于本发明的结构改进来说,上述技术问题是这样加以解决的:

一种大型救援车辆电机,包括壳体、定子、转子、风扇、风罩和蓄电池,所述壳体的中间设置有转轴,所述定子设置在转子的外侧,所述壳体内部的一端设置有隔板,所述隔板的一侧设置有所述风扇,所述隔板的另一侧设置有所述定子和所述转子,所述风罩设于所述风扇的外侧,所述蓄电池设于所述风扇的下方,所述壳体外壁上径向分布有散热筋, 所述散热筋外罩有外罩板,所述外罩板上设置有散热槽和散热孔,所述散热槽中设有散热片,所述散热片与所述散热孔错位排列。

进一步的,所述散热筋成径向间隔分布。

进一步的,所述壳体内部还设置有冷却循环系统和智能控制装置。

进一步的,所述冷却循环系统由冷凝器、冷却液和毛细冷凝管构成,所述的冷凝器与智能控制装置连接,所述的冷却液设于毛细冷凝管中,所述的毛细冷凝管与冷凝器的输入输出端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散热孔的内侧设有过滤网。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

1、本发明所述的一种大型救援车辆电机,其内部设有蓄电池,在电机不断发电的过程中,不断的把多余的电能储存到蓄电池中,不仅能够满足车内一些小型用电器的用电需求,也避免因电机突发故障导致车子失控现象的发生;同时冷却循环系统的应用,能够对电机起到很好的散热作用。

2、本发明改变原电机结构使得电机机座形成多通风道散热系统结构,体积不增加的情况下,能有效提高了散热效率,有效地降低电机温升,等效地降低材料成本,达到提高电机功率密度的目的,其特有的结构也提高了电机的机械强度,降低了电机的机械振动,从而有效的避免因温度过高导致线路烧毁问题的发生,从而大大提高了大型救援车辆使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例性实施例的一种大型救援车辆电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定子,3-转子,4-风扇,5-风罩,6-蓄电池,7-转轴,8-隔板,9-冷却循环系统,10-智能控制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明本发明。

实施例1

一种大型救援车辆电机,包括壳体1、定子2、转子3、风扇4、风罩5和蓄电池6,所述壳体1的中间设置有转轴7,所述定子2设置在转子3的外侧,所述壳体1内部的一端设置有隔板8,所述隔板8的一侧设置有所述风扇4,所述隔板8的另一侧设置有所述定子2和所述转子3,所述风罩5设于所述风扇4的外侧,所述蓄电池6设于所述风扇4的下方,所述壳体1外壁上径向分布有散热筋, 所述散热筋成径向间隔分布,所述散热筋外罩有外罩板,所述外罩板上设置有散热槽和散热孔,所述散热槽中设有散热片,所述散热片与所述散热孔错位排列,所述散热孔的内侧设有过滤网。

所述壳体内部还设置有冷却循环系统9和智能控制装置10,所述冷却循环系统由冷凝器、冷却液和毛细冷凝管构成,所述的冷凝器与智能控制装置连接,所述的冷却液设于毛细冷凝管中,所述的毛细冷凝管与冷凝器的输入输出端连接。

实施例2

一种大型救援车辆电机,包括壳体1、定子2、转子3、风扇4、风罩5和蓄电池6,所述壳体1的中间设置有转轴7,所述定子2设置在转子3的外侧,所述壳体1内部的一端设置有隔板8,所述隔板8的一侧设置有所述风扇4,所述隔板8的另一侧设置有所述定子2和所述转子3,所述风罩5设于所述风扇4的外侧,所述蓄电池6设于所述风扇4的下方,所述壳体1外壁上径向分布有散热筋,所述散热筋外罩有外罩板,所述外罩板上设置有散热槽和散热孔,所述散热槽中设有散热片,所述散热片与所述散热孔错位排列。

所述壳体内部还设置有冷却循环系统8和智能控制装置9,所述冷却循环系统由冷凝器、冷却液和毛细冷凝管构成,所述的冷凝器与智能控制装置连接,所述的冷却液设于毛细冷凝管中,所述的毛细冷凝管与冷凝器的输入输出端连接。

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范围,在阅读了本发明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各种等价形式的修改均落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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