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能质量综合智能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72956发布日期:2018-12-07 22:06阅读:18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能质量综合智能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系统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能质量综合智能调节装置。



背景技术:

伴随着国民经济实力的提高和电力工业的快速的发展,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在工业中逐步得以广泛使用,因此而产生的无功和谐波污染也日益严重。如今各种电力电子装置的大功率开关器件均在非线性状态下工作,这不但使电网系统的功率因数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而且大量的谐波电流也注入到电网中,形成巨大的电力公害,造成电网的不稳定性,不安全和浪费,为此,无功和谐波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传统无功补偿和谐波治理设备和技术,可以达到无功补偿和谐波治理的目的,但是存在缺陷,可概括为:(1)对待一些特殊的无功和谐波能够进行简单的治理(2)现有的技术在同一装置中不能同时处理无功和谐波;(3)传统设备结构的设计松散,体积大,本身功耗大,有色金属耗材也较多,增加了生产成本。(4)设备控制系统容易受到电磁干扰,影响设备的稳定工作。(5)设备容易受到环境温度、湿度、盐雾和静电的影响,造成设备过热、局部放电等故障。(6)设备结构设计复杂,生产效率低,维修更换不方便。(7)对谐波次数频繁发生变化的线性或者非线性负载的滤波效果不是很好;随着现代电力电子技术的发展,人们采用有源电力滤波器替代无源滤波器。有源电力滤波器分单独使用和混合使用两大类, 一般要求时,单独使用即可满足要求,其单独使用,又分并联型和串联型。目前,由于负载接入电网是与主电路并行的,所以称这种方式为并联型。这种形式是有源电力滤波器最基本一种,也是当今应用范围最广的一种。但是现有并联型有源电力滤波器的柜体结构庞大,自身功耗大,谐波滤除范围小,响应速度慢,不能同时治理多种电能质量问题,无自动限流运行功能,智能程度低,仅有模拟显示等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电能质量综合智能调节装置,能够从电压调节、无功补偿、谐波治理三个方面对用电环境进行综合调节控制,从而大大改善电能质量。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电能质量综合智能调节装置,包括处理器,电源、信号采集模块以及输出模块均与处理器电连,所述信号采集模块还与传感器电路模块连接,所述输出模块与电能调节电路模块电连,所述电能调节电路模块包括串联补偿电路模块和并联补偿电路模块,所述串联补偿电路模块包括串联补偿逆变桥电路和串联输出滤波电路,所述串联补偿逆变桥电路与所述串联输出滤波电路串联,所述串联输出滤波电路与变压器串联,所述并联补偿电路模块包括并联补偿逆变桥电路和并联输出滤波电路,所述并联补偿逆变桥电路与所述并联输出滤波电路串联,所述并联补偿电路模块与变压器并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备的技术效果为: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结构的电能质量综合调节装置能够从电压调节、无功补偿、谐波治理三个方面对用电环境进行综合调节控制,从而大大改善电能质量。

附图说明

图1是电能质量综合智能调节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1,对本电能质量综合智能调节装置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一种电能质量综合智能调节装置,包括处理器10,电源20、信号采集模块30以及输出模块40均与处理器10电连,所述信号采集模块30还与传感器电路模块50连接,所述输出模块40与电能调节电路模块60电连,所述电能调节电路模块60包括串联补偿电路模块61和并联补偿电路模块62,所述串联补偿电路模块61包括串联补偿逆变桥电路611和串联输出滤波电路612,所述串联补偿逆变桥电路611与所述串联输出滤波电路612串联,所述串联输出滤波电路612与变压器64串联,所述并联补偿电路模块62包括并联补偿逆变桥电路621和并联输出滤波电路622,所述并联补偿逆变桥电路621与所述并联输出滤波电路622串联,所述并联补偿电路模块62与变压器64并联;

上述的处理器10选用工业控制常用的TMS32OLF2406A芯片,上述的信号采集模块30由信号调理电路31和AD转换器32组成,所述AD转换器32为MAX125芯片;

所述并联补偿逆变桥电路621与保护电路65串联,所述保护电路65与变压器64并联;

所述变压器64的三相与零线之间连接有补偿电容;

所述变压器64与负载70输出端串联连接有滤波器;

上述的输出模块40为PWM控制器,所述PWM控制器与所述串联补偿电路和所述并联补偿电路电连接;

所述处理器10还连接有储存器80和通信接口电路90;所述通信接口电路90为RS485接口电路。

因此,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结构的一种电能质量调节装置能够从电压调节、无功补偿、谐波治理三个方面对用电环境进行综合调节控制,从而大大改善电能质量。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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