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力转换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20776阅读:29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电力转换装置。



背景技术:

一般在电力转换装置中,由于驱动功率半导体元件的驱动电路会降低因重叠与布线的噪声而引起的误动作的影响,所以,被搭载的功率半导体元件的附近。由于功率半导体元件因进行开关控制而发出大量的热量,所以驱动电路容易受到功率半导体元件产生的热量的影响。而且,近年来,由于电力转换装置的环境温度具有越来越苛刻的倾向,所以需要使驱动电路上的搭载电子部件的耐热温度提高进行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般而言,出于电力转换的目的,使用诸如将交流转换成直流的转换器或者将直流转换成交流的转换器之类的电力转换器。特别是在近年来,这种电力转换器的容量增加。因此,在电力转换器中,为了应对诸如发热增加之类的不便,需要对电力转换器进行散热降温冷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力转换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力转换装置,包括机壳,所述机壳内设有驱动电路基板,所述机壳由驱动电路基板分别分成受热腔和散热腔,所述驱动电路基板的一侧上分别设有功率半导体模块、电容器模块和电子部件,所述功率半导体模块、电容器模块和电子部件均设置在受热腔内,所述驱动电路基板的另一侧设有导热板,所述导热板位于散热腔内,所述导热板的另一侧设有散热网层,所述散热网层的另一侧上设有数组散热管,且数组散热管上设有散热曲片,所述散热曲片呈波浪形,所述散热腔的上下两端分别设有空气出口和空气入口,所述空气入口内设有风扇,且风扇设置在散热腔内。

优选的,所述驱动电路基板与导热板之间设有绝缘基层,所述绝缘基层的厚度0.1-0.5mm。

优选的,所述导热板为金属导热板,且金属导热板为铝板或铜板。

优选的,所述散热曲片、散热管均为中空的铝块或铁块或铜块。

优选的,所述散热管和散热曲片的外侧壁上均设有散热翅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导热板、散热曲片、散热管、散热网层和风扇,这样在导热板、散热曲片、散热管与散热网层以及风扇和散热翅片的共同作用下可以实现有效的散热降温,提高散热降温的速度,有利于提高壳体内的热量挥发性能,通过设有绝缘基层,能够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本实用新型采用多层降温散热,使得壳体内的热量得以迅速挥发,保证了其正常使用,也增加了其使用寿命,提高了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壳、2驱动电路基板、3受热腔、4散热腔、5功率半导体模块、6电容器模块、7电子部件、8导热板、9散热网层、10散热管、11散热曲片、12空气入口、13空气出口、14风扇、15绝缘基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一种电力转换装置,包括机壳1,机壳1内设有驱动电路基板2,机壳1由驱动电路基板2分别分成受热腔3和散热腔4,驱动电路基板2的一侧上分别设有功率半导体模块5、电容器模块6和电子部件7,功率半导体模块5、电容器模块6和电子部件7均设置在受热腔3内,驱动电路基板2的另一侧设有导热板8,导热板8位于散热腔4内,驱动电路基板2与导热板8之间设有绝缘基层15,绝缘基层15的厚度0.1-0.5mm,可以根据实际环境或其他限制等进行适宜的变更,导热板8为金属导热板,且金属导热板为铝板或铜板。

导热板8的另一侧设有散热网层9,散热网层9的另一侧上设有数组散热管10,且数组散热管10上设有散热曲片11,散热曲片11呈波浪形,散热管10和散热曲片11的外侧壁上均设有散热翅片,散热曲片11、散热管10均为中空的铝块或铁块或铜块,散热腔4的上下两端分别设有空气出口13和空气入口12,空气入口12内设有风扇14,且风扇14设置在散热腔4内。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导热板8、散热曲片11、散热管10、散热网层9和风扇14,这样在导热板8、散热曲片11、散热管10与散热网层9以及风扇14和散热翅片的共同作用下可以实现有效的散热降温,提高散热降温的速度,有利于提高壳体1内的热量挥发性能,通过设有绝缘基层15,能够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本实用新型采用多层降温散热,使得壳体1内的热量得以迅速挥发,保证了其正常使用,也增加了其使用寿命,提高了安全性。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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