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密封电缆保护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51757发布日期:2019-07-24 09:48阅读:333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密封电缆保护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缆保护设备领域,具体涉及的是一种便密封电缆保护管。



背景技术:

电缆保护管是套设在电缆的表面,用于对电缆形成保护的管道,主要是为了防止虫鼠对电缆的保护层形成破坏,因为一旦电缆的绝缘保护层被破坏后,电缆的导电芯将裸漏在外,这是极其危险的,而且容易导致电缆发生故障,然而现有的电缆保护管在进行安装时,由于要保证电缆的密封性能,所以就需要电缆与保护管紧密贴合,然而由于电缆的长度问题,而且电缆在运输时由于是卷曲收置,所以电缆为弯曲状态,当将长度较长的弯曲的电缆向保护管内插入时,是极其困难的,而电缆和保护管又无法改变直径,所以只能费时费力的慢慢拧进,安装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方便安装的,具有较高的密封性的电缆保护管。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便密封电缆保护管,包括主管体和密封环,其结构要点是,主管体内设有环形限位部,主管体的端头位置的内壁上设有螺纹部,主管体内拧接有将密封环压紧的锁紧环,所述的密封环的剖面为非矩形的平行四边形,密封环内设有截面为等腰梯形的穿孔,穿孔的中心轴与密封环的端面垂直设置,穿孔内配合有截面为等腰梯形的用于套设在电缆上的封紧环,封紧环的长度等于穿孔的长度且封紧环的截面积大于穿孔的截面积,所述的穿孔的内壁上设有环形阵列且贯穿设置的圆孔,圆孔内插入有与封紧环连接的螺栓杆且当螺栓杆拧动时控制封紧环水平移动的同时对电缆进行密封。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封紧环包括底环和压圈,底环上设有与圆孔配合且与螺栓杆的连接的螺纹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压圈上设有环形阵列的用于穿过螺栓杆的豁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压圈采用橡胶或硅胶或软质塑料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底环采用钢玉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密封环采用碳素钢制成。

与现有技术相对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设计合理,结构简单,方便对电缆的插入并且具有较高的密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封紧环结构示意图;

其中,1-主管体,2-密封环,3-环形限位部,4-螺纹部,5-锁紧环,6-穿孔,7-圆孔,8-螺栓杆,9-底环,10-压圈,11-螺纹孔,12-豁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但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至图2所示,一种便密封电缆保护管,包括主管体1和密封环2,所述的主管体1设有环形限位部3,主管体1的端头位置的内壁上设有螺纹部4,主管体1内拧接有将密封环2压紧的锁紧环5,所述的密封环2的剖面为非矩形的平行四边形,密封环2采用碳素钢制成,密封环2内设有截面为等腰梯形的穿孔6,穿孔6的中心轴与密封环2的端面垂直设置,穿孔6内配合有截面为等腰梯形的用于套设在电缆上的封紧环,封紧环的长度等于穿孔6的长度且封紧环的截面积大于穿孔6的截面积,所述的穿孔6的内壁上设有环形阵列且贯穿设置的圆孔7,圆孔7内插入有与封紧环连接的螺栓杆8且当螺栓杆8拧动时控制封紧环水平移动的同时对电缆进行密封。

所述的封紧环包括底环9和压圈10,底环9上设有与圆孔7配合且与螺栓杆8的连接的螺纹孔11,底环9采用钢玉制成,压圈10上设有环形阵列的用于穿过螺栓杆8的豁口12,压圈10采用橡胶或硅胶或软质塑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将电缆插入主管体1后,将封紧环套设在电缆上,然后将密封环2由穿孔6套设在电缆上,而后通过螺栓杆8插入圆孔7后与底环9上的螺纹孔11拧接,而后将锁紧环5与主管体1的螺纹部4配合,并且将锁紧环5拧紧后对密封环2形成挤压,从而促使密封环2的端面与主管体1的端面平行,当密封环2的端面与主管体1的端面平行时,密封环2将与主管体1的内壁形成紧密挤压配合,然后拧动螺栓杆8从而对底环9形成拉动,在底环9向穿孔6方向移动时,由于封紧环的长度等于穿孔6的长度且封紧环的截面积大于穿孔6的截面积,而体形的面积的计算方式为上底与下底的长度和乘以高后除以二,而本实用新型中的封紧环的长度等于穿孔6的长度,所以可以定义为高度相同,所以封紧环的截面所形成的等腰梯形的上底与下底之和一定较大,并且压圈10采用橡胶或硅胶或软质塑料制成,所以压圈10会随着底环9的移动挤压发生变形,从而对电缆形成挤压密封。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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