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S控制器保护电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352307发布日期:2018-12-21 20:13阅读:334来源:国知局
EPS控制器保护电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转向电气系统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EPS控制器保护电路。



背景技术:

电动助力转向系统(EPS)目前越来越多地成为各车型的标准配置,该系统中的电机是提供转向助力的动力源,通过控制器来控制驱动电机,提供助力扭矩,使得驾驶员仅需要花费很小的力气就能够轻松转向。但是在实际用车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很多复杂的工况,使得EPS电机驱动电路受到损害,导致电机无法工作,从而产生车辆无助力的情况。目前,有采用TVS管来钳住电机端的电压,并利用热量使保险丝熔断,从而保护电路,但若将该方案应用于EPS电机中,则会经常出现切断助力的情况,虽然能够保护电机不受损害,但EPS作为汽车安全功能,高频的失效是不允许的,因此该方案不能有效解决EPS无助力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供一种新型的EPS控制器保护电路。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EPS控制器保护电路,其特点在于,用于保护EPS电机驱动电路,在电机的每一相均连接有保护子电路,所述保护子电路包括二极管、MOS管、TVS管、第一电阻、第二电阻、第三电阻和电容。

电机的一相分别与二极管的一端和TVS管的一端电连接,二极管的另一端与MOS管的源极电连接,MOS管的漏极通过第三电阻接地,TVS管的另一端与第一电阻的一端电连接,第一电阻的另一端分别与MOS管的栅极和电容的一端电连接,电容的另一端通过第二电阻接地。

较佳地,MOS管为NMOS管。

在符合本领域常识的基础上,上述各优选条件,可任意组合,即得本实用新型各较佳实例。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进步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既保护电机不受损害,也保护了电机驱动电路,确保EPS控制器正常工作,使得车辆在异常工况下EPS也能持续提供助力,有效解决EPS无助力的问题,减少客户抱怨。能够有效保护EPS电机驱动电路,避免出现EPS无助力的情况;减小驱动电路失效概率,节省成本;该保护电路能覆盖所有EOS(电气过应力,是一种常见的损害电子器件的方式)失效工况,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EPS控制器保护电路的电路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EPS控制器保护电路,它是在常用EPS电机驱动电路的基础上加入保护电路,如图1所示。

具体地,在电机的每一相均连接有保护子电路,所述保护子电路包括二极管D1、MOS管、TVS管、第一电阻R1、第二电阻R2、第三电阻R3和电容C,MOS管为NMOS管。电机M的一相分别与二极管D1的一端和TVS管的一端电连接,二极管D1的另一端与MOS管的源极电连接,MOS管的漏极通过第三电阻R3接地,TVS管的另一端与第一电阻R1的一端电连接,第一电阻R1的另一端分别与MOS管的栅极和电容C的一端电连接,电容C的另一端通过第二电阻R2接地。

当车辆受到外界撞击或经过颠簸路面等工况,造成EPS电机电压(图1中的K点)异常升高至大于20V时,TVS管击穿导通,再通过调整电阻R1、R2的阻值以及电容C的值,使得J点电压大于开通MOS管的电压,从而控制MOS管导通,此时K点能量通过二极管D1-MOS管-电阻R3线路释放,当K点电压小于20V后,由于电容C的作用,让MOS管能继续导通一段时间,继续卸载能量直至电压恢复正常,从而保护电机驱动电路,也就确保了EPS控制器正常工作。其中,二极管D1的作用是防止MOS的续流二极管对电机产生干扰。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EPS控制器保护电路是在常用EPS电机驱动电路的基础上加入保护电路。当车辆在行驶时受到侧向冲击或者经过颠簸路面时,地面的巨大能量会推动轮胎侧向移动,从而拖动EPS电机转动。此时在EPS电机端会出现瞬时较高电压,作用于驱动电路中。当电机驱动电路电压大于20V时,TVS管击穿使MOS管导通,能量通过MOS管线路卸荷,当电压小于20V后,由于电容C的作用,让MOS管能继续导通一段时间,继续卸载能量直至电压恢复正常。本实用新型既保护电机不受损害,也保护了电机驱动电路,确保EPS控制器正常工作,使得车辆在异常工况下EPS也能持续提供助力,有效解决EPS无助力的问题,减少客户抱怨。

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这些仅是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是由所附权利要求书限定的。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实质的前提下,可以对这些实施方式做出多种变更或修改,但这些变更和修改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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