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导电缆的牵引连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28139发布日期:2019-09-06 23:17阅读:333来源:国知局
超导电缆的牵引连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超导电缆的牵引连接装置,属于电工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超导电缆作为一种电缆最新技术逐渐开始应用,在超导电缆的铺设时需要在电缆端部有一个连接装置牵引电缆行进铺设,该装置为外部牵引力和电缆的连接部件。通常常规电缆的敷设牵引采用网套或者牵引头。超导电缆与常规电缆的结构不同,不仅绝缘材料、导体等不同,且超导电缆因运行在低温下(液氮温度)而具有真空绝热保护套结构,真空绝热保护套和电缆的衬芯之间是可以滑移的。因而采用常规电缆的牵引头或网套是不适用于超导电缆的,现有技术中也没有一种适于牵引超导电缆的连接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超导电缆的牵引连接装置,能够方便地牵引超导电缆进行铺设。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超导电缆的牵引连接装置,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超导电缆的牵引连接装置,所述超导电缆包括衬芯及套在衬芯外面的真空绝热保护套,所述牵引连接装置包括:用于连接真空绝热保护套的外连接套管,以及用于连接衬芯的内连接头,所述内连接头设置在外连接套管内,外连接套管的第一端连接有第一法兰连接板,内连接头上螺纹连接有牵引螺杆,牵引螺杆从第一法兰连接板穿出,牵引螺杆上设有用于和牵引装置连接的连接环。

优选地,所述外连接套管的第二端连接有第二法兰连接板,第二法兰连接板用于连接真空绝热保护套。

更为优选地,所述真空绝热保护套上设有第三法兰连接板,第三法兰连接板与第二法兰连接板通过螺栓连接。

优选地,所述内连接头上设有用于和衬芯连接的连接柱,所述连接柱和衬芯通过金属压接管连接在一起。

更为优选地,所述真空绝热保护套设有三根衬芯,所述内连接头上设有三根连接柱,每根连接柱与一根衬芯连接在一起。

更为优选地,所述金属压接管的端面与内连接头的端面之间设有垫圈。

优选地,所述第一法兰板上设有过孔,所述牵引螺杆从过孔穿出至外连接套管的外侧,牵引螺杆上套有密封圈及压紧螺母,所述压紧螺母将密封圈压紧在第一法兰板上而将过孔密封。

更为优选地,所述密封圈和压紧螺母位于第一法兰板的外侧。

优选地,所述外连接套管为金属波纹管。

如上所述,本发明涉及的一种超导电缆的牵引连接装置,具有以下有益效果:利用本发明的一种超导电缆的牵引连接装置将超导电缆与牵引装置连接时,内连接头和超导电缆的衬芯连接,外连接套管和超导电缆的外连接套连接,牵引装置牵拉牵引螺杆时能够使得内连接头和外连接套管同步移动,从而使得超导电缆的真空绝热保护套和衬芯能够同步移动,从而防止衬芯和真空绝热保护套之间出现滑移现象。由此可见,本发明的一种超导电缆的牵引连接装置能够方便地牵引超导电缆,以便于铺设超导电缆。

附图说明

图1显示为超导电缆与本发明的超导电缆的牵引连接装置连接在一起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显示为从图1的右侧向左观察的内连接头的结构示意图。

元件标号说明

1超导电缆

2衬芯

3真空绝热保护套

4外连接套管

5内连接头

6第一法兰连接板

7牵引螺杆

8连接环

9第二法兰连接板

10第三法兰连接板

11螺栓

12连接柱

13金属压接管

14垫圈

15过孔

16密封圈

17压紧螺母

18连接孔

19螺纹孔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发明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发明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发明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发明可实施的范畴。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一种超导电缆的牵引连接装置,所述超导电缆1包括衬芯2及套在衬芯2外面的真空绝热保护套3,衬芯2不是超导电缆1的超导导体,所述牵引连接装置包括:用于连接真空绝热保护套3的外连接套管4,以及用于连接衬芯2的内连接头5,所述内连接头5设置在外连接套管4内,外连接套管4的第一端连接有第一法兰连接板6,内连接头5上螺纹连接有牵引螺杆7,牵引螺杆7从第一法兰连接板6穿出,牵引螺杆7上设有用于和牵引装置连接的连接环8。

利用本发明的一种超导电缆的牵引连接装置将超导电缆1与牵引装置连接时,请参考图1,牵引装置与连接环8连接,并将超导电缆1向右牵引,内连接头5和超导电缆1的衬芯2连接,外连接套管4和超导电缆1的外连接套连接,牵引装置牵拉牵引螺杆7时能够使得内连接头5和外连接套管4同步移动,从而使得超导电缆1的真空绝热保护套3和衬芯2能够同步移动,从而防止衬芯2和真空绝热保护套3之间出现滑移现象。由此可见,本发明的一种超导电缆的牵引连接装置能够方便地牵引超导电缆1,以便于铺设超导电缆1。

在本发明的一种超导电缆的牵引连接装置,外连接套管4的第一端与第一法兰连接板6连接,外连接套管4的第二端与真空绝热保护套3连接,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外连接套管4的第二端连接有第二法兰连接板9,第二法兰连接板9用于连接真空绝热保护套3。一般地,在超导电缆1的真空绝热保护套3上设有第三法兰连接板10,第三法兰连接板10与第二法兰连接板9通过螺栓11连接。

为了便于将超导电缆1的衬芯2与内连接头5连接在一起,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如图1所示,所述内连接头5上设有用于和衬芯2连接的连接柱12,所述连接柱12和衬芯2通过金属压接管13连接在一起。一般地,超导电缆1的真空绝热保护套3中设有三根衬芯2,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如图1和图2所示,所述真空绝热保护套3设有三根衬芯2,所述内连接头5上设有三根连接柱12,每根连接柱12与一根衬芯2连接在一起。在将连接柱12与衬芯2压接连接时,金属压接管13与内连接头5之间可能存在空隙,为了填补金属压接管13与内连接头5之间的空隙,使得各衬芯2能够均匀受力,如图1所示,所述金属压接管13的端面与内连接头5的端面之间设有垫圈14以补偿该间隙,确保各衬芯2安装紧凑且均匀受力。

在本发明的一种超导电缆的牵引连接装置中,如图1所示,牵引螺杆7穿过第一法兰连接板6,第一法兰连接板6上设有过孔15,所述牵引螺杆7从过孔15穿出至外连接套管4的外侧,常常是在户外环境使用牵引装置牵引超导电缆1,外界的水分等异物可能会通过过孔15与牵引螺杆7之间的间隙进入到外连接套管4中并进入到超导电缆1的真空绝热保护套3中而影响超导电缆1的性能,为了防止外界异物和水分进入超导电缆1,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牵引螺杆7上套有密封圈16及压紧螺母17,所述压紧螺母17将密封圈16压紧在第一法兰连接板6上而将过孔15密封。这样,外界的水分和异物就难以从第一法兰连接板6上的过孔15进入到真空绝热保护套3中而影响超导电缆1的性能。为了便于安装,优选地,所述密封圈16和压紧螺母17位于第一法兰连接板6的外侧。为了更好地密封过孔15,在过孔15与牵引螺杆7之间还可以用密封胶密封。

在本发明的一种超导电缆的牵引连接装置中,外连接套管4与超导电缆1的真空绝热保护套3连接,内连接头5与超导电缆1的衬芯2连接,对于不同的超导电缆1,真空绝缘保护套的端面与衬芯2的端面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同,因此,牵引不同的超导电缆1时,第二法兰连接板9的端面与连接柱12的端面之间的距离也需要调整,为了便于调整第二法兰连接板9的端面与连接柱12的端面之间的距离,所述外连接套管4为金属波纹管,这样既能保证外连接套管4能够承受足够的牵引力,还能够便于调整第二法兰连接板9的端面与连接柱12的端面之间的距离以适应不同的超导电缆1。金属波纹管与第二连接板一般采用焊接的方式连接,金属波纹管的外面可以包覆金属铠装,金属铠装可为编织或绕包形式。

如图1所示,连接柱12一端具有直径较大的头部,连接柱12可以自由穿过内连接头5上的连接孔18,连接柱12的另一端具有螺纹,连接柱12上具有螺纹的一端与金属压接管13螺纹连接,金属压接管13的另一端与衬芯2压接在一起。

请参考图1,在将本发明的一种超导电缆的牵引连接装置与超导电缆1连接时,先将连接柱12穿在内连接头5的连接孔18中,然后将连接柱12的端部与金属压接管13连接在一起,再将金属压接管13与超导电缆1的衬芯2压接在一起,然后再将外连接套管4的左端向左套在内连接头5及超导电缆1的衬芯2外侧,将外连接套管4的左端的第二法兰连接板9与超导电缆1上的第三法兰连接板10连接在一起,然后在将牵引螺杆7的左端穿过密封圈16、压紧螺母17及第一法兰连接板6上的过孔15并拧在内连接头5的螺纹孔19中,再将压紧螺母17拧紧并压紧密封圈16,用牵引装置连接在连接环8上将超导电缆1朝右牵引

在本发明的一种超导电缆的牵引连接装置牵引超导电缆时,牵引装置施加的拉力作用于超导电缆的三根衬芯上,避免了超导导体层的受力,超导导体的受力可能会导致超导材料性能的丧失。同时部分拉力通过外连接套管作用于超导电缆的绝热真空保护套上,这样,牵引装置就能拉动电缆衬芯和真空绝热保护套一起移动。

综上所述,本发明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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