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设备散热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迷宫式电子设备防回流散热盖板。
背景技术:2.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程控系统等。电子设备在工作时会在极小的空间内产生大量的热量,若不及时散热,会造成元件损坏,因此,需要一种迷宫式电子设备防回流散热盖板,实现电子设备的快速水冷,提高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迷宫式电子设备防回流散热盖板,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5.一种迷宫式电子设备防回流散热盖板,包括设备箱,所述设备箱上端面安装有盖板,所述盖板底端面连接有散热框,所述盖板左端面前后侧分别连接有冷却液出口和冷却液进口,所述散热框上端面前后侧分别连接有进液口和出液口,所述冷却液出口和冷却液进口分别与进液口和出液口之间连接有连接管。
6.优选的,所述散热框内连接有若干隔板,相邻隔板之间设置有传输腔,相邻传输腔相互连通,所述进液口和出液口均与传输腔连通。
7.优选的,所述设备箱侧壁内设置有空腔,所述冷却液出口和冷却液进口所连接的连接管下端均连接有进液插管,所述设备箱上端面左侧分别连接有进液插孔和出液插孔,前后侧的进液插管分别与出液插孔和进液插孔对应插接。
8.优选的,所述进液插孔和出液插孔内设置有橡胶插套。
9.优选的,所述散热框外表面连接有环形密封橡胶圈。
10.优选的,所述设备箱、盖板以及散热框采用导热性好的合金材料。
1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构造清晰易懂,电子设备置于本实用新型中的设备箱内,设备箱盖上盖板,从冷却液出口注入冷却液,冷却液经过散热框流动传输,从冷却液出口输出,实现设备箱上的盖板散热,实现电子设备的冷却散热,此外,冷却液从进液插管进入空腔内,使得设备箱均被冷却液包裹,实现极佳的水冷作业,密封性和导热性好,散热效果极佳,值得推广。
附图说明
12.图1为一种迷宫式电子设备防回流散热盖板的整体截面结构示意图;
13.图2为一种迷宫式电子设备防回流散热盖板的盖板左视图结构示意图;
14.图3为一种迷宫式电子设备防回流散热盖板的设备箱俯视图结构示意图;
15.图4为一种迷宫式电子设备防回流散热盖板的散热框结构示意图。
16.图中:1
‑
设备箱,2
‑
空腔,3
‑
进液插管,4
‑
冷却液进口,5
‑
连接管,6
‑
盖板,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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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热框,8
‑
冷却液出口,9
‑
进液插孔,10
‑
出液口,11
‑
隔板,12
‑
进液口,13
‑
出液插孔。
具体实施方式
17.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18.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迷宫式电子设备防回流散热盖板,包括设备箱2,所述设备箱2上端面安装有盖板6,所述盖板6底端面连接有散热框7,所述盖板6左端面前后侧分别连接有冷却液出口8和冷却液进口4,所述散热框7上端面前后侧分别连接有进液口12和出液口10,所述冷却液出口8和冷却液进口4分别与进液口12和出液口10之间连接有连接管5。
19.电子设备置于本实用新型中的设备箱2内,设备箱2盖上盖板6,从冷却液出口8注入冷却液,冷却液经过散热框7流动传输,从冷却液出口4输出,实现设备箱2上的盖板6散热,实现电子设备的冷却散热。
20.所述散热框7内连接有若干隔板11,相邻隔板11之间设置有传输腔,相邻传输腔相互连通,所述进液口12和出液口10均与传输腔连通。
21.冷却液在散热框7内相邻的传输腔之间传输,传输过程中将电子设备产生的热量带走。
22.所述设备箱2侧壁内设置有空腔1,所述冷却液出口8和冷却液进口4所连接的连接管5下端均连接有进液插管3,所述设备箱2上端面左侧分别连接有进液插孔9和出液插孔13,前后侧的进液插管3分别与出液插孔13和进液插孔9对应插接。
23.冷却液从进液插管3进入空腔1内,使得设备箱2均被冷却液包裹,实现极佳的水冷作业。
24.所述进液插孔9和出液插孔13内设置有橡胶插套,所述散热框7外表面连接有环形密封橡胶圈,所述设备箱2、盖板6以及散热框7采用导热性好的合金材料。
25.整个冷却结构的密封导热效果好,散热效果极佳,值得推广。
26.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27.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
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