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房间音频组组网方法及其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2379633阅读:984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房间音频组组网方法及其系统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音频组网方法及系统,具体涉及一种多房间音频组组网方法及其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无线技术的发展,无线智能音箱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无线多房间音乐系统,作为无线音箱一个新的应用场景正被人们所熟知。相比传统有线音箱的接入方式,用户无需繁琐的布线,便可让优美的音乐流淌于房子里的每个角落。现有多房间音频组是由客户端应用建立,而且在组建多房间音频组时需要先指定一个音箱作为时间同步设备和播放主设备,操作流程复杂,存在建组方式单一且加入组离开组不灵活。

现有多房间音频组是通过客户端应用建立,在建立时需要先创建一个多房间音频组,同时指定一个设备同时作为时间同步和播放同步主设备,这种建立多房间音频组合的方法存在建组操作复杂、进组离组不灵活等问题,进而影响了用户体验。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更加灵活的多房间音频组组网方法及其系统。

本发明的目的是采用下述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发明提供一种多房间音频组组网方法,其改进之处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S1:控制终端与音箱设备建立控制通道;

S2:控制终端响应用户建立多房间音频组请求;

S3:控制终端响应用户退出多房间音频组请求。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S1中,控制终端和无线音箱设备通过无线路由连接在同一个局域网,控制终端通过局域网的设备发现协议发现无线音箱设备D0和D1,所述控制终端与每个被发现的无线音箱设备建立并维护一条控制通道;所述无线音箱设备D0和D1互为主从设备。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S2包括下述步骤:

a.控制终端向用户指定的主设备D0发出建组邀请,然后开始计时,如果时间超出预设等待时间,则结束本次建组操作;

b.主设备D0收到所述建组邀请后,判断是否已经加入了其他的多房间音频组,如是,则通知控制终端建立多房间音频组失败;否则,完成建组操作;

c.控制终端向用户指定的从设备D1发出加入组邀请,然后开始计时,如果时间超出预设等待时间,则结束本次建组操作;

d.从设备D1收到上述加入多房间音频组邀请之后,判断是否已经加入了其他多房间音频组,如是通知控制终端加入多房间音频组失败;否则,从加入多房间音频组邀请中获取组信息和主设备信息,与主设备D0建立并维护一条控制通道。

更进一步地,所述步骤b中,建组结果通过预设方式通知控制终端已经建立多房间音频组,等待其他设备加入。

更进一步地,所述步骤d中,加入多房间音频组结果通过预设方式通知控制终端加入多房间音频组邀请成功。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S3包括下述步骤:

a.控制终端向用户指定的主设备D0发出退组请求,然后控制终端开始计时,如果时间超出预设等待时间,则结束本次建组操作;

b.主设备D0收到所述退组请求,从请求中获取要退出音频组的设备D1,通知从设备D1退出多房间音频组,然后主设备D0开始计时,如果时间超出预设等待时间,则结束本次退组请求;否则,主设备D0完成从设备D1退组操作;

c.从设备D1收到所述退组请求,判断从设备D1是否在其他多房间音频组中,如是则通知主设备D0退组失败;否则,完成退组操作后通知主设备D0退组成功。

更进一步地,所述步骤a中,退组请求包含退组信息和退组的从设备D1信息。

更进一步地,所述步骤b中,通过预设方式通知控制终端退组请求操作失败和退组请求成功。该预设方式包括特定提示音、应用弹框或者指示灯变化等的任意一种或者任意组合。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多房间音频组组网系统,其改进之处在于,所述系统包括相互连接的控制终端组网子系统和无线音箱设备组网子系统。

其中,所述控制终端组网子系统包括:

组网请求模块:建组邀请模块/退组请求模块,控制终端向用户指定设备发起组网请求;

设备信息更新模块:用于无线音箱设备组网后更新无线音箱设备信息。

其中,所述无线音箱设备组网子系统包括:

建组邀请判断模块:用于无线音箱设备端在收到建立音频组邀请后,判断是否已经加入了某一个多房间音频组,如是,通过预设方式通知控制终端已经被邀请;否则,完成建组操作后,通过预设方式通知控制终端建组成功;

退组请求判断模块:用于无线音箱设备端收到退组请求后,判断是否已经加入了某一个多房间音频组,如是,通过预设方式通知控制终端请求失败;否则,完成退出多房间音频组操作后,通知控制终端退组成功;

设备信息更新模块:用于无线音箱设备组网后更新无线音箱设备信息。

进一步地,所述组网请求模块包括用于发出建组邀请的建组邀请模块和发出退组请求的退组请求模块;所述组网请求模块还包括超时处理模块,所述超时处理模块用于从发出建组邀请或退组请求时计时,如果超过预设时间限制,则结束本次建组邀请或退组请求。

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具有的优异效果是:

在建组过程中,控制终端响应用户请求,控制终端向指定主设备发送建组请求,主设备收到所述邀请后,判断是否已经加入某一音频组,建组结果通过预设方式告知控制终端;控制终端向指定从设备发送建组请求,从设备收到所述邀请后,判断是否已经加入某一音频组,加组结果通过预设方式告知控制终端。本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的缺点,使得音频组组网更加灵活、组网更方便、速度更快。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提供的第一优选技术方案的多房间音箱组组网系统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提供的第二优选技术方案的控制终端响应用户建立多房间音频组请求的流程图;

图3是本发明提供的第二优选技术方案的控制终端响应用户退出多房间音频组请求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以下描述和附图充分地示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案,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践它们。其他实施方案可以包括结构的、逻辑的、电气的、过程的以及其他的改变。实施例仅代表可能的变化。除非明确要求,否则单独的组件和功能是可选的,并且操作的顺序可以变化。一些实施方案的部分和特征可以被包括在或替换其他实施方案的部分和特征。本发明的实施方案的范围包括权利要求书的整个范围,以及权利要求书的所有可获得的等同物。在本文中,本发明的这些实施方案可以被单独地或总地用术语“发明”来表示,这仅仅是为了方便,并且如果事实上公开了超过一个的发明,不是要自动地限制该应用的范围为任何单个发明或发明构思。

第一优选技术方案:

本发明提供一种多房间音频组组网系统,其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包括相互连接的控制终端组网子系统和无线音箱设备组网子系统,其中,所述控制终端组网子系统包括:

组网请求模块:建组邀请模块/退组请求模块,控制终端向用户指定设备发起组网请求;

设备信息更新模块:用于无线音箱设备组网后更新无线音箱设备信息。

其中,所述无线音箱设备组网子系统包括:

建组邀请判断模块:用于无线音箱设备端在收到建立音频组邀请后,判断是否已经加入了某一个多房间音频组,如是,通过预设方式通知控制终端已经被邀请;否则,完成建组操作后,通过预设方式通知控制终端建组成功;

退组请求判断模块:用于无线音箱设备端收到退组请求后,判断是否已经加入了某一个多房间音频组,如是,通过预设方式通知控制终端请求失败;否则,完成退出多房间音频组操作后,通知控制终端退组成功;

设备信息更新模块:用于无线音箱设备组网后更新无线音箱设备信息。

具体的:组网请求模块包括用于发出建组邀请的建组邀请模块和发出退组请求的退组请求模块;组网请求模块还包括超时处理模块,超时处理模块用于从发出建组邀请或退组请求时计时,如果超过预设时间限制,则结束本次建组邀请或退组请求。

第二优选技术方案:

S1.控制终端和无线音箱设备通过无线路由连接在同一个局域网,控制终端通过局域网设备发现协议发现无线音箱设备D0和D1,与每个被发现的音箱设备建立并维护一条控制通道。无线音箱设备D0和D1互为主从设备。

S2.控制终端响应用户建立多房间音频组请求,其流程图如图2所示:

a.首先控制终端向用户指定的主设备D0发出建组邀请,然后开始计时,如果时间超出预设等待时间,则结束本次建组操作;

b.主设备D0收到所述建组邀请后,判断是否已经加入了其他的多房间音频组,如是,则告知控制端建立多房间音频组失败,否则,完成建组操作,通知控制终端已经建立多房间音频组,等待其他设备加入;

c.控制终端向用户指定的从设备D1发出加入组邀请,然后开始计时,如果时间超出预设等待时间,则结束本次建组操作;

d.从设备D1收到上述建组邀请之后,判断是否已经加入了其他多房间音频组,如是通知控制终端加入多房间音频组失败,否则,从加入组邀请中获取组信息、主设备信息,与主设备D0建立并维护一条控制通道,通过预设方式通知控制终端加入组邀请成功。

S3.控制终端响应用户退出多房间音频组请求,其流程图如图3所示:

a.首先控制终端向用户指定的主设备D0发出退组请求,退出请求包含组信息、退出组的从设备D1信息,然后控制终端开始计时,如果时间超出预设等待时间,则结束本次建组操作;

b.主设备D0收到所述退组请求,通知从设备D1退出多房间音频组,然后主设备D0开始计时,如果时间超出预设等待时间,则结束本次退组请求,通知控制终端退出请求操作失败;否则,主设备完成完成退组操作,通知控制终端退组请求成功;

c.从设备D1收到所述退组请求,判断是否在其他多房间音频组中,如是则通知主设备退组失败,否则,完成退组操作后通知主设备D0退组成功。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上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依然可以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这些未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任何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均在申请待批的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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