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运动器械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基于视频监控的智能跑步机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人们利用跑步机辅助进行运动的频率越来越高,跑步机已经成为健身爱好者不可或缺的运动器材,但如果使用不当,则会对身体造成很严重的伤害。据不完全统计,美国在2014年有24400人因为跑步机导致的受伤而被送到急诊室。从2003年至2012年,美国每年大约有3人死于跑步机导致的受伤。导致人们受伤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
(1)由于跑步机上的跑步带比较短,若提高到一定速度就需要加大转速,而很多跑步机的把手、仪表盘都是由坚硬的材质制成的,一旦人们在跑步机上摔倒、晕倒,很容易发生撞伤、擦伤,头部的伤尤为危险。
(2)由跑步姿势不正确而造成的背部和颈部不同程度的损伤。
因此,亟需一种基于视频监控的智能跑步机装置,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提醒跑步者,避免伤害的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技术实现要素:
实用新型的目的:为了解决现有跑步机存在的缺陷,提供了一种基于视频监控的智能跑步机装置,通过安装在跑步机上的摄像头采集跑步者的实时图像,及时判断是否有异常出现,一旦发现异常,装置将发出语音提示信息或者通知跑步机及时制动,避免伤害发生。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了一种基于视频监控的智能跑步机装置,包括:跑步机、摄像头5、数据处理模块6、语音提醒模块7;所述摄像头5安装在跑步机的仪表盘3下方;所述数据处理模块6与语音提醒模块7分别安装在仪表盘3下方的支架1上;所述数据处理模块6分别与摄像头5、语音提醒模块7电连接。
其中,所述基于视频监控的智能跑步机装置还包括:还包括:安装在仪表盘前端的液晶显示器4,所述液晶显示器4与数据处理模块6电连接。
其中,所述摄像头5为球形摄像头。
其中,所述数据处理模块6与跑步机的紧急制动模块电连接。
其中,所述数据处理模块6为以微处理器核心的处理电路,所述微处理器采用DSP或者AR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安装在跑步机上的摄像头采集跑步人的状态,利用微处理器处理图像并判断跑步人的状态是否有异常,一旦有异常产生,将通过语音提醒或者紧急制动跑步机,将伤害程度降到最低,保护跑步者的生命与健康,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基于视频监控的智能跑步机装置的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基于压力传感器的跑步机安全监测装置的原理框图。
附图标识:1-支架,2-扶手,3-仪表盘,4-液晶显示器,5-摄像头,6-数据处理模块,7-语音提醒模块,8-跑步带。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限于此。参照图1-2,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基于视频监控的智能跑步机装置,包括:跑步机、摄像头5、数据处理模块6、语音提醒模块7、液晶显示器4;所述数据处理模块6分别与摄像头5、语音提醒模块7电连接。
所述摄像头5为球形摄像头,其安装在跑步机的仪表盘3下方合适位置,保证能够清楚拍到跑步者在跑步机上的全身状态,实时采集跑步者的运动状态,并传送给数据处理模块6。
所述数据处理模块6以微处理器为核心,微处理器采用DSP或者ARM为核心搭建,其安装在仪表盘3下方的支架1上,接收摄像头5拍摄的实时图像并进行分析和处理,且与跑步机的紧急制动模块电连接。该微处理器可以和跑步机的微处理器共用或者独立设置。
所述液晶显示器4安装在跑步机的仪表盘3前端,其与数据处理模块6电连接,跑步者可以根据显示的内容随时了解自己的跑步状态。
所述语音提醒模块7安装在仪表盘3下方的支架1上,接收数据处理模块6的控制指令,并发出语音提醒。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流程为:当跑步者在跑步机上跑步时,摄像头5实时采集跑步者的运动状态;数据处理模块6通过摄像头接口接收摄像头5拍摄的实时图像,进行图像预处理、疲劳识别、异常动作分析,判断跑步人的状态是否正常;当识别到跑步者出现疲劳状态时,数据处理模块6向语音提醒模块7发出控制指令,语音提示跑步者是否需要休息;当识别到跑步者跑步姿势不对或落脚点在跑步带8上的位置不对时,数据处理模块6向语音提醒模块发7出控制指令,及时语音提醒;当识别到跑步者出现摔倒、晕倒或者失衡的状态时,数据处理模块6向紧急制动模块发出控制指令,马上制动跑步机,将伤害降低到最小。此外,跑步者也可根据液晶显示器4显示的实时信息,调整自己的跑步位置或姿态。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技术特点:(1)通过摄像头采集的画面进行不间断分析,实现对异常事件主动报警和及时处理,为跑步者提供了更人性化的安全保障。(2)可作为一个独立装置安装在已有的跑步机上,也可以作为一项技术兼容到新生产的跑步机中。(3)通过本实用新型与跑步者图像的即时互动,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人机对话”。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涉及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