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呼叫控制方法和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3142307阅读:765来源:国知局
一种呼叫控制方法和装置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呼叫控制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用户在使用终端拨打电话时可能会遇到电话被对方拒接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当用户再次拨打该电话时,如果正巧遇到对方回拨过来的电话,则会形成互斥呼叫。现有技术对互斥呼叫的处理是提示双方占线,最终导致双方均呼叫失败。例如:用户a和用户b同时给对方打电话,用户a和用户b都会在终端中听到“您拨打的用户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的语音提示,这样,用户a和用户b需要反复多次尝试呼叫对方用户才能成功接通,用户体验不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呼叫控制方法,以解决互斥呼叫造成的占线问题。

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解决的。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呼叫控制方法,包括:当接收到两个用户设备互相呼叫的呼叫请求时,保持其中一个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中断另一个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

其中,保持其中一个呼叫请求,中断另一个呼叫请求,包括:确定所述两个用户设备的优先级高低;保持优先级高的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中断优先级低的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

其中,确定所述两个用户设备的优先级高低,包括:根据所述两个用户设备的设备信息,确定所述两个用户设备的优先级高低。

其中,所述设备信息至少包括以下之一:注册时间、接入的网络的类型、 距离基站的距离、主叫资费。

其中,在保持其中一个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中断另一个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之前,还包括:向呼叫请求即将被中断的用户设备发送提示信息。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呼叫控制装置,包括:控制模块,用于当接收到两个用户设备互相呼叫的呼叫请求时,保持其中一个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中断另一个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

其中,所述控制模块用于:确定所述两个用户设备的优先级高低;保持优先级高的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中断优先级低的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

其中,所述控制模块进一步用于:根据所述两个用户设备的设备信息,确定所述两个用户设备的优先级高低。

其中,所述设备信息至少包括以下之一:注册时间、接入的网络的类型、距离基站的距离、主叫资费。

其中,所述装置还包括发送模块;所述发送模块,用于在保持其中一个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中断另一个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之前,向呼叫请求即将被中断的用户设备发送提示信息。

本发明有益效果如下:

本发明在接收到互斥呼叫时,保留一个呼叫请求,中断另一个呼叫请求。进一步地,本发明根据两个呼叫的优先级高低,保留优先级高的呼叫请求,中断优先级低的呼叫请求,始终执行单向通话机制,避免了互斥呼叫造成的占线问题。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呼叫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图2是根据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呼叫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图3是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呼叫控制装置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

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一种呼叫控制方法。本实施例的执行主体为网络服务器。

本实施例当接收到两个用户设备互相呼叫的呼叫请求时,保持其中一个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中断另一个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

如果接收到两个用户设备互相呼叫的呼叫请求,则可以判定接收到的这两个呼叫请求为互斥呼叫。例如:用户a向用户b发起呼叫请求,在通话尚未接通时,用户b向用户a发起呼叫请求,这时就形成了互斥呼叫。

具体的,可以在两个呼叫请求中随机中断一个呼叫请求,或者可以利用预先设置的仲裁控制机制选择其中一个呼叫请求并中断。

仲裁控制机制为互斥呼叫处理策略,仲裁控制机制可以用于执行单向通话机制,在互斥呼叫中,根据两个呼叫请求的优先级高低,始终保持优先级高的一方的通话。

在保持其中一个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中断另一个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之前,可以向呼叫请求即将被中断的用户设备发送提示信息。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户当前发生互斥呼叫。提示信息的类型包括:文本提示信息、音频提示信息、图片提示信息。

本实施例仅保持互斥呼叫中的一个呼叫请求,可以避免占线问题的发生,使互斥呼叫的两个用户设备正常通信。

下面对利用仲裁控制机制进行呼叫控制的步骤进行说明。图1是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呼叫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步骤s110,当接收到两个用户设备互相呼叫的呼叫请求时,确定该两个用户设备的优先级高低。

当接收到互斥呼叫时,利用仲裁控制机制,确定互斥呼叫的两个用户设备的优先级高低,保持优先级高的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中断优先级低的用户设 备的呼叫请求,避免占线问题的发生。

在一个实施例中,可以预先设置每个用户设备的优先级,当接收到两个用户设备互相呼叫的呼叫请求时,获取这两个用户设备的优先级并进行比较,确定这两个用户设备的优先级高低。如果两个用户设备的优先级相同,则可以随机选择一个用户设备作为高优先级的用户设备。

在另一实施例中,当接收到两个用户设备互相呼叫的呼叫请求时,可以获取这两个用户设备的设备信息;根据这两个用户设备的设备信息,确定这两个所述用户设备的优先级高低。如果这两个用户设备的优先级相同,则可以随机选择一个用户设备作为高优先级的用户设备。进一步地,可以根据呼叫请求中携带的用户设备号码(电话号码),从预先存储的设备信息中,获取用户设备的设备信息。

设备信息至少包括以下之一:用户设备的注册时间(入网时间)、用户设备接入的网络的类型、用户设备距离基站的距离、用户设备主叫资费。网络类型包括:2g网络、3g网络和4g网络。例如:注册时间长的用户设备的优先级高于注册时间短的用户设备的优先级;接入4g网络的用户设备的优先级高于接入3g网络的用户设备的优先级;距离基站近的用户设备的优先级高于距离基站远的用户设备的优先级。

步骤s120,保持优先级高的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中断优先级低的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

在确定两个用户设备的优先级高低之后,先向优先级低的用户设备发送提示信息,再保持优先级高的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中断优先级低的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户当前发生互斥呼叫,例如:“您拨打的电话正在向您请求应答”。

本实施例在网络服务器增加仲裁控制机制,利用仲裁控制机制判别用户设备的优先级高低,避免出现两用户设备之间互相拨打电话占线的问题。

下面给出一个具体的实施例来进一步地描述本发明。图2是根据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呼叫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步骤s210,当用户a和用户b互相呼叫时,网络服务器端会收到双方的 呼叫请求。

用户a和用户b都为用户设备。

步骤s220,网络服务器确定发起呼叫请求的双方互相呼叫对方时,触发仲裁控制机制。

发起呼叫请求的双方互相呼叫对方,即用户a在向用户b拨打电话时,用户b也在向用户a拨打电话。

步骤s230,网络服务器的仲裁控制机制确定用户a和用户b的优先级高低。

仲裁控制机制可以根据单一方面或者多个方面的因素来判定用户双方的优先级高低。例如:根据用户设备的手机号的注册时间长短,手机号是亲情号主卡或副卡,4g卡或3g卡,用户设备距离基站的远近程度等因素,来判定两个呼叫请求的优先级高低。

步骤s240,网络服务器先向优先级低的用户发送提示,再中断优先级低的用户的呼叫请求。

当通过仲裁控制机制判定用户a的优先级高于用户b时,此时向用户b发送语音信息,例如:“您拨打的电话正在向您请求应答”,然后将用户b本次的呼叫请求中断,结束用户b拨打电话的操作。针对优先级高的用户a而言,网络服务器保持用户a向用户b发出的呼叫请求,将用户a的呼叫请求向用户b进行正常的单向发送,这样,在将用户b向用户a的呼叫请求中断之后,用户a向用户b的呼叫请求可以完成通信接续,接通用户b,实现用户a和用户b的通信。

例如:小李的手机号已经注册10年,小刘的手机号注册5年。当小李和小刘同时给对方打电话时,此时仲裁控制机制以手机号的注册年限为标准判定小李的优先级比小刘的优先级高,此时网络服务器端向小刘发送语音信息“您拨打的电话正在向您请求应答”,并关闭此次小刘向小李发出的呼叫请求,保持小李向小刘发出的呼叫请求,此时,基于小李向小刘发出的呼叫请求,小刘可以接听小李打来的电话,避免出现因互斥呼叫造成小李和小刘需要重新或者多次互相打电话的问题。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呼叫控制装置300,如图3所示,图3是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呼叫控制装置的结构图。该装置300可以设置在网络服务器中,以便该网络服务器对互斥呼叫进行呼叫控制。

所述装置300包括:

控制模块310,用于当接收到两个用户设备互相呼叫的呼叫请求时,保持其中一个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中断另一个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控制模块310用于确定所述两个用户设备的优先级高低;保持优先级高的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中断优先级低的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进一步地,所述控制模块310进一步用于:根据所述两个用户设备的设备信息,确定所述两个用户设备的优先级高低。所述设备信息至少包括以下之一:注册时间、接入的网络的类型、距离基站的距离、主叫资费。

在另一实施例中,所述装置300还包括发送模块(未示出);所述发送模块,用于在保持其中一个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中断另一个用户设备的呼叫请求之前,向呼叫请求即将被中断的用户设备发送提示信息。

本发明所述的装置的功能已经在图1~图2所示的方法实施例中进行了描述,故本实施例的描述中未详尽之处,可以参见前述实施例中的相关说明,在此不做赘述。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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