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火性能好的碳纤维发热电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63924发布日期:2019-12-31 16:25阅读:384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火性能好的碳纤维发热电缆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发热电缆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防火性能好的碳纤维发热电缆。



背景技术:

碳纤维发热电缆是一种以电力为能源,并以电缆为发热体,将电能转换为热能的采暖方式,碳纤维发热电缆铺设在室内,通过采暖房间的地面、墙面或顶面等铺设地以低温热辐射的形式,把热量送入房间,碳纤维发热电缆是供暖系统中最理想的采暖部件,应用较为广泛,传统的碳纤维发热电缆在使用时,阻燃效果差使得发热电缆的防火性能不佳,同时,防水效果不佳容易发生电缆因内部受潮引发短路和用电危险,影响了碳纤维发热电缆的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防火性能好的碳纤维发热电缆。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防火性能好的碳纤维发热电缆,包括电缆、发热体和护套,所述电缆的上端活动安装有第一接头,且电缆的下端活动安装有第二接头,所述电缆由发热体和护套组合而成,且发热体设置在护套的内部,所述发热体的内部设置有接地线和两组碳纤维芯,所述发热体的外表面包覆有耐高温绝缘层,且耐高温绝缘层远离发热体的外表面包覆有屏蔽层,所述护套靠近发热体的外表面设置有防潮膜,所述护套远离发热体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防火岩棉,且防火岩棉的外表面包覆有皮革饰面。

优选的,所述第一接头和第二接头的规格一致。

优选的,所述接地线和两组所述碳纤维芯组合成三角型结构。

优选的,所述护套为聚乙烯材质,且护套的厚度为30mm。

优选的,所述防潮膜固定安装在屏蔽层和护套之间,且屏蔽层选用铝膜。

优选的,所述耐高温绝缘层、屏蔽层和防火岩棉的横截面均为圆环型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设置防火岩棉作为电缆的外层结构,并在防火岩棉上加以皮革饰面,使得外部结构具有一定的柔软度且不易断裂,铺设方便且具有良好的阻燃效果,提高了发热电缆的防火性能,同时,防潮膜增强发热电缆的防水效果,避免电缆内部受潮引发短路和用电危险;

综上,碳纤维发热电缆外部增设的防护结构增强了发热电缆的阻燃效果,从而提高了发热电缆的防火性能,同时,防水性能得到提高从而可避免内部受潮引发短路和用电危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火性能好的碳纤维发热电缆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火性能好的碳纤维发热电缆的横截面图。

图中:1电缆、2第一接头、3第二接头、4发热体、5护套、6碳纤维芯、7接地线、8耐高温绝缘层、9屏蔽层、10防潮膜、11防火岩棉、12皮革饰面。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防火性能好的碳纤维发热电缆,包括电缆1、发热体4和护套5,电缆1的上端活动安装有第一接头2,且电缆1的下端活动安装有第二接头3,电缆1由发热体4和护套5组合而成,且发热体4设置在护套5的内部,发热体4的内部设置有接地线7和两组碳纤维芯6,发热体4的外表面包覆有耐高温绝缘层8,且耐高温绝缘层8远离发热体4的外表面包覆有屏蔽层9,护套5靠近发热体4的外表面设置有防潮膜10,护套5远离发热体4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防火岩棉11,且防火岩棉11的外表面包覆有皮革饰面12。

第一接头2和第二接头3的规格一致,接地线7和两组碳纤维芯6组合成三角型结构,护套5为聚乙烯材质,且护套5的厚度为30mm,防潮膜10固定安装在屏蔽层9和护套5之间,且屏蔽层9选用铝膜,耐高温绝缘层8、屏蔽层9和防火岩棉11的横截面均为圆环型结构。

工作原理:第一接头2和第二接头3实现发热电缆铺设后和电源线之间的连接,作为供电中间体,维持碳纤维发热电缆的通电运行,发热体4和护套5组合成电缆1的主体结构,碳纤维芯6和接地线7组合成发热体4,通电时,在碳纤维芯6的两端加以电压,碳纤维芯6发热并在40~65摄氏度内低温运行,热能通过热传导的方式和碳纤维发出的8~13μm的远红外线辐射方式传给受热体实现供暖效果,耐高温绝缘层8和屏蔽层9组合成发热电缆中的隔层体,分别起到绝缘和防电磁辐射的效果,防火岩棉11作为电缆1的外层结构,并在防火岩棉11上加以皮革饰面12,使得外部结构具有一定的柔软度且不易断裂,铺设方便且具有良好的阻燃效果,提高了发热电缆的防火性能,同时,防潮膜10增强发热电缆的防水效果,避免电缆1内部受潮引发短路和用电危险,本实用新型中,碳纤维发热电缆外部增设的防护结构增强了发热电缆的阻燃效果,从而提高了发热电缆的防火性能,同时,防水性能得到提高从而可避免内部受潮引发短路和用电危险。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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