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视频会议自动跟踪摄像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63123发布日期:2018-07-04 08:58阅读:658来源:国知局
一种视频会议自动跟踪摄像终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智能摄像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视频会议自动跟踪摄像终端。



背景技术:

网络视频会议,特别适合领导,老板,高层管理以及员工高效召开网络会议,使用者只需通过浏览器界面,进行简单的操作,便可快速高效地与全球各地团队及客户同步分享语音、视频及数据文件,而会议中视音频数据的传输、处理等复杂技术由腾创网络“云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平台为使用者全程提供保障。现有的视频会议自动跟踪摄像终端成本价格昂贵,技术含量底,图像质量差,稳定性差,而且使用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视频会议自动跟踪摄像终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视频会议自动跟踪摄像终端,包括视频放送机和摄像机,所述视频放送机的顶部通过摄像机安装支架与摄像机固定连接,所述摄像机包括底座、旋转轴、支架摄像头安装座和摄像头,所述支架位于旋转轴的上方,且所述旋转轴连接底座和支架,所述摄像头安装座旋转卡接于支架上,且所述摄像头安装在摄像头安装座上,所述摄像机正面的底座上对称设有两个红外接收器,两个所述红外接收器之间设有电源指示灯,所述摄像机背面的底座上设有安装盒,且所述安装盒上从左到右依次设有网络接口、USB视频接口、控制接口和电源接口。

优选的,所述底座内部安装有控制电路板。

优选的,所述支架固定设于旋转轴的转盘上,所述支架呈U形,且所述支架中间设有敞口。

优选的,所述摄像头安装座的左右两端设有凸起的卡柱,且所述支架上设有与卡柱孔径相对应的卡孔。

优选的,所述安装盒通过螺钉与底座螺接。

优选的,所述底座的左右两端均设有散热孔。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视频会议自动跟踪摄像终端,结构简单实用,外型美观大方,够将录像信息及时通过网络传递外部的客户端,支架在底座上可以实现360°的旋转,摄像头安装座也可以在支架上进行一定角度的旋转,使得摄像头可以全方位的调动,还可以连接控制键盘和远程操控使用,成本价格低廉,技术含量高,稳定性好,便于使用,结构设计合理简单实用,便于推广和普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摄像机的正面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摄像机的背面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中:1视频放送机、2摄像机、3摄像机安装支架、4底座、5旋转轴、6支架、7摄像头安装座、8摄像头、9红外接收器、10电源指示灯、11安装盒、12网络接口、13 USB视频接口、14控制接口、15电源接口、16散热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4所示的一种视频会议自动跟踪摄像终端,包括视频放送机1和摄像机2,所述视频放送机1的顶部通过摄像机安装支架3与摄像机2固定连接,所述摄像机2包括底座4、旋转轴5、支架6摄像头安装座7和摄像头8,所述支架6位于旋转轴5的上方,且所述旋转轴5连接底座4和支架6,所述摄像头安装座7旋转卡接于支架6上,且所述摄像头8安装在摄像头安装座7上,所述摄像机2正面的底座4上对称设有两个红外接收器9,两个所述红外接收器9之间设有电源指示灯10,所述摄像机2背面的底座4上设有安装盒11,且所述安装盒11上从左到右依次设有网络接口12、USB视频接口13、控制接口14和电源接口15。

具体的,所述底座4内部安装有控制电路板。

具体的,所述支架6固定设于旋转轴5的转盘上,所述支架6呈U形,且所述支架6中间设有敞口。

具体的,所述摄像头安装座7的左右两端设有凸起的卡柱,且所述支架6上设有与卡柱孔径相对应的卡孔。

具体的,所述安装盒11通过螺钉与底座4螺接。

具体的,所述底座4的左右两端均设有散热孔16。

工作原理,该视频会议自动跟踪摄像终端,摄像机2的设计结构简单实用,外型美观大方,USB视频接口131的设计连接视频放送机,以及设计网络接口12能够将录像信息及时通过网络传递外部的客户端,支架6在底座4上可以实现360°的旋转,摄像头安装座7也可以在支架6上进行一定角度的旋转,使得摄像头8可以全方位的调动,控制接口14用于连接控制键盘和远程操控使用,结构设计合理简单实用,便于推广和普及。。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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