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声光传导组件,包括罩体、发声部件及发光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罩体包括导音部和导光部,所述导音部和所述导光部连接成一体,所述导音部对应所述发声部件设置,所述导光部对应所述发光部件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声光传导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音部和所述导光部为一体成型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声光传导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罩体的材质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或聚碳酸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声光传导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部上朝向所述发光部件的表面为齿状表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声光传导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音部设有导音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声光传导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声部件为受话器,所述发光部件为闪光灯、红外发射灯、激光灯或呼吸灯。
7.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触摸屏盖板和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声光传导组件,所述触摸屏盖板设有安装孔,所述导音部嵌设于所述安装孔内;所述触摸屏盖板覆盖所述导光部;所述导光部与所述导音部的连接处与所述壳体之间设置有第一密封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部通过导光胶与所述触摸屏盖板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罩体还设置有从所述导音部延伸至所述触摸屏盖板下方的固定台,所述固定台通过透光胶与所述触摸屏盖板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台与所述壳体之间设置有第二密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