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焊电木治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61404发布日期:2018-12-05 19:29阅读:1238来源:国知局
点焊电木治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点焊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点焊电木治具。



背景技术:

焊接治具是根据焊接产品在设计时就标定的被焊接件外形的尺寸坐标点,设计制造的焊装夹具。

焊接治具常见于电子工业。在PCB焊接(如电脑主板,显卡等)中广泛应用,主要作用是对集成电路板的定位、固定,从而方便地对集成电路板上元件、接线的焊接。

PCB焊接中最常见的就是点焊,其中电感线圈点焊是指将电感线圈经过电流焊接到导线架,其中点焊时承载定位电感线圈和导线架的治具即为点焊治具。

目前常用的点焊治具为电木板制成,称为电木治具,电木治具上设置了许多与产品形状相匹配的型腔,而在型腔内设置中柱,在焊接时,未被焊接的电感线圈则绕在中柱上,需要被焊接的线圈则经过引线槽延伸至焊接处,在点焊作业时,线圈在引线槽部位会产生高温,因引线槽是电木材质,故长期遇高温容易损耗甚至损坏,使得引线槽宽度变宽不能定位线圈引线,以致于不良品增加良率降低、治具使用寿命短、生产效率降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点焊电木治具,用于解决上述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点焊电木治具,包括一电木板以及在所述电木板上的开设的与点焊产品形状相匹配的型腔,所述型腔内设置有用于固定线圈的中柱,并且所述型腔设置了至少两个引线槽,所述引线槽的槽壁采用金属材料制成,并且所述引线槽与所述电木板可拆卸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引线槽的长度方向与所述中柱相切。

作为优选,所述槽壁采用铜制成。

作为优选,所述引线槽与所述电木板榫接。

作为优选,所述引线槽关于所述中柱中心对称。

作为优选,所述引线槽的槽宽等于线圈中电线的外径。

作为优选,所述电木治具远离所述型腔的一面上开设有若干个腰形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点焊电木治具,包括一电木板以及在所述电木板上的开设的与点焊产品形状相匹配的型腔,所述型腔内设置有用于固定线圈的中柱,并且所述型腔设置了至少两个引线槽,所述引线槽的槽壁采用金属材料制成,并且所述引线槽与所述电木板可拆卸连接。这种可拆卸引线槽由于采用金属材料制成,在点焊作业时,线圈引线部位产生高温,也不会对引线槽有影响,故可提高产品良率、极大的延长治具使用寿命、提高生产效率;并且由于引线槽与电木板之间可拆卸,则若引线槽发生损坏可以更换,从而无需更换整个点焊电木治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点焊电木治具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处放大图。

图中:10-电木板、11-型腔、20-中柱、30-引线槽、40-腰形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

请参照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点焊电木治具,包括一电木板10以及在所述电木板10上开设的与点焊产品形状相匹配的型腔11,所述型腔11内设置有用于固定线圈的中柱20,并且所述型腔11中设置了至少两个引线槽30,引线槽30可为一圆柱体,中间开设一字槽,从圆柱体一侧贯穿至另一侧,所述引线槽30的槽壁采用金属材料制成,或者整个引线槽30都采用金属材料制成,并且所述引线槽30与电木板10为可拆卸连接。

具体地,引线槽30长度方向与所述中柱20相切,并且引线槽30关于所述中柱20中心对称,所述引线槽30的槽宽等于或者大于线圈中电线的外径,使得电线刚好卡入引线槽30内而不会随意摆动。

较佳地,所述引线槽30的槽壁采用铜制成,引线槽30与所述点焊电木治具榫接,比如引线槽30所在圆柱体底部设置了凸起,形成榫头,在电木板10上设置榫眼,将圆柱体底部的榫头插入榫眼形成榫接结构。拆卸时,将榫头从榫眼拔出即可。

较佳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点焊电木治具在背面,也即远离型腔11的一面上开设若干个腰形孔40,本实施例中开设了三个,排布在型腔11所在之处的两侧,用于减小治具底部与点焊机接触面积,摩擦力减小,故极大的延长治具使用寿命、提高生产效率。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点焊电木治具,包括一电木板10以及在所述电木板10上的开设的与点焊产品形状相匹配的型腔11,所述型腔11内设置有用于固定线圈的中柱20,并且所述型腔11设置了至少两个引线槽30,所述引线槽30的槽壁采用金属材料制成,并且所述引线槽30与所述点焊电木治具可拆卸连接。这种可拆卸引线槽30由于采用金属材料制成,在点焊作业时,线圈引线部位产生高温,也不会对引线槽30有影响,故可提高产品良率、极大的延长治具使用寿命、提高生产效率;并且由于引线槽30与点焊电木治具之间可拆卸,则若引线槽30发生损坏可以更换,从而无需更换整个点焊电木治具。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括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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