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轴结构及电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714318发布日期:2021-04-16 14:09阅读:183来源:国知局
包轴结构及电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包轴结构及电机。


背景技术:

2.现有技术的包轴结构如图3所示,包轴凸出转子端板的长度为l1mm,线包到转子端板的最小距离为l2mm,转子端板的宽度为l3mm,包轴的宽度为l4mm,其爬电距离沿转子端板的外沿走后,再往包轴的外沿走,直至走完包轴在宽度方向上的距离,即爬电距离l=l1+l2+l3+l4,且爬电距离必须满足电机使用的安全规范,因此现有的包轴结构为了满足安规使得电机整体高度较高,用料多,相对成本较高。
3.因此,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包轴结构及电机。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包轴结构,包括包轴和转子端板,所述转子端板与包轴相连接,所述包轴的长度剪短,以使爬电距离沿转子端板的外沿走后,再往转子端板的内沿走,直至走完包轴在宽度方向上的距离。
5.采用以上技术方案,包括转轴,所述转轴包覆于所述包轴内。
6.采用以上技术方案,包括转子铁芯,转轴穿设于转子铁芯的轴孔内,且包轴与转子铁芯的轴孔过盈配合,所述转子端板设于转子铁芯上。
7.采用以上技术方案,包括线包,所述线包设于转子端板的外沿。
8.采用以上技术方案,所述包轴被剪短的长度为l1mm,所述线包到转子端板端口的最小距离为l2mm,转子端板的宽度为l3mm,包轴的宽度为l4mm,则爬电距离l=l1+l2+l3+l4。
9.采用以上技术方案,所述转轴未剪短前的长度为xmm,在所述包轴剪短l1mm后,转轴的长度为(x

l1)mm。
10.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电机,包括上述的包轴结构。
11.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减短包轴的长度,使爬电距离沿转子端板的外沿走后,再往转子端板的内沿走,直至走完包轴在宽度方向上的距离,在满足安规要求的同时,能够使得转轴的长度减小,如此使得电机的整体高度降低,减少用料,相对成本较低,易于推广。
附图说明
12.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13.图2是图1上a部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14.图3是传统包轴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15.图中标号说明:1、包轴;2、转子端板;3、转轴;4、转子铁芯;5、线包。
具体实施方式
16.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17.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18.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19.实施例1
20.参照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提供一种包轴结构,包括包轴1和转子端板2,转子端板2与包轴1相连接,包轴1的长度剪短,以使爬电距离沿转子端板2的外沿走后,再往转子端板2的内沿走,直至走完包轴1在宽度方向上的距离,在满足安规要求的同时,能够使得转轴3的长度减小,减少用料,相对成本较低。
21.当然包轴结构还包括转轴3、转子铁芯4和线包5,转轴3包覆于包轴1内,转轴3穿设于转子铁芯4的轴孔内,且包轴1与转子铁芯4的轴孔过盈配合,转子端板2设于转子铁芯4上,线包5设于转子端板2的外沿。
22.为了更加清楚的阐述本实用新型的改进点,本实用新型假设包轴1被剪短的长度为l1mm,线包5到转子端板2端口的最小距离为l2mm,转子端板2的宽度为l3mm,包轴1的宽度为l4mm,即爬电距离l=l1+l2+l3+l4,且爬电距离l满足安规要求;还有假设图3中的转轴3的长度为xmm时,那么本实用新型转轴3的长度为(x

l1)mm,在满足安规要求的同时,能够使得转轴3的长度减小,减少用料,相对成本较低。
23.需要说明的是,线包5到转子端板2端口的最小距离是指取线包5各个点到转子端板2端口的最短距离,详见图1和图2所示。
24.实施例2
2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提供一种电机,该电机包括实施例1的包轴1结构,在满足安规要求的同时,通过减小转轴3的长度以使电机的整体高度降低,减少用料,相对成本较低,且稳定性高。
26.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实用新型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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