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图像处理与视频监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新型图像接口电路的视频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光电技术、数字图像处理技术、嵌入式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高度集成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数字视频技术已经了取代传统的模拟视频监控技术。目前,世界各国对视频监控的需求与应用不断扩大,推动着全球视频监控市场迅速的发展。根据市场调查公司IMSResearch的预测,全球视频监控市场将从2008年的115亿美元增加至2015年的377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4%.在这一市场中,监控摄像头、服务器、编码器以及软件是视频监控系统的主角。但目前开发数字化的视频监控设备普遍成本较高、周期较长,严重影响了数字化图像处理和视频监控设备的开发和普及。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基于新型图像接口电路的视频监控系统,以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基于新型图像接口电路的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微处理器和与微处理器电连接的视频接口电路、声卡、以太网接口、RS232接口、FLASH存储器和SDRAM存储器,所述视频接口电路与摄像头模块电连接,所述以太网接口与PC上位机电连接,所述视频接口电路包括SCCB接口、数据输出接口和控制接口。
上述的一种基于新型图像接口电路的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处理器为S3C2440。
上述的一种基于新型图像接口电路的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模块使用的是CAM130 模块, 其中的图像传感器为OV9650。
上述的一种基于新型图像接口电路的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以太网接口采用DM9000。
上述的一种基于新型图像接口电路的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声卡采用UDA1341。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实时性好,远程监控,上位机简易,开发周期短,易于实现。系统实现了语音报警的功能,充分利用了ARM 平台的特性,不需要设计额外的语音模块电路,功能更强大,应用范围更广。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图像传感器OV9650电路原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CAM130 模块电路接口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基于新型图像接口电路的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微处理器1和与微处理器1电连接的视频接口电路3、声卡4、以太网接口5、RS232接口7、FLASH存储器8和SDRAM存储器9,所述视频接口电路3与摄像头模块2电连接,所述以太网接口5与PC上位机6电连接,所述视频接口电路3包括SCCB接口、数据输出接口和控制接口。
本实施例中,所述微处理器1为S3C2440。
本实施例中,所述摄像头模块2使用的是CAM130 模块, 其中的图像传感器为OV9650。
本实施例中,所述以太网接口5采用DM9000。
本实施例中,所述声卡4采用UDA1341。
如图2、3所示,OV9650 与处理器的接口包括SCCB接口、数据输出接口和控制接口等3 部分。SCCB 接口起到传递处理器提供的初始化OV9650内部寄存器参数的作用, 其数据线SIO-D 和时钟线SIO-C, 相当于I2C 总线中的SDA 与SCL。OV9650 是I2C 总线的从器件, S3C2440 是对应的主器件。I2 C 总线采用串行方式从高位到低位传输字节数据, 每个字节传输完后, 主控制器将SDA 置为高电平并释放, 等待从设备发送确认信号。OV9650 内嵌了一个10 位A/ D 转换器, 对应有10 个数据输出口D[ 0: 9] 。输出图像数据的格式可以为10 位原始RAW, RGB 或经过内部DSP 转换的8 位RGB/ YCbCr。本系统选择的微处理器芯片S3C2440的CAM IF 单元支持8 位的YU V/ YCbCr 格式, 故需将OV9650 的数据接口D[ 9: 2] 与CAM IF 的数据口CAMDAT A[ 7: 0] 相连接。OV9650 的XVCLK 用于接收CPU 输出的24 MHz 的工作时钟。OV9650 内部产生的帧同步信号VSYNC、行同步信号HREF、像素时钟信号PCLK 等3 个时钟信号传入ARM 芯片中, 用于控制图像采集。每一个VSYNC 脉冲表示一帧图像数据采集的开始, HREF 的高电平则表示采集一行图像数据, 图像传感器按从左到右的顺序在每个PCLK脉冲过程中依次采集一个字节的数据,直到一帧图像数据全部采集完成。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做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