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两阶段充电的电池管理方法,适用于一电池管理系统,所述电池管理系统耦接于充电单元并包括控制单元、时间计数单元、调节单元以及充电电池,所述电池管理方法包括:
所述控制单元建立所述充电电池的工作排程,所述工作排程包括时间戳;
所述控制单元通过所述调节单元控制所述充电单元对所述充电电池开始进行充电至低于所述充电电池的满充电容量的未饱和电量;以及
所述控制单元根据所述时间戳以及所述时间计数单元的计数值判断是否将所述充电电池补充电至所述满充电容量。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管理方法,其中所述控制单元建立所述充电电池的工作排程包括:
当所述充电电池通过放电且经过特定计数量而降至特定电压值或特定电量值时,所述控制单元撷取所述充电电池开始放电的时间点为所述时间戳,其中所述工作排程中所能建立的所述时间戳的数量上限为预设且固定。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池管理方法,其中所述控制单元建立所述充电电池的工作排程另包括:
当所建立的所述时间戳的数量为1时,所述控制单元设定默认值为戳间计数量。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池管理方法,其中所述控制单元根据所述时间戳以及所述时间计数单元的计数值判断是否将所述充电电池补充电至所述满充电容量,包括:
当所述时间计数单元的所述计数量符合默认的固定补充电前计数量时,所述控制单元开始通过所述调节单元控制所述充电单元将所述充电电池补充电至所述满充电容量。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池管理方法,其中所述控制单元于所述工作排程中建立复数个时间戳,且所述控制单元建立所述充电电池的工作排程另包括:
当所述复数个时间戳被建立时,所述控制单元撷取所述时间计数单元从所述复数个时间戳其中每一时间戳开始到下一时间戳为止的计数量为戳间计数量。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池管理方法,其中所述控制单元根据所述时间戳以及所述时间计数单元的计数值判断是否将所述充电电池补充电至所述满充电容量,包括:
所述控制单元根据默认的预留计数量设定补充电前计数量;
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时间计数单元以所述补充电前计数量为计数量从所述时间戳开始倒数;以及
所述控制单元根据所述时间计数单元的倒数计数值判断是否将所述充电电池补充电至所述满充电容量。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池管理方法,另包括:
当所述时间计数单元的所述倒数计数值为特定值,所述控制单元开始通过所述调节单元控制所述充电单元将所述充电电池补充电至所述满充电容量。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池管理方法,其中所述控制单元根据默认的预留计数量设定补充电前计数量量包括:
所述控制单元设定所述戳间计数量减去默认的所述预留计数量所得的差值为所述补充电前计数量。
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池管理方法,其中所述控制单元根据所述时间戳以及所述时间计数单元的计数值判断是否将所述充电电池补充电至所述满充电容量,包括:
所述控制单元根据默认的预留计数量设定补充电前计数量;
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时间计数单元从所述时间戳开始累积计数;以及所述控制单元根据所述时间计数单元的累积计数值与所述补充电前计数量之间的比较结果,判断是否将所述充电电池补充电至所述满充电容量。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池管理方法,另包括:
当所述时间计数单元的所述累积计数值符合所述补充电前计数量,所述控制单元通过所述调节单元控制所述充电单元将所述充电电池补充电至所述满充电容量。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池管理方法,其中所述控制单元根据默认的预留计数量设定补充电前计数量量包括:
所述控制单元设定所述戳间计数量减去默认的所述预留计数量所得的差值为所述补充电前计数量。
12.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池管理方法,其中所述控制单元根据所述时间戳以及所述时间计数单元的计数值判断是否将所述充电电池补充电至所述满充电容量,包括:
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时间计数单元以所述戳间计数量的计数量从所述时间戳开始倒数;以及
所述控制单元根据所述时间计数单元的倒数计数值判断是否将所述充电电池补充电至所述满充电容量。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池管理方法,另包括:
当所述时间计数单元的所述倒数计数值符合默认的预留计数量时,所述控制单元通过所述调节单元控制所述充电单元将所述充电电池补充电至所述满充电容量。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管理方法,其中所述控制单元建立所述充电电池的工作排程包括:
当所述控制单元判断所述充电电池放电的次数达到特定次数时,所述控制单元撷取所述充电电池下次开始放电的时间点为所述时间戳。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管理方法,其中所述控制单元通过所述调节单元控制所述充电单元对所述充电电池开始进行充电至低于所述充电电池的满充电容量的未饱和电量,包括:
所述控制单元通过所述调节单元控制所述充电单元将所述电池充电至实质上介于80%满充电容量与95%满充电容量之间的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