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跳动效果灯电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022997发布日期:2021-02-20 20:29阅读:76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跳动效果灯电源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乐器配件,具体是一种带跳动效果灯电源。


背景技术:

[0002]
吉他(意大利语:chitarra),又译六弦琴。其面板与背板都是平的,琴腰部一般无角而往里凹,古典吉他一般无凹陷。琴颈很宽,长,指板上有弦枕并装有很多窄而稍向上凸起的金属制的横格,称之为“品”,它把琴弦划分为许多半音。
[0003]
作为乐器家族中弦乐器的一员,吉他是一种通过拨动上面一根根的琴弦发出声音的有弦的演奏乐器。弹奏时用一只手拨动琴弦,另一只手的手指抵在指板上,后者是覆盖在琴颈上的金属小条。弹奏出来的声音会通过吉他的共鸣箱得到增强。
[0004]
电吉他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普通吉他加上拾音器、效果器、音箱等附件就是电吉他,电吉他主要用于电声乐队的中声部填充、过门、间奏,有时会起领奏作用。其发声原理与传统吉他不同,不是以箱体的的振动发声,而是运用了电磁学原理,它的琴身是实体的木头而非空的音箱。在琴身上装有线圈。它们被称做拾音器。当吉他弦振动时,切割了拾音器的磁感线,从而使琴身中的导线中产生不同频率的电流,当这些电流通过电子音箱还原时,就成了电吉他的声音;但是现在市场上没有能够直接显示电吉他音调的设备,需要借助功放机才能看到音调图案。


技术实现要素:

[0005]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跳动效果灯电源,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0006]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0007]
一种带跳动效果灯电源,包括外壳和底部外壳;所述外壳卡接安装在底部外壳的上侧;所述外壳的侧壁开设有多个通孔,通孔内卡接安装有多路电源输出口;所述多路电源输出口的触点与主控线路板上的对用的触点相接触;所述主控线路板设置在底部外壳的上侧,并在所述主控线路板的上侧固定安装有矩阵灯组;所述矩阵灯组的顶部设有透光板;所述透光板固定安装在外壳顶部的通孔内部。
[0008]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透光板上表面涂有遮光涂层。
[0009]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矩阵灯组与所述主控线路板上的对应引脚相连。
[0010]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部外壳的侧壁设有固定板,固定板上设有螺纹孔,所述螺纹孔的位置与外壳上的固定孔的位置和大小相匹配。
[0011]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将外部电源插头以及电吉他的插口,插入对应的插口,并通过弹奏不同的音调,主控线路板会控制矩阵灯组启动相应的灯,从而形成与音调相对应的图案,当在通电不使用时,主控线路板可以控制灯组显示预设的logo图案
附图说明
[0012]
图1为一种带跳动效果灯电源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0013]
图2为一种带跳动效果灯电源中爆炸的结构示意图。
[0014]
图3为一种带跳动效果灯电源显示效果-品牌商标示意图。
[0015]
图4为一种带跳动效果灯电源中动态韵律灯光的效果示意图。
[0016]
图5为一种带跳动效果灯电源中连接示意图。
[0017]
图中:多路电源输出口1;外壳2;透光板3;遮光涂层4;矩阵灯组5;主控线路板6;底部外壳7。
具体实施方式
[0018]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9]
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效果灯电源,包括外壳2和底部外壳7;所述外壳2卡接安装在底部外壳7的上侧;所述外壳2的侧壁开设有多个通孔,通孔内卡接安装有多路电源输出口1;所述多路电源输出口1的触点与主控线路板6上的对用的触点相接触;所述主控线路板6设置在底部外壳7的上侧,并在所述主控线路板6的上侧固定安装有矩阵灯组5;所述矩阵灯组5的顶部设有透光板3;所述透光板3固定安装在外壳2顶部的通孔内部。
[0020]
所述透光板3上表面涂有遮光涂层4。
[0021]
所述矩阵灯组5与所述主控线路板6上的对应引脚相连。
[0022]
所述底部外壳7的侧壁设有固定板,固定板上设有螺纹孔,所述螺纹孔的位置与外壳2上的固定孔的位置和大小相匹配。
[0023]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将外部电源插头以及电吉他的插口,插入对应的插口,并通过弹奏不同的音调,主控线路板会控制矩阵灯组启动相应的灯,从而形成与音调相对应的图案,当在通电不使用时,主控线路板可以控制灯组显示预设的logo图案。
[0024]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25]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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