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监控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现场历史数据采集监控装置。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考古行业的不断发展,各类考古用辅助用具不断被发明完善,就以一种现场历史数据采集监控装置为例,现今市场上此类装置种类繁多,基本可以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但是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现今市场上的此类装置由于装置过于分散,使得装置主体体积较大,不便于携带,影响装置的使用,同时现今市场上的此类装置由于没有设置风机以及防尘滤网,使得装置易于积聚一定量的灰尘,使得装置不便于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现场历史数据采集监控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现场历史数据采集监控装置,包括盖体、CCD相机、装置主体和显示屏,所述装置主体底端的四个拐角处均安装有可伸缩支撑座,且装置主体的顶端安装有盖体,所述装置主体内部的中间位置处安装有相机存放槽,且相机存放槽内部的底端安装有可伸缩支撑杆,所述可伸缩支撑杆的顶端安装有承物板,且承物板顶端的两端均固定有滑槽,所述承物板的顶端安装有CCD相机,且CCD相机的底端安装有卡板,卡板和滑槽连接,所述装置主体内部的两端均安装有风机,所述相机存放槽一端的装置主体的顶端安装有记录板,且相机存放槽另一端的装置主体的顶端安装有展示板,所述相机存放槽一侧的装置主体的顶端均匀安装有工具箱,所述盖体靠近装置主体的一侧安装有显示屏,且盖体远离装置主体的一侧安装有把手,所述盖体的一侧设置有USB接口,且盖体盖体的一端安装有锁紧装置。
优选的,所述风机的外侧均固定有防尘滤网。
优选的,所述相机存放槽的顶端安装有盖板,且盖板与相机存放槽的连接处设置有密封垫。
优选的,所述展示板的内部设置有磁性块。
优选的,所述显示屏两端的装置主体上均安装有照明灯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现场历史数据采集监控装置通过将CCD相机安装于装置主体内部,使得装置在不使用时,不会占居较大空间,且使得装置便于携带,同时装置安装有可伸缩支撑座,使得装置便于摆放固定,且便于调节其高度,便于装置的使用,同时装置通过安装有风机以及防尘滤网,使得装置主体内部保持洁净,不会影响装置的内部环境,便于装置的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侧视剖面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结构展开俯视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结构仰视示意图;
图中: 1-把手;2-盖体;3-CCD相机;4-卡板;5-滑槽;6-风机;7-防尘滤网;8-装置主体;9-承物板;10-可伸缩支撑杆;11-可伸缩支撑座;12-锁紧装置;13-显示屏;14-USB接口;15-照明灯组;16-记录板;17-相机存放槽;18-展示板;19-工具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现场历史数据采集监控装置,包括盖体2、CCD相机3、装置主体8和显示屏13,装置主体8底端的四个拐角处均安装有可伸缩支撑座11,且装置主体8的顶端安装有盖体2,装置主体8内部的中间位置处安装有相机存放槽17,相机存放槽17的顶端安装有盖板,且盖板与相机存放槽17的连接处设置有密封垫,保证相机存放槽17的密封性,便于保存CCD相机,且相机存放槽17内部的底端安装有可伸缩支撑杆10,可伸缩支撑杆10的顶端安装有承物板9,且承物板9顶端的两端均固定有滑槽5,承物板9的顶端安装有CCD相机3,且CCD相机3的底端安装有卡板4,卡板4和滑槽5连接,装置主体8内部的两端均安装有风机6,风机6的外侧均固定有防尘滤网7,保证装置主体8内部的环境洁净,便于装置使用,相机存放槽17一端的装置主体8的顶端安装有记录板16,且相机存放槽17另一端的装置主体8的顶端安装有展示板18,展示板18的内部设置有磁性块,便于使用相应的吸块固定展示图片,相机存放槽17一侧的装置主体8的顶端均匀安装有工具箱19,盖体2靠近装置主体8的一侧安装有显示屏13,显示屏13两端的装置主体8上均安装有照明灯组15,具有照明功能,且盖体2远离装置主体8的一侧安装有把手1,盖体2的一侧设置有USB接口14,且盖体盖体2的一端安装有锁紧装置12。
工作原理:使用时,首先通过可伸缩支撑座11将装置主体8调节为适当高度,之后通过锁紧装置12打开盖体2,通过记录板16进行相关记录,展示板18用于展示相关图片,使用CCD相机3时,通过可伸缩支撑杆10将CCD相机3升起,通过滑槽5以及卡板4的作用将CCD相机3取出来开始使用,不实用时,通过滑槽5以及卡板4的作用,将CCD相机3固定即可,使得装置便于使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