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安放设备,具体是一种工业智能安防摄像头。
背景技术:
安防,根据现在汉语词典的解释,所谓安全,就是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事故;所谓防范,就是防备、戒备,而防备是指作好准备以应付攻击或避免受害,戒备是指防备和保护。 综合上述解释,是否可以给安全防范下如下定义: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在现在建筑工业领域中常常会用到很多的安放摄像头,对工厂的各个角落进行监控,但是现在的摄像头打不稳时固定的,这样往往会拥有一些监控死角,现在现在的偷盗者常常会利用这些死角或者直接打碎摄像头的逃避监控。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了一种工业智能安防摄像头,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工业智能安防摄像头,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工业智能安防摄像头,包括安装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上侧设有吸盘,所述安装板下侧设有电机盒,所述电机盒内部左端设有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右侧设有第一转轴,所述第一转轴通过皮带与第一电机连接,所述第一转轴下侧设有安装框,所述安装框右侧设有第二电机,所述第二电机左侧设有第二转轴,所述第二转轴设有设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前侧设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前侧中部设有第一摄像头,所述第一摄像头上侧左右两端设有红外线传感器,所述第一摄像头下侧左右两端设有补光灯,所述安装框上侧左右两端设有照明灯,所述电机盒前侧下端设有挡板,所述挡板上侧设有第二摄像头。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安装板左右两侧设有安装螺栓。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转轴上侧设有轴承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转轴与安装框连接处设有固定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二电机外侧设有保护罩。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二转轴侧设有限位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转动装置、第一摄像头和红外线装置,在有人进入的时候可以全程跟踪人,这样可以清晰地监测到他的动向和行为,而固定的第二摄像头可以观察是否还有其他人进入,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工厂的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工业智能安防摄像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工业智能安防摄像头中第二摄像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一种工业智能安防摄像头中固定板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工业智能安防摄像头,包括安装板1,所述安装板1上侧设有吸盘2,所述安装板1左右两侧设有安装螺栓,可以方便安防摄像头的安装,所述安装板1下侧设有电机盒3,所述电机盒3内部左端设有第一电机4,所述第一电机4右侧设有第一转轴5,所述第一转轴5通过皮带6与第一电机4连接,可以有效地驱动第一转轴5旋转,所述第一转轴5上侧设有轴承座,所述第一转轴5下侧设有安装框7,所述第一转轴5与安装框7连接处设有固定座,所述安装框7右侧设有第二电机8,所述第二电机8外侧设有保护罩,可以有效地保护第二电机8,所述第二电机8左侧设有第二转轴9,所述第二转轴9侧设有限位块,所述第二转轴设有设有固定块10,所述固定块10前侧设有固定板11,所述固定板11前侧中部设有第一摄像头12,通过第一电机4和第二电机8可以有效地驱动第一摄像头12上下,左右移动,可以有效地提高安放效果,所述第一摄像头12上侧左右两端设有红外线传感器13,通过红外线可以有效地检测到人体的热射线,然后将监测到的热源传递给控制终端,控制终端发出指令,驱动第一电机4和第二电机8工作,从而可以有效地驱动第一摄像头12进行移动,从而可以有效地观察进入监测区域的人的行为,所述第一摄像头12下侧左右两端设有补光灯14,可以有效地保证画面的清晰,所述安装框7上侧左右两端设有照明灯15,所述电机盒3前侧下端设有挡板16,所述挡板16上侧设有第二摄像头17,挡板16可以有效地隐蔽第二摄像头17,这样在第一摄像头12被人损坏和躲避时第二摄像头17仍然可以进行有效地监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