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节散热面积的散热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09095阅读:15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散热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可调节散热面积的散热器。



背景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服务器、个人台式电脑、LED、制冷设备等电子设备为了提高效能,电子元器件都向体积小型化方向发展,随着功率不断提高,其发热量也随之增加,因此在这些功率元器件或者设备上均需要安装散热效能高的散热器来进行辅助散热。由于不同的发热设备在不同的工作状态下,发热功率也不尽相同,而现有的散热器均不能根据发热量的多少来调节散热器的散热面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散热效果好和可以根据发热量的多少来调节散热面积的散热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调节散热面积的散热器,包括有第一散热器以及设置在所述第一散热器内部的空腔,所述空腔内嵌入有第二散热器,所述空腔的左侧设置有伺服电机和若干个温度传感器,所述伺服电机的底部设置有控制箱,所述控制箱的内部分别设置有PLC控制单元以及与所述PLC控制单元电性连接的伺服驱动器,所述伺服电机与所述伺服驱动器电性连接,所述伺服电机的输出轴上连接有丝杆,所述丝杆的右端嵌入在所述第二散热器的内部,所述丝杆与所述第二散热器的连接处设置有螺母,所述第二散热器的底部设置有若干个滑块,所述滑块的底部配合设置有滑轨。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可调节散热面积的散热器,其中所述第一散热器、第二散热器的外壁上均设置有若干个散热叶片。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可调节散热面积的散热器,其中所述温度传感器的数量为两个。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可调节散热面积的散热器,其中所述第一散热器、第二散热器均由金属铝制成。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可调节散热面积的散热器,其中所述丝杆上设置有外螺纹,所述螺母的内部设置有凹腔,所述凹腔内设置有内螺纹,所述丝杆与所述螺母通过所述外螺纹、内螺纹配合连接。

优选地,上述的一种可调节散热面积的散热器,其中所述温度传感器与所述PLC控制单元电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有益效果是:包括有第一散热器以及设置在所述第一散热器内部的空腔,所述空腔内嵌入有第二散热器,所述空腔的左侧设置有伺服电机和若干个温度传感器,所述伺服电机的底部设置有控制箱,所述控制箱的内部分别设置有PLC控制单元以及与所述PLC控制单元电性连接的伺服驱动器,所述伺服电机与所述伺服驱动器电性连接,所述伺服电机的输出轴上连接有丝杆,所述丝杆的右端嵌入在所述第二散热器的内部,所述丝杆与所述第二散热器的连接处设置有螺母,所述第二散热器的底部设置有若干个滑块,所述滑块的底部配合设置有滑轨。整体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时温度传感器可以监测第一散热器上的温度,并将温度数据即时传递给PLC控制单元,当温度过高和过低时,就会控制伺服电机工作,通过丝杆旋转来带动第二散热器的左右移动,从而就可以调节散热面积,散热效果更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散热器 2、温度传感器 3、伺服电机

4、控制箱 5、PLC控制单元 6、伺服驱动器

7、螺母 8、滑轨 9、滑块

10、第二散热器 11、丝杆 12、散热叶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可调节散热面积的散热器,包括有第一散热器1以及设置在第一散热器1内部的空腔,空腔内嵌入有第二散热器10,第一散热器1和第二散热器10的外壁上均设置有若干个散热叶片12,第一散热器1和第二散热器10均由金属铝制成。空腔的左侧设置有伺服电机3和两个温度传感器2,伺服电机3的底部设置有控制箱4,控制箱4的内部分别设置有PLC控制单元5以及与PLC控制单元5电性连接的伺服驱动器6,伺服电机3与伺服驱动器6电性连接,温度传感器2与PLC控制单元5电性连接。伺服电机3的输出轴上连接有丝杆11,丝杆11的右端嵌入在第二散热器10的内部,丝杆11与第二散热器10的连接处设置有螺母7,丝杆11上设置有外螺纹,螺母7的内部设置有凹腔,凹腔内设置有内螺纹,丝杆11和螺母7通过外螺纹、内螺纹配合连接,第二散热器10的底部设置有若干个滑块9,滑块9的底部配合设置有滑轨8。整体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时温度传感器2可以监测第一散热器1上的温度,并将温度数据即时传递给PLC控制单元5,当温度过高和过低时,就会控制伺服电机3工作,通过丝杆11旋转来带动第二散热器10沿第一散热器1来左右移动,从而就可以调节散热面积,散热效果更好。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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