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控制柜用移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56579阅读:59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控制柜领域,更具体地说,属于一种控制柜用移动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设备智能化程度的提高,用于控制作用的控制柜的应用也越来越频繁。但是目前的控制柜,大多是一个柜体设计,运输依靠的是吊车吊装或者圆木滚动的方式,上述方式效率低下,而且在狭小空间内安装转向困难,费时费力,安装效率低下,增加了安装的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控制柜用移动装置,结构简单,可以差速驱动的方式实现柜体的移动和原地转向,同时移动的时候升起转盘,依靠拉臂和万向轮实现车载移动,摆放位置灵活方便,即使在狭小的空间内也可以很方便的摆放,对空间的要求大大减小,提高了安装效率,节约了安装时间,适于推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控制柜用移动装置,与控制柜本体相对应,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在控制柜本体下端的基座,基座的两侧设置有万向轮;所述基座的下部设置有空腔,空腔的中心位置设置有向下设置的转轴,转轴的下部滑动连接有转盘,转盘的外侧壁上设置有若干环形凹槽,环形凹槽内连接有设置在基座上的转动升降装置;所述转盘的下部设置有差速驱动装置;所述基座的一侧设置有隐藏式拉臂装置。

作为一种优化的技术方案,所述转盘的中心位置设置有通孔,通孔与转轴滑动连接;所述转轴可以是固定式设计,也可以是活动式设计。

作为一种优化的技术方案,所述转动升降装置包括设置在基座内的两个电机,且两个电机对称设置在基座的两侧;所述电机传动连接有转杆,转杆上径向设置有若干凸起,凸起啮合转盘上的环形凹槽;所述电机连接有编码器,编码器控制连接设置在基座内的控制器。

作为一种优化的技术方案,所述差速驱动装置包括对称设置在转盘底端面上的两个驱动轮,一个驱动轮传动连接一个电机,每个电机连接有编码器,编码器连接基座内的控制器。

作为一种优化的技术方案,所述隐藏式拉臂装置包括设置在基座一侧的通道以及面积小于通道的开口,开口处贯穿设置有拉臂,拉臂的前端部设置有拉环,拉臂的后端设置有截面积与通道相同的挡板。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可以差速驱动的方式实现柜体的移动和原地转向,同时移动的时候升起转盘,依靠拉臂和万向轮实现车载移动,摆放位置灵活方便,即使在狭小的空间内也可以很方便的摆放,对空间的要求大大减小,提高了安装效率,节约了安装时间,适于推广。

参照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

如图1所示,一种控制柜用移动装置,与控制柜本体11相对应,包括设置在控制柜本体11下端的基座,基座的两侧设置有万向轮6。所述基座的下部设置有空腔4,空腔4的中心位置设置有向下设置的转轴1,转轴1的下部滑动连接有转盘3。所述转盘3的中心位置设置有通孔,通孔与转轴滑动连接。所述转轴可以是固定式设计,也可以是活动式设计。

转盘3的外侧壁上设置有若干环形凹槽,环形凹槽内连接有设置在基座上的转动升降装置。所述转动升降装置包括设置在基座内的两个电机,且两个电机对称设置在基座的两侧。所述电机传动连接有转杆5,转杆5上径向设置有若干凸起,凸起啮合转盘上的环形凹槽。所述电机连接有编码器,编码器控制连接设置在基座内的控制器。

所述转盘的下部设置有差速驱动装置。所述差速驱动装置包括对称设置在转盘底端面上的两个驱动轮2,一个驱动轮2传动连接一个电机,每个电机连接有编码器,编码器连接基座内的控制器。

所述基座的一侧设置有隐藏式拉臂装置。所述隐藏式拉臂装置包括设置在基座一侧的通道以及面积小于通道的开口8,开口8处贯穿设置有拉臂9,拉臂9的前端部设置有拉环7,拉臂的后端设置有截面积与通道相同的挡板10。

差速驱动的原理是控制器控制编码器,利用编码器控制电机的转速,电机带动驱动轮转动。当两个驱动轮的速度一样的时候,就会驱动柜体前进或者后退。如果两个驱动轮的转速不一致时,就会出现转向。转向的规律是向转速慢的驱动轮一侧转向。如果其中一个驱动轮的速度为0,另一个驱动轮有转速,则柜体整体实现原地转向,方便在狭小的空间内转向。该驱动方式的原理与电机直接驱动驱动轮的方式不一样,转向更加灵活,对空间的要求也更加的小,适合狭小空间处放置柜体。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可以差速驱动的方式实现柜体的移动和原地转向,同时移动的时候升起转盘,依靠拉臂和万向轮实现车载移动,摆放位置灵活方便,即使在狭小的空间内也可以很方便的摆放,对空间的要求大大减小,提高了安装效率,节约了安装时间,适于推广。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