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加强散热的配电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07733发布日期:2018-12-25 20:33阅读:851来源:国知局
一种加强散热的配电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加强散热的配电房。



背景技术:

配电房内设有起开闭和分配电能作用的高压配电装置,是电力系统控制核心点之一,属于电力控制中枢的末端,遍及每个城市各个角落。配电房的电子元件在工作时发热量大,必须及时散发掉,否则会导致配电房内的温度急速上升,影响电子元件的正常工作,严重时还会出现燃烧爆炸的状况,因此配电房内都会设置有散热装置,但是目前的配电房散热效果不佳,并且散热能耗高,难以保障配电房长效稳定的工作,可靠性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提出的技术任务是对现有技术进行改进,提供一种加强散热的配电房,解决目前技术中的配电房散热效果差,容易导致电子元件工作异常,使用稳定性差的问题。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加强散热的配电房,包括配电房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配电房主体的顶部设置有覆盖整个配电房主体顶面的集雨槽,并且集雨槽上设置有溢流管连接水箱,水箱通过循环泵与制冷设备连接,制冷设备与嵌入设置在配电房主体的墙体内的冷却管连接,并且墙体内侧为设置了若干凸棱的导温板,冷却管与设置在配电房主体外部的散热装置连接,散热装置再通过管道循环至水箱。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加强散热的配电房利用集雨槽能形成阻挡层,避免阳光直照配电房主体而影响配电房主体内部的环境状况,集雨槽中多余的水分流入到水箱内进行水冷循环,起到遮挡降温的作用,同时利用设置在墙体内的冷却管对配电房机进行整体降温,避免出现降温的死角,并且具有凸棱的导温板的导温板增大了热交换的面积,有效提高降温散热效果,保障电子元件长效稳定工作,提高配电房的工作可靠性.

进一步的,所述的墙体的外侧设置有绝热层,降低外界环境对配电房内部的影响,降低散热能耗。

进一步的,所述的绝热层由两层铝塑板以及两层铝塑板之间的聚氨酯泡沫层构成,结构轻型、强度高,有效保护内部元,隔热性能好。

进一步的,所述的导温板为铝合金导温板,结构轻型,导热性能好。

进一步的,所述的冷却管还与设置在集雨槽下部的翅片散热管连接,翅片散热管再通过管道循环至水箱,利用集雨槽来对翅片散热管进行散热,提高散热效率。

进一步的,所述的配电房主体内还设置有温度传感器、烟雾传感器和报警器,实时监控配电房内的环境状况,确保能及时处理故障,提高安全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优点在于: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加强散热的配电房对配电房机进行整体降温,避免出现降温的死角散热效果好,减小外界环境对加强散热的配电房的影响,保障电子元件长效稳定工作,提高配电房的工作可靠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的一种加强散热的配电房,提高散热效果,有效保护配电房内的各电子元件,保证电子元件正常稳定运行,提高使用安全性和可靠性。

如图1所示,一种加强散热的配电房,包括配电房主体,配电房主体的墙体5的外侧为绝热层9,内侧为表面有若干凸棱的导温板7,在绝热层9和导温板7之间设置了冷却管6,绝热层9由两层铝塑板以及两层铝塑板之间的聚氨酯泡沫层构成,导温板7为铝合金导温板,水箱2通过循环泵3与制冷设备4连接,制冷设备4与嵌入设置在墙体5内的冷却管6连接,冷却管6再与设置在配电房主体外部的散热装置8连接,散热装置8再通过管道循环至水箱2,形成一个水冷循环系统,表面有若干凸棱的导温板7增大热交换面积,有效的去配电房内进行降温,配电房主体呈密闭空间,避免灰尘在配电房主体内蓄积影响散热。

同时,在配电房主体的顶部设置有覆盖整个配电房主体顶面的集雨槽1,并且集雨槽1上设置有溢流管连接至水箱2,在集雨槽1下部还设置有翅片散热管10,冷却管6的出水口与翅片散热管10连接,翅片散热管10再通过管道循环至水箱2。集雨槽1内收集雨水后达到遮挡降温的作用,同时利用集雨槽1对翅片散热管10进行降温散热,提高散热效率。

配电房主体内还设置有温度传感器11、烟雾传感器12和报警器13,对配电房内的环境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处理故障,避免事故扩大。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上述优选实施方式不应视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为准。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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