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中压配电柜的新型验电接地小车。
背景技术:
目前,大部分移开式中压配电柜验电手车只有验电显示功能,在停电后检修时不具备声光显示功能。也不具备先验电然后拿出后三相短接后再次推入作为接地手车使用功能,鉴于此,针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设计本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中压配电柜的新型验电接地小车,解决了现有的目前,大部分移开式中压配电柜验电手车只有验电显示功能,在停电后检修时不具备声光显示功能。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包括动触头、手车触臂以及接地小车,所述接地小车左侧壁面设有一对竖置排列安装的传感器支柱,上端的所述传感器支柱开设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内安装有接线板,且接线板与下端的所述传感器支柱一端相搭接,所述接线板下壁面安装有导电铜排,所述导电铜排上设有接地铜线,且接地铜线与接地小车自身的电路接口相连接,所述接地小车右侧侧壁面设有声光报警器显示盒,所述手车触臂插装于安装槽,所述动触头安置于所述手车触臂一端上。
优选的,所述动触头采用1250a或者630a型号。
优选的,所述接地小车的大小及形状与柜体插入配合一致。
优选的,所述手车触臂的表面采用酸洗后表面镀银处理。
优选的,所述接地小车表面设置有静电喷塑层。
优选的,所述接地小车可以作为声光报警器验电小车。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中压配电柜的新型验电接地小车。具备以下有益效果:使用时,现将接地铜线卸下,接地小车为声光报警器验电小车,之后将本装置推入中压配电柜中,通过动触头以及声光报警器显示盒对中压配电柜验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中压配电柜的新型验电接地小车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中压配电柜的新型验电接地小车的声光报警器验电小车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中压配电柜的新型验电接地小车的声光报警器显示盒结构示意图。
图中:1-动触头;2-手车触臂;3-接地小车;4-传感器支柱;5-接线板;6-导电铜排;7-接地铜线;8-声光报警器显示盒;9-声光报警器验电小车。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中压配电柜的新型验电接地小车,包括动触头1、手车触臂2以及接地小车3,所述接地小车3左侧壁面设有一对竖置排列安装的传感器支柱4,上端的所述传感器支柱4开设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内安装有接线板5,且接线板5与下端的所述传感器支柱4一端相搭接,所述接线板5下壁面安装有导电铜排6,所述导电铜排6上设有接地铜线7,且接地铜线7与接地小车3自身的电路接口相连接,所述接地小车3右侧侧壁面设有声光报警器显示盒8,所述手车触臂2插装于安装槽,所述动触头1安置于所述手车触臂2一端上;所述动触头1采用1250a或者630a型号;所述接地小车3的大小及形状与柜体插入配合一致;所述手车触臂2的表面采用酸洗后表面镀银处理;所述接地小车3表面设置有静电喷塑层;所述接地小车3可以作为声光报警器验电小车9。
实施例1:其详细连接手段,为本领域公知技术,下述主要介绍工作原理以及过程,在使用时,使用时,现将接地铜线7卸下,接地小车3为声光报警器验电小车9,之后将本装置推入中压配电柜中,通过动触头1以及声光报警器显示盒8对中压配电柜验电。
实施例2:在停电后检修时,将接地铜线7安装,接地铜线7将导电铜排6和接地小车3自身的电路接口相连接,再次推入中压配电柜中,可以变换为可靠接地小车3使用,动触头1以及声光报警器显示盒8对中压配电柜验电,手车触臂2表面采用酸洗后表面镀银处理,接地小车3骨架表面附着有静电喷塑层,以提高验电,接地小车3在不同环境下的抗氧化性能。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