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穿戴式终端控制的灯具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16279发布日期:2018-06-16 01:24阅读:11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灯具,具体为一种穿戴式终端控制的灯具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在钓鱼时,尤其是夜间钓鱼,钓鱼人需要佩戴夜钓所需的灯具,用于提供照明所需。一般会采用三脚支架的夜钓灯、头灯或者夹帽灯。

钓鱼的人所佩戴的头灯或夹帽灯具有如下功能:低头灯亮,抬头灯灭,其通过水银开关随重力的原理,利用摆动的角度对灯的启闭进行控制,但是其缺点是必须是通过头部进行控制,因此灯的照射角度也被限制,只有抬头灯才可以亮,低头时就不再亮,控制方式太过单一,导致无法根据使用者的意愿进行控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穿戴式终端控制的灯具系统,以穿戴式终端作为遥控器,通过利用角度控制模块产生不同的控制指令,之后通过两个无线对接模块将该控制指令从穿戴式终端传输至照明灯具内,完成遥控器对照明灯具的控制。

为了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以下技术方案:一种穿戴式终端控制的灯具系统,包括穿戴式终端和照明灯具;穿戴式终端包括角度控制模块和穿戴对接模块,照明灯具包括灯具、电源和灯具对接模块;

-角度控制模块,通过旋转穿戴式终端的角度与重力角度进行对比,产生用于控制灯具的控制指令;

-穿戴对接模块,耦接角度控制模块和灯具对接模块,用于向灯具对接模块发送控制指令;

-电源,耦接灯具和灯具对接模块,用于向灯具和灯具对接模块提供电能;

-灯具,用于照明;

-灯具对接模块,耦接灯具,用于接收并向灯具转发控制指令,用于灯具的控制。

优选的,所述穿戴式终端还包括穿戴按键控制模块,穿戴按键控制模块耦接穿戴对接模块,所述穿戴按键控制模块包括多个用于生成灯具控制指令的物理按键。

优选的,所述照明灯具还包括灯具按键控制模块,灯具按键控制模块耦接灯具,所述灯具按键控制模块包括多个用于生成灯具控制指令的物理按键。

优选的,所述穿戴式终端还包括角度启闭模块,所述角度启闭模块耦接角度控制模块,用于控制角度控制模块的开启/关闭。

优选的,所述角度控制模块为陀螺仪或重力感应器。

穿戴式终端可以做成小件,通过粘附魔术贴等方式粘在衣服、袖口等方式实现穿戴,或者直接做成指环、手环等,本实用新型中优选的,所述穿戴式终端为戒指、手环或手带。

照明灯具可以是普通的吸顶灯、台灯、探照灯等其他灯具,本实用新型中优选的,所述照明灯具为夜间钓鱼用的夜钓灯、夹帽灯或头戴式的头灯。

与现有技术相比,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的穿戴式终端控制的灯具系统,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穿戴式终端控制的灯具系统,使用者可以通过穿戴式终端控制其角度位置,以使角度控制模块产生多个控制指令,或从特定的指令存储模块(指令存储模块内存储有多个不同的控制指令)中调取控制指令,控制更为灵活,并且产生控制指令的方式可以有许多种,因此也可以通过穿戴式终端完成多种复杂的控制。

因此仅需要通过旋转穿戴式终端即可产生不同的灯光控制指令,控制照明灯具开启、关闭、强光、弱光等不同的指令,控制更为灵活准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穿戴式终端控制的灯具系统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如图1所示的穿戴式终端控制的灯具系统,包括穿戴式终端和照明灯具。

穿戴式终端包括以下若干模块:

-角度控制模块,通过旋转穿戴式终端的角度与重力角度进行对比,产生用于控制灯具的控制指令;角度控制模块为陀螺仪或重力感应器,通过对整个穿戴式终端的角度调整,达到控制命令产生的目的。

-穿戴对接模块,耦接角度控制模块和灯具对接模块,用于向灯具对接模块发送控制指令。

-角度启闭模块,耦接角度控制模块,用于控制角度控制模块的开启/关闭,当使用者处于运动量较大的活动状态时,可以通过角度启闭模块暂时关闭角度控制模块的活动,避免频繁运动肢体动作较大带来的错误控制指令。

-穿戴按键控制模块,耦接穿戴对接模块,穿戴按键控制模块包括多个用于生成灯具控制指令的物理按键,使用者可以通过穿戴按键控制模块单独的产生控制指令,对灯具进行单独的控制,尤其是当角度控制模块被关闭后,使用者处于频繁活动状态,可以通过物理按键来控制,避免肢体运动幅度过大导致灯具频繁启闭。

照明灯具包括以下若干模块:

-电源,耦接灯具和灯具对接模块,用于向灯具和灯具对接模块提供电能;

-灯具,用于照明;

-灯具对接模块,耦接灯具,用于接收并向灯具转发控制指令,用于灯具的控制。

-灯具按键控制模块,耦接灯具,灯具按键控制模块包括多个用于生成灯具控制指令的物理按键,在穿戴式终端未携带或失灵时,使用者可以通过灯具按键控制模块直接对照明灯具进行控制。

本实施例中的灯具为头戴式的头灯或夹帽灯,而穿戴式终端为手环、指环或者大小类似于车钥匙的控制器。

以上所述使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型和改进,这些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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