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一号多终端业务安全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开通了一号多终端业务的主卡和附卡的通信信息;
根据所述主卡和附卡的通信信息,确定所述附卡对应的从属终端是否存在异常使用情况;
若所述从属终端存在异常使用情况,则进行预警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主卡和附卡的通信信息,确定所述附卡对应的从属终端是否存在异常使用情况包括:
若用户未设置主附卡分离,在预设时间段内,所述主卡的接入小区和所述附卡的接入小区不同且不是相邻小区,则确定所述附卡对应的从属终端存在一级异常。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主卡和附卡的通信信息,确定所述附卡对应的从属终端是否存在异常使用情况包括:
若所述附卡的通话对象包括黑名单号码,则确定所述附卡对应的从属终端存在一级异常,所述黑名单号码包括吸费号码、广告号码和诈骗号码中的至少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所述从属终端存在异常使用情况,则进行预警处理包括:
若所述从属终端存在一级异常,则禁止所述附卡的所有通信业务,并向所述主卡对应的主终端发送第一告警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主卡和附卡的通信信息,确定所述附卡对应的从属终端是否存在异常使用情况包括:
若用户设置了主附卡分离和允许分离的时间段,在所述允许分离的时间段内,根据所述主卡和附卡的通话对象,确定所述从属终端是否存在异常使用情况。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主卡和附卡的通话对象,确定所述从属终端是否存在异常使用情况包括:
若所述主卡和所述附卡的通话对象中不存在相同的通话对象,则确定所述从属终端存在二级异常;
若所述主卡和所述附卡的通话对象中相同的通话对象所占比例小于预设值,则确定所述从属终端存在三级异常。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所述从属终端存在异常使用情况,则进行预警处理包括:
若所述从属终端存在二级异常,则向所述主卡对应的主终端发送第二告警信息;
若所述从属终端存在三级异常,则向所述主卡对应的主终端发送第三告警信息。
8.一种一号多终端业务安全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开通了一号多终端业务的主卡和附卡的通信信息,所述通信信息包括通话信息和网络连接信息;
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主卡和附卡的通信信息,确定所述附卡对应的从属终端是否存在异常使用情况;
预警模块,用于若所述从属终端存在异常使用情况,则进行预警处理。
9.一种一号多终端业务安全监控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存储器;
处理器;以及
计算机程序;
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被配置为由所述处理器执行以实现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以实现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