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充电保护方法、受电设备及充电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29970003发布日期:2022-05-11 11:13阅读:101来源:国知局
一种充电保护方法、受电设备及充电设备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电池充电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充电保护方法、受电设备及充电设备。


背景技术:

2.不同类型和不同电压等级的充电电池通常采用各自适配的充电器以保障充电安全。相关技术中保障充电器与充电电池适配的手段通常为下列的方式:1、充电设备和受电设备设置相适配且非常规的物理接口,每种非常规的物理接口用于适配合适的充电设备和受电设备。但该方法导致充电设备和受电设备之间采用的物理接口五花八门,难以统一。
3.2、充电设备和受电设备采用通讯总线,例如485总线、can总线等,建立通讯连接,在充电之前通过通讯总线交换信息以判断充电设备与受电设备是否相适配。该方法所采用的通讯总线需要在充电设备和受电设备上分别配置通讯芯片,增加了制造成本。
4.3、受电设备通过检测充电回路中的充电电压来判断充电设备是否与自身适配。
5.图1是现有技术中未采用通讯总线的充电系统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充电设备10和受电设备20电连接后形成充电回路,受电设备20包括:充电电池21、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简称为bms) 22、充电开关23,以及充电电压采集单元24。
6.图2是现有技术中充电过程中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图,如图2所示,充电设备10给受电设备20充电时,充电设备10提供给充电回路的充电电压并非直接达到充电电池21的最大充电电压,而是随着时间爬升,直至充电电池21快要充满时充电电压保持在最大充电电压附近恒定不变。因此,在采用不适配的充电设备10为受电设备20充电时,即使充电设备10最终能够提供的最大充电电压要大于充电电池21的电压阈值,在开始充电之初的一段时间里(大于20分钟),受电设备20的bms 22检测到的充电电压都未超过充电电池21的电压阈值,因此bms 22并不会立即切断充电回路。而等到充电电池21的电量接近充满时,充电设备10输出的充电电压可能继续提升,从而导致充电电池21因电压过大而导致起火等故障。另外,即使bms 22在充电设备10提供的充电电压过大时能够切断充电回路,此时如果没有人工介入,则当bms 22将充电回路复位,即充电回路再次被接通时,充电电池21将会再次被接入到过大的充电电压中,导致充电电池21的寿命迅速降低。


技术实现要素:

7.为了解决充电设备与受电设备不适配导致的充电电池寿命降低的问题,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充电保护方法、受电设备及充电设备。
8.第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充电保护方法,应用于受电设备,所述方法包括:在检测到充电回路的充电电流后的预设时间段内,采样所述充电回路的充电电流,得到电流采样信号;对所述电流采样信号进行量化编码,得到电流编码值;判断所述电流编码值与预设电流编码值是否一致;在所述电流编码值与所述预设电流编码值不一致的情况下,
断开所述充电回路。
9.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判断所述电流采样信号的波动范围是否超出预设范围,或者判断所述电流编码值的每位数值是否均相同;在所述电流采样信号的波动范围未超出所述预设范围,或者所述电流编码值的每位数值均相同的情况下,断开所述充电回路。
10.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电流采样信号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的前一部分或全部时间段内采样得到;其中,判断所述电流编码值与预设电流编码值是否一致包括:在所述电流采样信号是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的前一部分时间段内采样得到的情况下,判断所述电流编码值与所述预设电流编码值的前一部分是否一致。
11.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预设时间段的时长小于或等于十分钟。
12.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预设时间段内所述充电回路的充电电流的最大值小于或等于充电设备能够为所述充电回路提供的最大充电电流的三分之一。
13.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在断开所述充电回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基于用户输入的控制指令和/或在预设延时后,接通所述充电回路。
14.第二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充电保护方法,应用于充电设备,所述方法包括:在连接受电设备后的预设时间段内,向所述受电设备的充电回路提供第一充电电流,其中,所述第一充电电流用于表征第一预设电流编码值,所述第一预设电流编码值对应于所述充电设备的型号和/或工作模式;检测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所述充电回路是否断开;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所述充电回路未断开的情况下,向所述充电回路提供第二充电电流,其中,所述第二充电电流用于对所述受电设备正常充电。
15.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充电设备的工作模式至少包括第一充电模式和第二充电模式,其中,所述充电设备在所述第一充电模式下能够提供所述第二充电电流,所述第一充电模式对应于所述第一预设电流编码值,所述充电设备在所述第二充电模式下能够提供用于对所述受电设备正常充电的第三充电电流,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对应于第二预设电流编码值;其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所述充电回路断开的情况下,将所述充电设备的工作模式切换为所述第二充电模式;在所述充电回路重新接通后的预设时间段内,向所述充电回路提供第四充电电流,其中,所述第四充电电流用于表征所述第二预设电流编码值;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所述充电回路未断开的情况下,向所述充电回路提供所述第三充电电流。
16.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预设时间段的时长小于或等于十分钟。
17.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充电电流、第四充电电流的最大值小于或等于所述充电设备能够为所述充电回路提供的最大充电电流的三分之一。
18.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受电设备,所述受电设备包括:储能模块和控制模块;所述储能模块通过充电回路与充电设备连接,所述控制模块包括采样单元、数据处理单元和通断控制单元,其中,所述采样单元,用于在检测到充电回路的充电电流后的预设时间段内,采样所述充电回路的充电电流,得到电流采样信号;所述数据处理单元,用于对所述电流采样信号进行量化编码,得到电流编码值,以及判断所述电流编码值与预设电流编码值是否一致;所述通断控制单元,用于在所述电流编码值与所述预设电流编码值不一致的情况下,断开所述充电回路。
19.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充电设备,所述充电设备包括:充电模块和检测模块;其中,所述充电模块,用于在连接受电设备后的预设时间段内,向所述受电设备的充电回路提供第一充电电流,其中,所述第一充电电流用于表征第一预设电流编码值,所述第一预设电流编码值对应于所述充电设备的型号和/或工作模式;所述检测模块,用于检测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所述充电回路是否断开;所述充电模块,还用于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所述充电回路未断开的情况下,向所述充电回路提供第二充电电流,其中,所述第二充电电流用于对所述受电设备正常充电。
20.通过本技术提供的充电保护方法、受电设备和充电设备,实现了对充电设备的识别,有助于避免充电设备与受电设备不适配导致的过充起火或充电电池寿命迅速降低的问题。
附图说明
21.图1是现有技术中未采用通讯总线的充电系统的示意图;图2是现有技术中充电过程中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图;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充电系统的示意图;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受电设备40的结构示意图;图5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充电设备50的结构示意图;图6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应用于受电设备的充电保护方法的流程图;图7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应用于充电设备的充电保护方法的流程图;图8是本技术实施例中采用与受电设备适配的充电设备充电时充电电流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图。
具体实施方式
22.为更清楚地理解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描述和说明。然而,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可以在没有这些细节的情况下实施本技术。在一些情形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描述使本技术的各方面变得晦涩难懂,对已经在较高的层次上描述了众所周知的方法、过程、系统、组件和/或电路将不作过多赘述。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显然可以对本技术所公开的实施例作出各种改变,并且在不偏离本技术的原则和范围的情况下,本技术中所定义的普遍原则可以适用于其他实施例和应用场景。因此,本技术不限于所示的实施例,而是符合与本技术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一致的最广泛范围。
23.除另作定义外,本技术所涉及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具有本技术所属技术领域具备一般技能的人所理解的一般含义。本技术所使用的术语仅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不旨在于对本技术的限制。如本技术所使用的“一”、“一个”、“一种”、“该”、“这些”等类似的词并不表示数量上的限制,它们可以是单数或者复数。在本技术中所涉及的术语“包括”、“包含”、“具有”及其任何变体,其目的是涵盖不排他的包含。
24.在本技术中所涉及的“多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在本技术中所涉及的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只是对相似对象进行区分,并不代表针对对象的特定排序。
25.本技术所涉及的术语“系统”、“引擎”、“单元”、“模块”和/或“块”是一种用于按级
别区分不同级别的不同组件、元件、零件、部件、装配件、或功能的一种方法。这些术语可以被其他能够达到相同目的的表达替换。通常,本技术涉及的“模块”、“单元”或“块”是指硬件或者固件中体现的逻辑或软件指令的集合。本技术描述的“模块”、“单元”或“块”可以作为软件和/或硬件实现,并且在作为软件实现的情形下,他们可以被存储在任何类型的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或存储设备中。
26.在一些实施例中,软件模块/单元/块可以被编译并被链接到可执行程序中。将意识到,软件模块可以是可从其他模块/单元/块或从其自身调用的,和/或可以响应于检测到的事件或中断而被调用。配置为在计算设备上执行的软件模块/单元/块可以设置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例如光盘、数字视频盘、闪存驱动器、磁盘、或任何其他有形媒体,或作为数字下载(并且可以最初以压缩或可安装的格式存储,该格式需要在执行之前进行安装、解压或解密)。这样的软件代码可以部分地或全部地存储在正在执行的计算设备的存储设备上,并应用在计算设备的操作之中。本文描述的模块/单元/块或计算设备功能可以被实现为软件模块/单元/块,还可以以硬件或固件来表示。通常,本文描述的模块/单元/块,它们可以与其他模块/单元/块组合,或者尽管它们是物理组织或存储的,但也可以被划分为子模块/子单元/子块。该描述可以适用于系统、引擎或其一部分。
27.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充电系统的示意图,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充电系统包括受电设备40和充电设备50。
28.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受电设备40的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该受电设备40包括:储能模块41和控制模块42,其中,储能模块41通过充电回路与充电设备50电性连接。控制模块42则包括采样单元421、数据处理单元422和通断控制单元423。
29.其中,采样单元421与充电回路电性连接,用于在检测到充电回路的充电电流后的预设时间段内,采样充电回路的充电电流,得到电流采样信号。在充电线路上串联有采样电阻器,采样单元421通过检测采样电阻器两端的电压值,然后基于欧姆定律计算得到充电线路上的电流值,即为充电回路的充电电流。
30.其中,数据处理单元422分别与采样单元421和通断控制单元423电性连接,用于对电流采样信号进行量化编码,以得到电流编码值,以及判断电流编码值与预设电流编码值是否一致。
31.其中,通断控制单元423包括通断控制器和电控开关,电控开关串联在充电线路上,由通断控制器控制电控开关的开关状态,以切断或接通充电回路。通断控制单元423用于在数据处理单元422判断到电流编码值与预设电流编码值不一致的情况下,断开充电回路。上述的电控开关包括但不限于:继电器、三极管、mos管、晶闸管,或其他的可以电可控通断的开关器件。当充电回路被断开后,通断控制单元423还可以基于用户输入的控制指令和/或在预设延时后,接通充电回路。
32.作为一种较优的实现方式,上述的采样单元、数据处理单元和通断控制单元可以基于受电设备的bms,通过在bms内增加相应的元器件(例如采样电阻器等)及软件程序来实现。
33.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数据处理单元422还用于判断电流采样信号的波动范围是否超出预设范围,或者用于判断电流编码值的每位数值是否均相同。通断控制单元423还用于在电流采样信号的波动范围未超出预设范围,或者电流编码值的每位数值均相同的情况
下,断开充电回路。
34.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电流采样信号在预设时间段内的前一部分或全部时间段内采样得到。当电流采样信号在预设时间段内的前一部分时间段内采样得到的情况下,数据处理单元422用于判断电流编码值与预设电流编码值的前一部分是否一致。
35.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上述的预设时间段可以由计时器设置,其时长小于或等于十分钟。
36.在其中一些实施例中,预设时间段内充电回路的充电电流的最大值小于或等于充电设备50能够为充电回路提供的最大充电电流的三分之一。
37.对应于上述的受电设备,本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充电设备。图5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充电设备50的结构示意图,如图5所示,该充电设备50包括:充电模块51和检测模块52。其中,充电模块51与检测模块52电连接,充电模块51在充电时还与受电设备40电连接,以形成充电回路。
38.其中,充电模块51用于在连接受电设备40的预设时间段内,向受电设备40的充电回路提供第一充电电流,其中,该第一充电电流用于表征第一预设电流编码值,该第一预设电流编码值对应于充电设备的型号和/或工作模式。
39.其中,检测模块52用于检测在预设时间段内充电回路是否断开。检测模块52可以基于充电回路的充电电流来检测充电回路是否断开,当检测到充电电流为零时,则表示充电回路已断开。
40.其中,充电模块51还用于在预设时间段内充电回路未断开的情况下,向充电回路提供第二充电电流,其中,该第二充电电流用于对受电设备40正常充电。
41.在其中的一些实施例中,充电设备50还可以包括切换模块,充电设备50的工作模式至少包括第一充电模式和第二充电模式,该第一充电模式和第二充电模式可以是由同一个充电模块51实现的,也可以由多个充电模块51分别实现。其中,不同的充电模式也可以对应于相同的或不同的充电模块,即不同的充电模式可以由相同的或不同的充电模块来实现。充电模式由以下至少之一的属性进行区分:充电电流的变化范围、充电电压的变化范围、充电方法等。其中,充电方法根据受电设备40的特性,包括但不限于恒流充电法、恒压充电法和阶段充电法。其中,阶段充电法又分为先恒电流充电至预定的电压值,再恒电压完成充电的二阶段充电法,以及先恒电流充电、再恒电压充电,最后恒电流涓流充电的三阶段充电法。
42.在上述实施例中,充电设备在第一充电模式下能够提供第二充电电流,第一充电模式对应于第一预设电流编码值,充电设备在第二充电模式下能够提供用于对受电设备正常充电的第三充电电流,第二充电模式对应于第二预设电流编码值。上述的切换模块分别与检测模块52和每个充电模块51电性连接,用于在预设时间段内充电回路断开的情况下,将充电设备50的工作模式切换为第二充电模式;充电模块51,还用于在充电回路重新接通后的预设时间段内,想充电回路提供第四充电电流,其中,第四充电电流用于表征上述的第二预设电流编码值。以及,充电模块51,还用于在预设时间段内充电回路未断开的情况下,向充电回路提供第三充电电流。
43.在其中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的预设时间段也由计时器实现,其时长小于或等于十分钟。
44.在其中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的第一充电电流、第四充电电流的最大值小于或等于充电设备50能够为充电回路提供的最大充电电流的三分之一。
45.下面将结合方法实施例对本技术实施例进行描述和说明。
46.基于上述的受电设备和充电设备,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充电保护方法,该方法应用于受电设备。图6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充电保护方法的流程图,如图6所示,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步骤s601,受电设备在检测到充电电流后的预设时间段内,采样充电回路的充电电流,得到电流采样信号。
47.步骤s602,受电设备对电流采样信号进行量化编码,得到电流编码值。
48.步骤s603,受电设备判断电流编码值与预设电流编码值是否一致。
49.步骤s604,在电流编码值与预设电流编码值不一致的情况下,受电设备断开充电回路。
50.通过上述步骤,受电设备在现有的充电回路上检测充电电流,因而无需增加通讯总线,节约了成本。不同于相关技术中通过检测充电电压来判断充电设备提供的充电电压是否过大的方式,本实施例的受电设备基于电流采样信号所表征的电流编码值来判断充电设备是否与受电设备适配;电流采样信号所表征的电流编码值与受电设备中的预设电流编码值不一致,则说明表明充电设备与受电设备不适配,则受电设备断开充电回路,以避免因设备不适配导致受电设备过充起火或寿命迅速降低。
51.其中,当采用与受电设备适配的充电设备时,充电设备在与受电设备连接后的预设时间段内,并不直接进行正常充电,而是在预设时间段内向充电回路内提供一段按照一定的电流编码值变化的模拟电流信号,以向受电设备表明自身的身份,或者表明自身支持的充电模式或者型号。如果充电设备在与受电设备连接后的预设时间段内不能够按照预设电流编码值提供模拟电流信号,例如相关技术中普通的充电设备在没有通讯总线时直接采用阶段充电法或者其他充电法对受电设备,此时,即使充电设备的提供的充电信号与受电设备匹配,或者充电设备的充电模式能够适用于受电设备,但由于受电设备不能辨识充电设备的身份信息,因此,此时受电设备任可以认为该充电设备作为与自身不适配,从而尽可能地避免错误使用充电设备。
52.而对于传统的充电设备,例如与受电设备连接后直接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的传统充电设备,若受电设备对他们提供的充电电流进行采样,得到的电流采样信号的波动范围可能远超出预设范围,该预设范围例如可以为按照预设电流编码值变化的模拟电流信号的最大的变化范围。或者在采用恒流方式充电时,对传统充电设备提供的充电电流进行采样和量化编码后得到的电流编码值的每位数值均为相同数值,即充电电流几乎没有波动。这两种情形都表明了充电设备与受电设备并不是适配。此时,可以不用再执行步骤s602或步骤s603,而是直接断开充电回路,从而简化充电设备的检测步骤,提升检测效率。
53.同样地,在其中的一些实施例中,为了提升检测效率,也可以实时地检测在上述的预设时间段内的充电电流对应的每一位电流编码值是否与预设电流编码值一致,一旦检测到有至少一位电流编码值不一致则直接执行步骤s604而不可以不再进行后续位数的电流编码值的比较。因此,在一些实施例中,每次用于量化编码和比较的电流采样信号并不局限于该预设时间段内全部时间段采样得到的电流采样信号,而可以是在该预设时间段内的前
一部分时间段内采样得到至少一位电流编码值对应的电流采样信号。在该电流采样信号是在预设时间段内的前一部分时间段内采样得到的情况下,在步骤s603中,受电设备判断电流编码值与预设电流编码值相应的前一部分是否一致。
54.举例来说,以预设电流编码值为“4423565”为例,电流采样信号每次可以采样一位或几位电流编码值对应时长的电流采样信号,并通过量化编码的方式判断该电流采样信号对应的电流编码数值。例如,首先采样和量化编码得到电流编码值“44”,与预设电流编码值的前两位相同,那么就继续采样和量化;而紧接着采样和量化编码得到电流编码值“25”,与“4423565”中第三位和第四位的“23”不同,此时可以立即终止对后续的充电电流继续进行采样和量化编码,并直接执行步骤s604。
55.在其中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的预设时间段的时长小于或等于十分钟,以保障在提高辨识精度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检测充电设备是否适配的检测时长。对于充电设备而言,简单的情形是采用电流编码值直接映射充电设备的型号,而常规的型号编码通常为十位以上的编码值;复杂的情形采用电流编码值的不同位数分别映射充电设备的各性能参数,电流编码值的长度通常也在十位数以上。而对于充电设备而言,对充电电流的调整的速度和精度难以达到很高的精度,因此在本实施例中将每一位电流编码值对应的时间间隔可以设置在10s以上,同时还可以适当增加电流采样的采样率,以避免因充电电流变化不及时导致的电流编码值辨识错误。
56.充电回路在被断开后,受电设备将会复位充电回路,即受电设备基于某种方式在适当的时机重新接通充电回路,以保障在更换充电设备之后,受电设备能够被充电。复位的方式可以是手动复位也可以是自动复位,例如,受电设备提供一个复位按钮,在充电回路被断开后,用户可以按下复位按钮,使得受电设备获得用于复位充电回路的控制指令,受电设备基于该控制指令接通充电回路实现复位;此外,该复位按钮可以与用于充电的物理接口联动,每当进行一次充电设备的插拔时,受电设备即复位一次充电回路,以确保在充电设备被更换后受电设备的充电回路能够及时复位。受电设备也可以设置用于复位的预设延时,例如预设延时为十分钟、半小时、一小时等,在充电回路被断开后,当预设延时到达时,受电设备即自动将充电回路接通以实现复位。另外,上述的手动复位和自动复位方式也可以结合使用。
57.在一些实施例中,受电设备还可以基于充电设备的插拔情况以及本次充电事件中充电回路复位的次数来调整复位的预设延时。例如,在充电设备未被插拔以及本次充电事件中充电回路被多次复位的情况下,则可以认为当前充电设备不适配受电设备且未有人工介入处理,为保护受电设备,下一次复位的预设延时将会变大,甚至不再允许复位,即预设延时为无穷大,直至检测到用户介入后再恢复初始的预设延时。
58.由于受电设备的充电回路可能被多次复位,因此在一个受电设备连接了一个不适配的充电设备时,充电设备将在每次充电回路复位后向充电回路中提供对应于电流编码值的模拟充电电流。因此,如果这些模拟充电电流过大,则受电设备仍可能被这些模拟充电电流过充或者损坏。因此,在本实施例中,预设时间段内充电回路的充电电流的最大值设置为小于或等于充电设备能够为充电回路提供的最大充电电流的三分之一。为了保障受电设备采样模拟充电电流的辨识度,在诸如电动自行车等较大容量的受电设备的情形下,预设时间段内充电回路的充电电流的最小充电电流通常大于1a。
59.基于上述的受电设备和充电设备,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充电保护方法,该方法应用于充电设备。图7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充电保护方法的流程图,如图7所示,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步骤s701,充电设备在连接受电设备后的预设时间段内,向受电设备的充电回路提供第一充电电流,其中,第一充电电流用于表征第一预设电流编码值,第一预设电流编码值对应于充电设备的型号和/或工作模式。
60.步骤s702,充电设备检测在预设时间段内充电回路是否断开。
61.步骤s703,在预设时间段内充电回路未断开的情况下,充电设备向充电回路提供第二充电电流,其中,第二充电电流用于对受电设备正常充电。
62.通过上述步骤,受电设备和充电设备之间不需要设置通讯总线,取而代之的是采用充电电路以模拟充电电流的方式传递信息。当充电设备向受电设备的充电回路提供用于表征第一预设电流编码值的第一充电电流后,若充电设备的型号和/或工作模式与受电设备不适配,则受电设备将会断开充电回路。因此,充电设备通过检测在预设时间段内充电回路是否断开就能够获知自身的型号和/或工作模式与受电设备是否适配,若适配,则充电设备在预设时间段之后向充电回路提供用于对受电设备正常充电的第二充电电流,从而避免因设备不适配而直接对受电设备进行正常充电而导致的过充起火或寿命迅速降低的问题。
63.上述的正常充电是指按照预先设定的充电方法对受电设备进行充电,以将受电设备的充电电池充满。
64.在其中的一些实施例中,充电设备的工作模式至少包括第一充电模式和第二充电模式,其中,充电设备在第一充电模式下能够提供第二充电电流,第一充电模式对应于第一预设电流编码值,充电设备在第二充电模式下能够提供用于对受电设备正常充电的第三充电电流,第二充电模式对应于第二预设电流编码值。
65.在步骤s702之后,上述的充电保护方法的流程还可以包括如下步骤:步骤s704,在预设时间段内充电回路断开的情况下,充电设备将充电设备的工作模式切换为第二充电模式。
66.步骤s705,在充电回路重新接通后的预设时间段内,充电设备向充电回路提供第四充电电流,其中,第四充电电流用于表征第二预设电流编码值。
67.步骤s706,在预设时间段内充电回路未断开的情况下,充电设备向充电回路提供第三充电电流。
68.在其中的一些实施例中,预设时间段的时长小于或等于十分钟。
69.在其中的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充电电流、第四充电电流的最大值小于或等于充电设备能够为充电回路提供的最大充电电流的三分之一。
70.图8是本技术实施例中采用与受电设备适配的充电设备充电时充电电流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图,如图8所示,在开始充电后的预设时间段内充电电流维持一个较低数值且呈现出预定的编码特性,在预设时间段后充电设备与受电设备确认相互适配,则在图8所示的充电方法中充电电流达到最大值并保持恒定以实现恒流充电,此后一段时间后充电电压(图8未示出)保持恒定而充电电流逐渐变小实现恒压充电;最后通过很小的充电电流实现涓流充电,直至受电设备电量充满。
71.综上所述,通过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充电保护方法、受电设备和充电设备,在开始
充电后的一段时间内根据充电电流的变化规律识别当前充电器型号是否适配于受电设备,若不适配则及时断开充电避免过充起火。本实施例解决了现有的规避用错充电器导致安全事故的方法效果有局限,不能有效降低损害受电设备的可能性的问题,根据电流变化规律得到的对应电流编码值与受电设备的预设电流编码值的比对结果,得到充电设备是否适配的结论,避免用错充电器的情况,从而保障充电安全和维护受电设备的使用寿命。
72.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技术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技术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技术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73.应该理解的是,虽然附图的流程图中的各个步骤按照箭头的指示依次显示,但是这些步骤并不是必然按照箭头指示的顺序依次执行。除非本文中有明确的说明,这些步骤的执行并没有严格的顺序限制,其可以以其他的顺序执行。而且,附图的流程图中的至少一部分步骤可以包括多个子步骤或者多个阶段,这些子步骤或者阶段并不必然是在同一时刻执行完成,而是可以在不同的时刻执行,其执行顺序也不必然是依次进行,而是可以与其他步骤或者其他步骤的子步骤或者阶段的至少一部分轮流或者交替地执行。
74.以上所述仅是本技术的部分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技术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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