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拆卸两用耳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91010阅读:1010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拆卸两用耳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耳机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可拆卸两用耳机。



背景技术:

耳机按照佩戴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入耳式、贴耳式以及半入耳式,由于不同的耳机使用者对耳机风格的需求各不相同,需要适用不同的使用者,而现有的耳机采用一体式的连接方式,不能根据用户的需要进行拆卸,大大限制了耳机的使用范围。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可拆卸两用耳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拆卸两用耳机,结构简单,方便用户进行拆卸与安装,省时省力,便于用户分开使用耳机,且互不影响,大大增加了耳机的功能性,实现耳机两用性,操作方便,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可拆卸两用耳机,包括头带、耳罩和耳塞,所述耳罩位于头带一侧,所述耳罩侧面壁固定安装有耳塞,所述头带底端固定连接有防护罩壳,且防护罩壳内腔设置有螺纹孔,所述耳罩另一侧面壁固定连接有连接柱,且头带通过防护罩壳内腔的螺纹孔与耳罩一侧连接的连接柱旋转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耳罩侧面内腔设置有凹槽,且凹槽内侧壁设置有滑槽,所述滑槽内部活动连接有移动板,且移动板底端设置有耳板,所述耳罩通过凹槽内部的滑槽与耳板顶端的移动板固定连接,所述凹槽底端铰链连接有挡板。

进一步地,所述耳罩外侧固定连接有硅胶耳挂。

进一步地,所述耳罩内部固定安装有蓄电池,且耳罩底端固定设置有耳线连接孔,所述蓄电池与耳板电性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通过利用头带末端连接的防护罩壳内腔的螺纹孔插入耳罩侧面壁连接的连接柱外侧,然后用力旋转防护罩壳,从而将防护罩壳与耳罩进行连接,方便用户将耳机挂在头部,进行使用,当需要单独使用耳机时,利用耳罩内部的蓄电池与耳板串联连接,便于为耳板提供电能,且将防护罩壳向螺纹孔的反方向进行旋拧,从而将防护罩壳与耳罩进行分离,进行单独使用。

2、通过在耳罩侧面壁设置凹槽,通过打开凹槽底端的挡板,便于用户将凹槽内部的耳板抽出,由于用户拉动耳板,带动耳板顶端的移动板在凹槽内侧壁的滑槽内部滑动,从而便于用户将耳板抽出,方便快捷,省时省力,同时将耳罩顶端的硅胶耳挂套在耳朵上,方便用户分开使用耳机,且互不影响,大大增加了耳机的功能性,实现耳机两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可拆卸两用耳机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可拆卸两用耳机的耳罩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可拆卸两用耳机的防护罩壳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头带;2、防护罩壳;3、耳罩;4、耳塞;5、连接柱;6、凹槽;7、蓄电池;8、耳线连接孔;9、滑槽;10、移动板;11、耳板;12、挡板;13、螺纹孔;14、硅胶耳挂。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3所示,一种可拆卸两用耳机,包括头带1、耳罩3和耳塞4,所述耳罩3位于头带1一侧,所述耳罩3侧面壁固定安装有耳塞4,所述头带1底端固定连接有防护罩壳2,且防护罩壳2内腔设置有螺纹孔13,所述耳罩3另一侧面壁固定连接有连接柱5,且头带1通过防护罩壳2内腔的螺纹孔13与耳罩3一侧连接的连接柱5旋转连接。

其中,所述耳罩3侧面内腔设置有凹槽6,且凹槽6内侧壁设置有滑槽9,所述滑槽9内部活动连接有移动板10,且移动板10底端设置有耳板11,所述耳罩3通过凹槽6内部的滑槽9与耳板11顶端的移动板10固定连接,所述凹槽6底端铰链连接有挡板12。

其中,所述耳罩3外侧固定连接有硅胶耳挂14。

其中,所述耳罩3内部固定安装有蓄电池7,且耳罩3底端固定设置有耳线连接孔8,所述蓄电池7与耳板11电性连接。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可拆卸两用耳机,工作时,利用头带1末端连接的防护罩壳2内腔的螺纹孔13插入耳罩3侧面壁连接的连接柱5外侧,然后用力旋转防护罩壳2,从而将防护罩壳2与耳罩3进行连接,方便用户将耳机挂在头部,进行使用,当需要单独使用耳机时,利用耳罩3内部的蓄电池7与耳板11串联连接,便于为耳板提供电能,且将防护罩壳2向螺纹孔13的反方向进行旋拧,从而将防护罩壳2与耳罩3进行分离,由于在耳罩3侧面壁设置凹槽6,通过打开凹槽6底端的挡板12,便于用户将凹槽6内部的耳板11抽出,由于用户拉动耳板11,带动耳板11顶端的移动板10在凹槽6内侧壁的滑槽9内部滑动,从而便于用户将耳板11抽出,方便快捷,省时省力,同时将耳罩3顶端的硅胶耳挂14套在耳朵上,方便用户分开使用耳机,且互不影响,大大增加了耳机的功能性,实现耳机两用性。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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