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数字电视地面接收机领域,特别是一种多功能数字电视地面接收机。
背景技术:
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是指接收机能接收地面数字发射机发出的信号。因中国的数字电视包括有线无线两大类多个方式,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用自带的拉杆天线就可以接收没有加密当地数字信号。
申请号为201020661200.9的实用新型一种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与本实用新型技术领域相同。这种名为一种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的实用新型包括外壳、前面板、后面板、设置在外壳上的天线以及设置在后面板上的视频输出接口和音频输出单元,还包括设置在外壳中的一体化信号解码单元以及与一体化信号解码单元均电连接的FLASH存储单元、DDR存储单元、调谐器单元、信道解调单元,天线与调谐器单元电连接,调谐器单元与信道解调单元电连接,视频输出接口和音频输出单元均与一体化信号解码单元电连接。该接收机通过天线接收电视信号,信号经调谐器单元、信道解调单元处理后传至一体化信号解码单元,再由一体化信号解码单元处理后生成各种视频、音频信号并输至相应的视频输出接口和音频输出单元。该机采用单芯片即可实现多种编码标准的解码。
现在普遍使用的数字电视地面接收机散热功能不好,影响机体使用寿命。上述现有技术虽然可实现多种编码标准的解码,但是无法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设计了一种多功能数字电视地面接收机。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多功能数字电视地面接收机,包括电路板和外壳,所述电路板安装在外壳内部,所述外壳内部安装风扇,所述外壳侧壁设有散热孔,所述外壳上表面和下表面设有散热支架。
所述外壳由上板、下板、前板、后板、左板和右板构成,所述上板、下板、前板、后板、左板和右板均为矩形金属板,所述上板、下板、前板、后板、左板和右板围成空腔,所述空腔内安装电路板。
所述上板下表面设有安装卡槽,所述风扇安装在安装卡槽内。
所述左板和右板均设有多个散热孔,所述散热孔内侧设有向外壳内侧上方倾斜的挡板。
所述上板和下板均设有多个散热支架,所述散热支架为长度5-10cm的金属棒。
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制作的一种多功能数字电视地面接收机,具有良好的散热功能,延长数字电视地面接收机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多功能数字电视地面接收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多功能数字电视地面接收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电路板;2、外壳;3、风扇;4、散热孔;5、散热支架;6、上板;7、下板;8、前板;9、后板;10、左板;11、右板;12、空腔;13、安装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具体描述,如图1-2所示,一种多功能数字电视地面接收机,包括电路板1和外壳2,所述电路板1安装在外壳2内部,所述外壳2内部安装风扇3,所述外壳2侧壁设有散热孔4,所述外壳2上表面和下表面设有散热支架5;所述外壳2由上板6、下板7、前板8、后板9、左板10和右板11构成,所述上板6、下板7、前板8、后板9、左板10和右板11均为矩形金属板,所述上板6、下板7、前板8、后板9、左板10和右板11围成空腔12,所述空腔12内安装电路板1;所述上板6下表面设有安装卡槽13,所述风扇3安装在安装卡槽13内;所述左板10和右板11均设有多个散热孔4,所述散热孔4内侧设有向外壳2内侧上方倾斜的挡板14;所述上板6和下板7均设有多个散热支架5,所述散热支架5为长度5-10cm的金属棒。
本实施方案的特点为,外壳2内部安装风扇3,风扇3为电路板1上方,可以在电路板1运行时为电路板1降温并吹散电路板1表面的灰尘,外壳2侧壁设有散热孔4,左板10和右板11均设有多个散热孔4,散热孔4内侧设有向外壳2内侧上方倾斜的挡板14,散热孔4可以增强数字电视地面接收机内部的空气流通,提高散热效果,挡板14还可以防止外界灰尘进入数字电视地面接收机内部,污染电路板1,外壳2上表面和下表面设有散热支架5,上板6和下板7均设有多个散热支架5,散热支架5为长度5-10cm的金属棒,散热支架5可以提高与空气的接触面积,并将外壳2架空,提高外壳2底部的空气流通。
在本实施方案中,外壳2内部安装风扇3,风扇3为电路板1上方,可以在电路板1运行时为电路板1降温并吹散电路板1表面的灰尘,外壳2侧壁设有散热孔4,左板10和右板11均设有多个散热孔4,散热孔4内侧设有向外壳2内侧上方倾斜的挡板14,散热孔4可以增强数字电视地面接收机内部的空气流通,提高散热效果,挡板14还可以防止外界灰尘进入数字电视地面接收机内部,污染电路板1,外壳2上表面和下表面设有散热支架5,上板6和下板7均设有多个散热支架5,散热支架5为长度5-10cm的金属棒,散热支架5可以提高与空气的接触面积,并将外壳2架空,提高外壳2底部的空气流通。
上述技术方案仅体现了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优选技术方案,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其中某些部分所可能做出的一些变动均体现了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