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具有拍摄功能的终端设备,包括设备本体、设置在所述设备本体前面的屏幕、具有两个摄像头的拍摄模块,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旋转机构,所述设备本体与所述拍摄模块通过所述旋转机构相连接;所述旋转机构位于所述设备本体的上边或侧边上;所述设备本体的背面设置有容纳全部或部分所述拍摄模块的凹槽;当所述旋转机构位于所述设备本体的上边时,所述拍摄模块与所述设备本体的上边平行,当所述旋转机构位于所述设备本体的侧边时,所述拍摄模块与所述设备本体的侧边平行或垂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拍摄功能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拍摄模块上设置有闪光灯或柔光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拍摄功能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拍摄模块上的两个摄像头为3D摄像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拍摄功能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