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监控方法、异常确定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服务器与流程

文档序号:31402263发布日期:2022-09-03 04:54阅读:116来源:国知局
充电监控方法、异常确定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服务器与流程

1.本技术属于充电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充电监控方法、异常确定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服务器。


背景技术:

2.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已经成为了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随着电子设备的使用频率的增加,电子设备需要经常充电以满足用户的使用需求。但在充电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充电异常的情况,故如何判断充电异常是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3.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充电监控方法、异常确定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服务器,通过监控电子设备在所处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可以基于该平均充电速度确定电子设备是否充电异常。
4.第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充电监控方法,包括:
5.在电子设备的充电过程中,获取所述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所述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所述目标场景为在所述充电过程中所述电子设备所处场景;
6.基于所述持续充电时间和所述电池容量增量,计算第一平均充电速度,所述第一平均充电速度为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目标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
7.基于所述第一平均充电速度,确定所述电子设备是否充电异常。
8.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在电子设备的充当过程中,可以获取在充电过程中电子设备所处场景(即目标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该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基于该持续充电时间和该电池容量增量,可以计算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从而实现充电过程中平均充电速度的监控,基于该平均充电速度确定电子设备是否充电异常。
9.第二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异常确定方法,包括:
10.接收电子设备的第一平均充电速度,所述第一平均充电速度为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目标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所述目标场景为在所述充电过程中所述电子设备所处场景;
11.若所述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小于与所述目标场景对应的第一速度阈值,则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充电异常。
12.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在接收到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之后,将该平均充电速度与第一速度阈值进行比较,若该平均充电速度小于第一速度阈值,则说明该平均充电速度过低,无法满足电子设备的充电需求,从而可确定电子设备充电异常,实现对电子设备充电异常的判断。
13.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充电监控装置,包括:
14.数据获取模块,用于在电子设备的充电过程中,获取所述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所述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所述目标场景为在所述充电过程中所述电子设备所处场景;
15.速度计算模块,用于基于所述持续充电时间和所述电池容量增量,计算第一平均充电速度,所述第一平均充电速度为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目标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
16.第一确定模块,用于基于所述第一平均充电速度,确定所述电子设备是否充电异常。
17.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异常确定装置,包括:
18.速度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电子设备的第一平均充电速度,所述第一平均充电速度为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目标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所述目标场景为在所述充电过程中所述电子设备所处场景;
19.第二确定模块,用于若所述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小于与所述目标场景对应的第一速度阈值,则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充电异常。
20.第五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述第一方面所述的充电监控方法的步骤。
21.第六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服务器,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述第一方面所述的异常确定方法的步骤。
22.第七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芯片,包括处理器,所述处理器用于读取并执行存储器中存储的计算机程序,以执行如上述第一方面所述的充电监控方法的步骤,或者执行如上述第二方面所述的异常确定方法的步骤。
23.可选地,所述存储器与所述处理器通过电路或电线连接。
24.第八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第一方面所述的充电监控方法的步骤,或者实现如上述第二方面所述的异常确定方法的步骤。
25.第九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在电子设备上运行时,使得所述电子设备执行如上述第一方面所述的充电监控方法的步骤,或者实现如上述第二方面所述的异常确定方法的步骤。
26.可以理解地,上述提供的第三方面、第四方面、第五方面、第六方面、第七方面、第八方面和第九方面均用于执行上文所提供的对应的方法,因此,其所能达到的有益效果可以参考上文所提供的对应的方法中的有益效果,此处不再赘述。
附图说明
2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8.图1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充电监控系统的网络架构示意图;
29.图2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充电监控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30.图3是充电监控流程的一示例图;
31.图4是充电监控流程的另一示例图;
32.图5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异常确定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33.图6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充电监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34.图7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异常确定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35.图8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36.图9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服务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7.以下描述中,为了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定,提出了诸如特定系统结构、技术之类的具体细节,以便透彻理解本技术实施例。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清楚,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实现本技术。在其它情况中,省略对众所周知的系统、装置、电路以及方法的详细说明,以免不必要的细节妨碍本技术的描述。
38.应当理解,当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术语“包括”指示所描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组件和/或其集合的存在或添加。
39.还应当理解,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相关联列出的项中的一个或多个的任何组合以及所有可能组合,并且包括这些组合。
40.如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术语“如果”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当...时”或“一旦”或“响应于确定”或“响应于检测到”。类似地,短语“如果确定”或“如果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意指“一旦确定”或“响应于确定”或“一旦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或“响应于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
[0041]
另外,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0042]
在本技术说明书中描述的参考“一个实施例”或“一些实施例”等意味着在本技术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包括结合该实施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点。由此,在本说明书中的不同之处出现的语句“在一个实施例中”、“在一些实施例中”、“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在另外一些实施例中”等不是必然都参考相同的实施例,而是意味着“一个或多个但不是所有的实施例”,除非是以其他方式另外特别强调。术语“包括”、“包含”、“具有”及它们的变形都意味着“包括但不限于”,除非是以其他方式另外特别强调。
[0043]
应理解,本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技术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0044]
为了说明本技术所述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进行说明。
[0045]
参见图1,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充电监控系统的网络架构示意图,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0046]
如图1所示,上述充电监控系统包括电子设备1和服务器2。
[0047]
其中,电子设备1与服务器2之间可以通过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建立通讯连接,在此不做限定。电子设备1与服务器2进行通讯连接之后,可以进行数据交互,实现对电子设备
的充电异常的判断。
[0048]
电子设备1可以是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本技术实施例对电子设备的具体类型不作任何限制。
[0049]
服务器2可以是与电子设备相关的服务器,例如电子设备厂商的服务器。
[0050]
可以理解的是,上述服务器1可以是单一服务器,也可以是多个服务器构成的服务器群组。
[0051]
可以理解的是,图1中的电子设备1和服务器2的数目仅仅是示例性的。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选择和布设任意数目。
[0052]
电子设备1用于执行本技术中的充电监控方法,通过电子设备1可以实现在充电过程中平均充电速度的监控,并向服务器2发送该平均充电速度,为服务器2提供用于确定电子设备是否充电异常的平均充电速度。服务器2用于执行本技术中的异常确定方法,通过电子设备提供的平均充电速度可以确定电子设备是否充电异常,并在充电异常时发出提示,可以便于电子设备厂商及时了解电子设备在充电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从而对该异常情况进行处理,提高电子设备的充电速度。
[0053]
可选的,电子设备1也可以基于自身在充电过程中的平均充电速度,实现对充电异常的判断。
[0054]
参见图2,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充电监控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该充电监控方法应用于电子设备。如图2所示,该充电监控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055]
步骤201,在电子设备的充电过程中,获取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
[0056]
其中,目标场景为在充电过程中电子设备所处场景,例如亮屏场景、灭屏场景等。
[0057]
如果电子设备的屏幕被点亮,则确定电子设备处于亮屏场景。例如用户拿起电子设备,手动按下电源键,将手机的屏幕点亮,或者用户通过电子设备播放视频、显示游戏画面,在这些情况下,电子设备均处于亮屏场景。
[0058]
如果电子设备的屏幕未被点亮,则可以确定电子设备处于灭屏场景。例如用户手动按下电源键,对屏幕进行灭屏,在此情况下,电子设备处于灭屏场景。
[0059]
可以理解的是,电子设备在充电过程中可能存在场景切换的情况,也可能不存在场景切换的情况。上述场景切换是不同场景的切换。在存在场景切换的情况时,目标场景包括切换前场景和切换后场景,例如在充电过程中,电子设备由亮屏场景切换为灭屏场景,那么切换前场景为亮屏场景,切换后场景为灭屏场景。在不存在场景切换的情况时,目标场景的数量为1,例如在充电过程中,电子设备一直处于灭屏场景,那么目标场景为灭屏场景。
[0060]
在一可选实施例中,上述获取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包括:
[0061]
在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停止充电或者电池容量停止更新时,获取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
[0062]
或者,在电子设备发生场景切换时,获取电子设备在切换前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该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切换前场景和切换后场景均为目标场景。
[0063]
上述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停止充电,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报满、电子设备与充电装置断开连接等。
[0064]
电子设备在充电时,可以存在多种充电方式,例如快充方式、普充方式等,快充方式的充电速度大于普充方式的充电速度。上述充电报满包括但不限于快充报满、普充报满等。例如在上述充电报满为快充报满时,基于本技术可以统计电子设备在快充阶段的不同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
[0065]
上述充电装置是电子设备的供电电源变换设备,例如电源适配器。电子设备与充电装置之间可以通过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建立通讯连接,在此不做限定。
[0066]
电子设备与充电装置断开连接表示电子设备由充电状态切换为非充电状态。
[0067]
电池容量停止更新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设备可能还在充电,但电池容量已不再更新。在判断电池容量是否停止更新时,可以以预设时间(例如5秒)为间隔获取电池容量,如果相邻两次的电池容量相同或者相差较小(例如相邻两次的电池容量的差值小于设定值,该设定值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设定,在此不做限定),则可以判定电池容量停止更新。由于电池容量停止更新时,电子设备上显示的电量百分比也停止更新或者更新缓慢,故也可以通过电子设备的电量百分比判断电池容量是否停止更新。例如,手机在通过快充方式充电时,充电到98%(即电量百分比)左右,电池容量就不再更新。通过本技术可统计电子设备在容量更新阶段的不同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容量更新阶段是指电池容量一直在更新的阶段,即电池容量停止更新之前的阶段。
[0068]
在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停止充电或者电池容量停止更新时,可以获取停止充电时的时间或者电池容量停止更新时的时间,获取停止充电时的电池容量或者电池容量停止更新时的容量,停止充电时的时间或者电池容量停止更新时的时间为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结束充电时间,停止充电时的电池容量或者电池容量停止更新时的容量为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结束充电容量;计算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结束充电时间和开始充电时间的差值,可以得到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计算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结束充电容量和开始充电容量的差值,可以得到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电池容量增量。其中,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开始充电时间为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开始充电的时间,可以在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开始充电时记录该时间。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开始充电容量为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开始充电时的电池容量,可以在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开始充电时记录该电池容量。
[0069]
电子设备在发生场景切换时,可以获取发生场景切换时的时间和电池容量,发生场景切换时的时间为电子设备在切换前场景下的结束充电时间,发生场景切换时的电池容量为电子设备在切换前场景下的结束充电容量;计算电子设备在切换前场景下的结束充电时间和开始充电时间的差值,可以得到电子设备在切换前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计算电子设备在切换前场景下的结束充电容量和开始充电容量的差值,可以得到电子设备在切换前场景下的电池容量增量。
[0070]
可以理解的是,发生场景切换时的时间也为电子设备在切换后场景下的开始充电时间,发生切换场景时的电池容量也为电子设备在切换后场景下的开始充电容量。如果电子设备在切换后场景下发生场景切换、停止充电或者电池容量停止更新中的任一种情况,则可以获取电子设备在该切换后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电池容量增量。
[0071]
例如,在对手机开始充电时,手机处于亮屏场景,在充电过程中,如果手机由亮屏场景切换为灭屏场景,此时可以获取手机在亮屏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持续充电时间
内的电池容量增量,并记录手机在灭屏场景下的开始充电时间和开始充电容量,并继续监测手机,在监测过程中可能发生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监测到手机由灭屏场景切换为亮屏场景,则记录手机在灭屏场景下的结束充电时间和结束充电容量,可以计算得到手机在灭屏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该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且在此情况下,手机在灭屏场景下的结束充电时间也是手机在亮屏场景下的开始充电时间,手机在灭屏场景下的结束充电容量也是手机在亮屏场景下的开始充电容量,继续监测手机,如果监测到手机停止充电或者电池容量停止更新,则记录手机在亮屏场景下的结束充电时间和结束充电容量,此时可以更新在亮屏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该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第二种情况,如果监测到手机停止充电或者电池容量停止更新,则记录手机在灭屏场景下的结束充电时间和结束充电容量,可以计算得到手机在灭屏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该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
[0072]
在电子设备存在场景切换的情况时,通过分别获取电子设备在切换前场景下和切换后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该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能够得到电子设备在不同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电池容量增量,从而基于这些数据判断电子设备在不同场景下是否充电异常。例如在充电过程中,电子设备由亮屏场景切换为灭屏场景,那么切换前场景为亮屏场景,切换后场景为灭屏场景,通过分别获取电子设备在亮屏场景下和灭屏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电池容量增量,可以判断电子设备在亮屏场景下是否充电异常,以及在灭屏场景下是否充电异常。
[0073]
考虑到用户在电子设备充电过程中,可能会反复进行场景切换,此种情况下,电子设备的电池容量可能无法及时更新,影响获取到的电池容量增量的准确率,故为了提高获取到的电池容量增量的准确率,电子设备在获取到在目标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之后,可以先判断该持续充电时间是否大于时间阈值,在持续充电时间大于时间阈值(例如2min)时,再获取在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如果持续充电时间小于或者等于时间阈值,则电子设备的电池容量可能未及时更新,无需获取在该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即在判断电子设备是否充电异常时可以忽略充电过程中持续充电时间较短的场景。其中,时间阈值用于判断是否获取在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可选的,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设定上述时间阈值,在此不做限定。
[0074]
在充电过程中如果发生场景切换且每个场景的持续充电时间均大于时间阈值,那么可以确定在本次充电过程中既存在亮屏场景,又存在灭屏场景,可以分别获取电子设备在亮屏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该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以及电子设备在灭屏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该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基于电子在亮屏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该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计算电子设备在亮屏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基于电子设备在亮屏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可以确定电子设备在亮屏场景下是否充电异常;基于电子在灭屏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该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计算电子设备在灭屏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基于电子设备在灭屏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可以确定电子设备在灭屏场景下是否充电异常。其中,本次充电是指步骤201中的充电。
[0075]
当然在充电过程中也可能只存在亮屏场景或者灭屏场景。例如,在充电过程中电子设备一直处于灭屏场景,或者在充电过程中发生场景切换,灭屏场景的持续充电时间大
于时间阈值,但亮屏场景的持续充电时间小于或者等于时间阈值,对于这些情况都可以认为在充电过程中只存在灭屏场景。在充电过程中电子设备一直处于亮屏场景,或者在充电过程中发生场景切换,亮屏场景的持续充电时间大于时间阈值,但灭屏场景的持续充电时间小于或者等于时间阈值,对于这些情况都可以认为在充电过程中只存在亮屏场景。
[0076]
步骤202,基于持续充电时间和电池容量增量,计算第一平均充电速度。
[0077]
其中,第一平均充电速度为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将电池容量增量除以持续充电时间,可以得到第一平均充电速度。
[0078]
为了避免电子设备在本次充电中重复计算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可以设置充电速度标记,该充电速度标记表示在本次充电中是否已计算第一平均充电速度。若充电速度标记为第一标记,则基于持续充电时间和电池容量增量,计算第一平均充电速度,第一标记表示在本次充电中未计算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在计算第一平均充电速度之后,需要同步实现充电速度标记的更新,即将充电速度标记更新为第二标记,第二标记表示在本次充电中已计算第一平均充电速度。例如,第一标记为false,第二标记为true。
[0079]
可以理解的是,如果电子设备与充电装置断开连接,则说明本次充电已结束,为了不影响电子设备计算在下次充电中的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可以将充电速度标记更新为第一标记。
[0080]
在一应用场景中,可以以手机为例,介绍其充电监控流程,本技术可以以预设时间(例如5秒)为间隔执行该充电监控流程,即每5秒执行一次充电监控流程(可以称之为充电5秒线程)。如图3所示,当手机插入电源适配器时会开启充电5s线程,5s线程有个开启常规埋点(常规埋点是指类似监测平均充电速度通用埋点)监测功能,监测功能线程是每5s跑一次,如果刚插入电源充电器,那么其会首次拉起来,如果是首次,则需要记录手机当前所处场景(例如,led_on=true表示亮屏场景,led_on=false表示灭屏场景)、手机的当前系统时间pre_time(用于计算持续充电时间)和当前电池容量pre_rm(用于计算电池容量增量),如果不是首次,则判断手机是否开始充电(即判断charge_start是否等于true),其判断的标准是5秒前的状态为不充电,当前状态为充电;当charge_start等于true时,需要重新计算获取当前所处场景、当前系统时间pre_time和当前电池容量pre_rm;然后判断手机是否停止充电(即判断charge_end是否等于true),其判断的标准是5s前的状态为充电,当前状态为不充电。如果手机满足charge_end=true、充电报满、电池容量停止更新中的任一条件,则确定需要更新在亮灭屏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电池容量增量,并设置更新标志need_update=true,否则设置更新标志need_update=false。
[0081]
当5s前的led_on=true,同时当前的led_on=false或者need_update=true,则表明需要计算亮屏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电池容量增量。获取当前系统时间curr_time,并且当前系统时间curr_time-上次保存系统时间pre_time》2min,表明在亮屏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已经超过2min,因此需要记录在亮屏场景下的电池容量增量ledon_rm=curr_rm-pre_rm和持续充电时间ledon_time=curr_time-pre_time,并重新更新手机系统时间pre_time=curr_time和电池容量pre_rm=curr_rm。
[0082]
当5s前的led_on=false,同时当前的led_on=true或者need_update=true,则表明需要计算灭屏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电池容量增量。获取当前系统时间,并且当前系统时间curr_time-上次保存系统时间pre_time》2min,表明灭屏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
已经超过2min,因此需要记录灭屏场景下的电池容量增量ledoff_rm=curr_rm-pre_rm和持续充电时间ledoff_time=curr_time-pre_time,并重新更新手机系统时间pre_time=curr_time和电池容量pre_rm=curr_rm。且每5s将前一次的led_on的状态更新为当前的led_on的状态。
[0083]
如图4所示,在更新当前的led_on的状态之后,如果手机满足charge_end=true、充电报满、电池容量停止更新中的任一条件则触发计算流程,一次充电其亮屏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和灭屏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只计算一次,因此为了避免重复计算,设置了充电速度标记,如果有计算过则不再次计算,如果未计算,则判断亮屏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ledon_time是否等于0,如果ledon_time等于0则设置亮屏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ledon_ave_speed=0,如果ledon_time不等于0则亮屏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ledon_ave_speed=ledon_rm/ledon_time;同样判断灭屏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ledoff_time是否等于0,如果ledoff_time等于0则设置灭屏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ledoff_ave_speed=0,不等于0则灭屏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ledoff_ave_speed=ledoff_rm/ledoff_time。
[0084]
当手机与电源适配器断开连接(例如拔出电源适配器)时,可以触发电源适配器输出的电压中断,然后计算一次平均充电速度,如果平均充电速度已计算,则重新复位所有的变量到默认值,例如ledon_rm=0\ledoff_rm=0\ledon_time=0\ledoff_time=0\ledon_ave_speed=0\ledoff_ave_speed=0,并将充电速度标记更新为false。最后停止5s充电线程,从而停止常规埋点监测。
[0085]
步骤203,基于第一平均充电速度,确定电子设备是否充电异常。
[0086]
其中,确定电子设备是否充电异常可以是指确定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是否充电异常。例如,第一平均充电速度为电子设备在亮屏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那么基于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可以确定电子设备在亮屏场景下是否充电异常。
[0087]
可以通过如下两种方式中的任一种方式实现步骤203。
[0088]
第一种方式,电子设备将第一平均充电速度与目标场景对应的第一速度阈值进行比较;若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小于第一速度阈值,则确定电子设备充电异常;若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速度阈值,则确定电子设备充电正常。
[0089]
其中,第一速度阈值用于确定设备在目标场景下是否充电异常。如果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小于第一速度阈值,则确定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充电异常;如果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速度阈值,则确定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充电正常。例如,第一平均充电速度为电子设备在亮屏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如果该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小于第一速度阈值,则可以确定电子设备在亮屏场景下充电异常;如果该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速度阈值,则可以确定电子设备在亮屏场景下充电正常。
[0090]
电子设备在确定电子设备充电异常之后,可以向服务器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该提示信息反映电子设备充电异常,服务器接收到该提示信息后,可以便于电子设备厂商及时了解电子设备在充电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从而对该异常情况进行处理,提高电子设备的充电速度。
[0091]
第二种方式,电子设备向服务器发送第一平均充电速度,第一平均充电速度用于在小于第一速度阈值时确定电子设备充电异常。
[0092]
电子设备在得到第一平均充电速度之后,可以向服务器发送第一平均充电速度,
服务器可以将该第一平均充电速度与第一速度阈值进行比较,以确定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是否充电异常。
[0093]
服务器在基于第一平均充电速度确定电子设备是否充电异常之后,可以向电子设备发送确定结果,该确定结果包括电子设备充电异常或者电子设备充电正常,以便于电子设备获知自身是否充电异常。
[0094]
在一可选实施例中,电子设备在向服务器发送第一平均充电速度之前,可以判断第一平均充电速度是否大于第二速度阈值,若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大于第二速度阈值,则向服务器发送第一平均充电速度,以减少电子设备无法充电的情况对服务器中异常分析的影响;若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小于或者等于第二速度阈值,则不向服务器发送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可以直接提示该电子设备无法充电。其中,第二速度阈值小于第一速度阈值。可选的,在第二速度阈值小于第一速度阈值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设定上述第二速度阈值(例如为0),在此不做限定。
[0095]
可以理解的是,由于电子设备在不同场景下充电时,其功耗不同,导致电子设备的电池温度上升幅度不同,故可以为不同场景设置不同的第一速度阈值,和/或,为不同场景设置不同的第二速度阈值,以基于不同第一速度阈值自适应地确定电子设备在不同场景下是否充电异常,基于不同的第二速度阈值自适应地确定是否向服务器发送电子设备在不同场景下平均充电速度。例如,由于相比于灭屏场景,电子设备在亮屏场景下功耗较高,导致电池温度上升幅度较大,充电速度较慢,故可以将与亮屏场景对应的第一速度阈值设置为小于与灭屏场景对应的第一速度阈值,将与亮屏场景对应的第二速度阈值设置为小于与灭屏场景对应的第二速度阈值。当然,不同场景对应的第一速度阈值也可以相同,不同场景对应的第二速度阈值也可以相同,在此不做限定。
[0096]
在一可选实施例中,在确定电子设备充电异常之后,还包括:
[0097]
若至少一个第二平均充电速度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速度阈值,则确定电子设备充电异常为电子设备出现散热异常,第二平均充电速度为参考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参考设备为与电子设备使用相同充电方案的设备。
[0098]
其中,充电方案是指示电子设备和参考设备如何进行充电的方案,例如快充方式的实现方案。
[0099]
第二平均充电速度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速度阈值,则说明参考设备充电正常。在参考设备和电子设备使用相同充电方案的情况下,如果参考设备充电正常,而电子设备充电异常,则说明电子设备出现了散热异常,导致电池温度过高,从而降低了充电速度。
[0100]
散热异常可以理解为相比于参考设备,电子设备的散热效果较差。例如电子设备中硬件在印制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pcb)的布局不合理,可能会导致散热效果较差。
[0101]
例如,有50个参考设备,如果这50个参考设备在亮屏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速度阈值,而电子设备在亮屏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小于第一速度阈值,则可以确定电子设备出现散热异常。
[0102]
在一可选实施例中,可以获取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电池温度;若电池温度小于与目标场景对应的温度阈值,则增大与目标场景对应的第三速度阈值,得到增大后的速度阈值,第三速度阈值为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充电速度的下限值;或者,向服务器发送
电池温度,并接收服务器发送的增大后的速度阈值,增大后的速度阈值由服务器基于电池温度发送;在电池温度升高时,基于增大后的速度阈值,控制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充电速度。
[0103]
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电池温度可以是在目标场景下任一时刻的电池温度,也可以是在获取在目标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时的电池温度,在此不做限定。
[0104]
可以理解的是,由于电子设备在不同场景下充电时,其功耗不同,导致电子设备的电池温度上升幅度不同,故可以为不同场景设置不同的温度阈值,和/或,为不同场景设置不同的第三速度阈值,以基于不同温度阈值自适应地确定是否增大对应的第三速度阈值,基于不同的第三速度阈值自适应地控制电子设备在不同场景下的充电速度。例如,由于相比于灭屏场景,电子设备在亮屏场景下功耗较高,导致电池温度上升幅度较大,充电速度较慢,故可以将与亮屏场景对应的温度阈值设置为小于与灭屏场景对应的温度阈值,将与亮屏场景对应的第三速度阈值设置为小于与灭屏场景对应的第三速度阈值。当然,不同场景对应的温度阈值也可以相同,不同场景对应的第三速度阈值也可以相同,在此不做限定。
[0105]
上述增大后的速度阈值,可以是电子设备基于电池温度得到,也可以是服务器基于电池温度得到。在电子设备基于电池温度得到增大后的速度阈值时,可以更新自身的温控策略使得温控策略更为贴近电子设备的实际充电情况。在服务器基于电池温度得到增大后的速度阈值时,服务器可以更新电子设备的温控策略,使得温控策略更为贴近电子设备的实际充电情况。其中,温控策略包括第三速度阈值,在电池温度升高时,降低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充电速度,并控制降低后的充电速度不小于第三速度阈值,以保持温度和充电速度的平衡,在电子设备的温度不太高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提高速度。上述第三速度阈值大于第一速度阈值。
[0106]
在一可选实施例中,在确定电子设备充电异常之后,可以发出第一提示,以提示电子设备充电异常。例如,电子设备可以通过语音、文字、震动等方式发出第一提示。
[0107]
电子设备通过提示充电异常,可以便于电子设备用户及时了解电子设备在充电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从而及时对该异常情况进行处理,提高电子设备的充电速度。
[0108]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在电子设备的充当过程中,可以获取在充电过程中电子设备所处场景(即目标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该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基于该持续充电时间和该电池容量增量,可以计算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从而实现充电过程中平均充电速度的监控,基于该平均充电速度确定电子设备是否充电异常。
[0109]
参见图5,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异常确定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该异常确定方法应用于服务器。如图5所示,该异常确定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110]
步骤501,接收电子设备的第一平均充电速度。
[0111]
其中,第一平均充电速度为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目标场景为在充电过程中电子设备所处场景,例如亮屏场景、灭屏场景等。
[0112]
步骤502,若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小于与目标场景对应的第一速度阈值,则确定电子设备充电异常。
[0113]
其中,第一速度阈值用于确定设备在目标场景下是否充电异常。如果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小于第一速度阈值,则确定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充电异常;如果第一平均充电速
度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速度阈值,则确定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充电正常。例如,第一平均充电速度为电子设备在亮屏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如果该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小于第一速度阈值,则可以确定电子设备在亮屏场景下充电异常;如果该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速度阈值,则可以确定电子设备在亮屏场景下充电正常。
[0114]
需要说明的是,有关上述第一速度阈值的设置,可参见上一充电监控方法实施例的相关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0115]
在一可选实施例中,在确定电子设备充电异常之后,还包括:
[0116]
若至少一个第二平均充电速度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速度阈值,则确定电子设备充电异常为电子设备出现散热异常,第二平均充电速度为参考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参考设备为与电子设备使用相同充电方案的设备。
[0117]
其中,充电方案是指示电子设备和参考设备如何进行充电的方案,例如快充方式的实现方案。
[0118]
第二平均充电速度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速度阈值,则说明参考设备充电正常。在参考设备和电子设备使用相同充电方案的情况下,如果参考设备充电正常,而电子设备充电异常,则说明电子设备出现了散热异常,导致电池温度过高,从而降低了充电速度。
[0119]
散热异常可以理解为相比于参考设备,电子设备的散热效果较差。例如电子设备中硬件在pcb的布局不合理,可能会导致散热效果较差。
[0120]
例如,有50个参考设备,如果这50个参考设备在亮屏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速度阈值,而电子设备在亮屏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小于第一速度阈值,则可以确定电子设备出现散热异常。
[0121]
在一可选实施例中,服务器接收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电池温度;若电池温度小于与目标场景对应的温度阈值,则增大与目标场景对应的第三速度阈值,得到增大后的速度阈值,第三速度阈值为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充电速度的下限值;向电子设备发送增大后的速度阈值,增大后的速度阈值用于控制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充电速度。其中,第三速度阈值大于第一速度阈值。
[0122]
需要说明的是,有关上述温度阈值和上述第三速度阈值的设置,可参见上一充电监控方法实施例的相关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0123]
服务器基于电池温度增大第三速度阈值,可以更新电子设备的温控策略,使得温控策略更为贴近电子设备的实际充电情况。其中,温控策略包括第三速度阈值,在电池温度升高时,降低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充电速度,并控制降低后的充电速度不小于第三速度阈值,以保持温度和充电速度的平衡,在电子设备的温度不太高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提高速度。
[0124]
在一可选实施例中,在服务器确定电子设备充电异常之后,可以发出第二提示,以提示电子设备充电异常。
[0125]
例如,服务器可以通过语音、文字等方式发出第二提示。
[0126]
服务器通过提示电子设备充电异常,可以便于电子设备厂商及时了解电子设备在充电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从而对该异常情况进行处理,提高电子设备的充电速度。
[0127]
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在接收到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之后,将该平均充电速度与第一速度阈值进行比较,若该平均充电速度小于第一速度阈值,则说明该
平均充电速度过低,无法满足电子设备的充电需求,从而可确定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充电异常,实现对电子设备充电异常的判断。
[0128]
参见图6,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充电监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技术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0129]
上述充电监控装置包括:
[0130]
数据获取模块61,用于在电子设备的充电过程中,获取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目标场景为在充电过程中电子设备所处场景;
[0131]
速度计算模块62,用于基于持续充电时间和电池容量增量,计算第一平均充电速度,第一平均充电速度为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
[0132]
第一确定模块63,用于基于第一平均充电速度,确定电子设备是否充电异常。
[0133]
可选的,上述第一确定模块63具体用于:
[0134]
若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小于与目标场景对应的第一速度阈值,则确定电子设备充电异常。
[0135]
可选的,上述第一确定模块63具体用于:
[0136]
向服务器发送第一平均充电速度,第一平均充电速度用于在小于与目标场景对应的第一速度阈值时确定电子设备充电异常。
[0137]
可选的,上述第一确定模块63具体用于:
[0138]
若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大于与目标场景对应的第二速度阈值,则向服务器发送第一平均充电速度。
[0139]
可选的,上述数据获取模块61具体用于:
[0140]
在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停止充电或者电池容量停止更新时,获取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
[0141]
或者,在电子设备发生场景切换时,获取电子设备在切换前场景下的持续充电时间和在该持续充电时间内的电池容量增量,切换前场景和切换后场景均为目标场景。
[0142]
可选的,上述速度计算模块62具体用于:
[0143]
若充电速度标记为第一标记,则基于持续充电时间和电池容量增量,计算第一平均充电速度,第一标记表示在本次充电中未计算第一平均充电速度。
[0144]
可选的,上述充电监控装置还包括:
[0145]
第一更新模块,用于将充电速度标记更新为第二标记,第二标记表示在本次充电中已计算第一平均充电速度;
[0146]
第二更新模块,用于若电子设备与充电装置断开连接,则将充电速度标记更新为第一标记。
[0147]
可选的,上述充电监控装置还包括:
[0148]
散热确定模块,用于若至少一个第二平均充电速度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速度阈值,则确定电子设备充电异常为电子设备出现散热异常,第二平均充电速度为参考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参考设备为与电子设备使用相同充电方案的设备。
[0149]
可选的,上述充电监控装置还包括:
[0150]
温度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电池温度;
[0151]
阈值增大模块,用于若电池温度小于与目标场景对应的温度阈值,则增大与目标场景对应的第三速度阈值,得到增大后的速度阈值,第三速度阈值为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充电速度的下限值;
[0152]
或者,数据处理模块,用于向服务器发送电池温度,并接收服务器发送的增大后的速度阈值,增大后的速度阈值由服务器基于电池温度发送;
[0153]
速度控制模块,用于在电池温度升高时,基于增大后的速度阈值,控制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充电速度。
[0154]
可选的,上述充电监控装置还包括:
[0155]
第一提示模块,用于发出第一提示,以提示电子设备充电异常。
[0156]
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充电监控装置可以应用在前述充电监控方法实施例中,详情参见上述方法实施例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0157]
参见图7,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异常确定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技术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0158]
上述异常确定装置包括:
[0159]
速度接收模块71,用于接收电子设备的第一平均充电速度,第一平均充电速度为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目标场景为在充电过程中电子设备所处场景;
[0160]
第二确定模块72,用于若第一平均充电速度小于与目标场景对应的第一速度阈值,则确定电子设备充电异常。
[0161]
可选的,上述异常确定装置还包括:
[0162]
第二提示模块,用于发出第二提示,以提示电子设备充电异常。
[0163]
可选的,上述异常确定装置还包括:
[0164]
散热确定模块,用于若至少一个第二平均充电速度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速度阈值,则确定电子设备充电异常为电子设备出现散热异常,第二平均充电速度为参考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平均充电速度,参考设备为与电子设备使用相同充电方案的设备。
[0165]
可选的,上述异常确定装置还包括:
[0166]
温度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电池温度;
[0167]
阈值增大模块,用于若电池温度小于与目标场景对应的温度阈值,则增大与目标场景对应的第三速度阈值,得到增大后的速度阈值,第三速度阈值为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充电速度的下限值;
[0168]
阈值发送模块,用于向电子设备发送增大后的速度阈值,增大后的速度阈值用于控制电子设备在目标场景下的充电速度。
[0169]
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异常确定装置可以应用在前述异常确定方法实施例中,详情参见上述方法实施例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0170]
图8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如图8所示,该实施例的电子设备8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80(图中仅示出一个)、存储器81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81中并可在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80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82。所述处理器8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82时实现上述充电监控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0171]
所述电子设备8可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80、存储器8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8仅仅是电子设备8的示例,并不构成对电子设备8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
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所述电子设备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总线等。
[0172]
所称处理器80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该处理器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0173]
所述存储器81可以是所述电子设备8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电子设备8的硬盘或内存。所述存储器81也可以是所述电子设备8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所述电子设备8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 media 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 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 card)等。进一步地,所述存储器81还可以既包括所述电子设备8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所述存储器81用于存储所述计算机程序以及所述电子设备所需的其他程序和数据。所述存储器81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0174]
图9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服务器的结构示意图。如图9所示,该实施例的服务器9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90(图中仅示出一个)、存储器91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91中并可在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90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92。所述处理器9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92时实现上述异常确定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0175]
所述服务器9可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90、存储器9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9仅仅是服务器9的示例,并不构成对服务器9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所述服务器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总线等。
[0176]
所称处理器90可以是cpu,该处理器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dsp、asic、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0177]
所述存储器91可以是所述服务器9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服务器9的硬盘或内存。所述存储器91也可以是所述服务器9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所述服务器9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smc,sd卡,闪存卡等。进一步地,所述存储器91还可以既包括所述服务器9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所述存储器91用于存储所述计算机程序以及所述服务器所需的其他程序和数据。所述存储器91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0178]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上述装置中单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0179]
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
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0180]
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电子设备上运行时,使得电子设备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充电监控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或者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服务器上运行时,使得服务器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异常确定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0181]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0182]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技术的范围。
[0183]
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电子设备/服务器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电子设备/服务器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0184]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0185]
所述集成的模块/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包括:能够携带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碟、光盘、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等。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包含的内容可以根据司法管辖区内立法和专利实践的要求进行适当的增减,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0186]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技术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