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通信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寻找失联用户的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业的大力发展,不良资产比例也在快速增长,全行业不良资产规模已达数万亿级别,这也成了制约众多p2p平台业务发展的瓶颈。造成大量不良贷款的原因很多,其中很多人从多处借款,到期无法偿还,由此会选择失联。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发生失联之后,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对借款人的定位。有的人电话号码一换,失联了,试图销声匿迹,给资产催收带来困难。
因此,本领域亟需一种能够快速寻找失联用户的方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提出了一种寻找失联用户的方法及系统,以快速获得失联用户的位置。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寻找失联用户的方法,其包括:
获取失联号码的信令数据;
查找在失联时间之前,与失联号码具有相同的信令数据的号码作为嫌疑号码;
获取嫌疑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后的信令数据。
其中,信令数据包括移动用户识别号、位置信息和开关机信息。
其中,获取失联号码的信令数据的步骤包括:
设定失联号码的失联时间;
获取失联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前预定时间段内的移动用户识别号、位置信息和开关机信息;
查找在失联时间之前,与失联号码具有相同的信令数据的号码作为嫌疑号码的步骤包括:
查找在失联时间之预定时间段内,与失联号码具有相同的移动用户识别号、位置信息和开关机信息的号码作为嫌疑号码;
获取嫌疑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后的信令数据的步骤包括:
获取嫌疑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后的位置信息和开关机信息。
其中,在查找在失联时间之前,与失联号码具有相同的信令数据的号码作为嫌疑号码的步骤之后,在获取嫌疑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后的信令数据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获取失联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
获取嫌疑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
判断嫌疑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与失联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是否相同,若相同,则进行获取嫌疑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后的信令数据的步骤。
其中,在查找在失联时间之前,与失联号码具有相同的信令数据的号码作为嫌疑号码的步骤之后,在获取嫌疑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后的信令数据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获取失联号码的类型分配码;
获取嫌疑号码的类型分配码;
判断在嫌疑号码的类型分配码与失联号码的类型分配码是否相同,若相同,则进行获取嫌疑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后的信令数据的步骤。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寻找失联用户系统,其包括:
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失联号码的信令数据;
查找单元,用于查找在失联时间之前,与失联号码具有相同的信令数据的号码,将号码作为嫌疑号码,并发送嫌疑信令获取指令至获取单元;
获取单元还用于在收到嫌疑信令获取指令时,获取嫌疑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后的信令数据。
其中,信令数据包括移动用户识别号、位置信息和开关机信息。
其中,还包括,
输入单元,用于设定失联号码的失联时间;
获取单元还用于获取失联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前预定时间段内的移动用户识别号、位置信息和开关机信息;
查找单元还用于查找在失联时间之前预定时间段内,与失联号码具有相同的移动用户识别号、位置信息和开关机信息的号码作为嫌疑号码;
获取单元还用于在收到嫌疑信令获取指令时,获取嫌疑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后的位置信息和开关机信息。
其中,获取单元还用于,在收到嫌疑信令获取指令时,获取失联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获取嫌疑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
寻找失联用户系统还包括判断单元,
判断单元用于判断嫌疑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与失联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是否相同,若相同,则发送确定获取指令给获取单元;
获取单元用于在收到确定获取指令时,获取嫌疑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后的信令数据。
其中,获取单元还用于,在收到嫌疑信令获取指令时,获取失联号码的类型分配码,获取嫌疑号码的类型分配码;
寻找失联用户系统还包括判断单元,
判断单元用于判断嫌疑号码的类型分配码与失联号码的类型分配码是否相同,若相同,则发送确定获取指令给获取单元;
获取单元用于在收到确定获取指令时,获取嫌疑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后的信令数据。
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的寻找失联用户的方法及系统,包括:获取失联号码的信令数据;查找在失联时间之前,与失联号码具有相同的信令数据的号码作为嫌疑号码;获取嫌疑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后的信令数据。由于双卡手机中两个号码的信令数据相同,因此可以根据信令数据找到失联用户使用的另一号码,再进一步获取在失联时间之后该嫌疑号码的信令数据,从而获得失联用户的位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寻找失联用户的方法的流程框图;
图2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提供的寻找失联用户的方法的流程框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寻找失联用户的系统的原理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来对本发明提供的寻找失联用户的方法及系统进行详细描述。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寻找失联用户的方法,如图1所示,其包括:
s10,获取失联号码的信令数据。
其中,信令数据包括移动用户识别号、位置信息和开关机信息。
s20,查找在失联时间之前,与失联号码具有相同的信令数据的号码作为嫌疑号码。
由于双卡手机中两个号码的信令数据相同,因此可以根据信令数据找到失联用户使用的另一号码,从而可以将该号码锁定为嫌疑号码。
s30,获取嫌疑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后的信令数据。
在确定嫌疑号码之后,进一步获取在失联时间之后该嫌疑号码的信令数据,从而获得失联用户的位置。
本发明另一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寻找失联用户的方法,如图2所示,具体包括:
s1,设定失联号码的失联时间。
其中,失联时间是由用户设定的,通常是确定失联的时刻。
s2,获取失联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前预定时间段内的移动用户识别号、位置信息和开关机信息。
其中,位置信息可以为位置区编码lac。
s3,查找在失联时间之预定时间段内,与失联号码具有相同的移动用户识别号、位置信息和开关机信息的号码作为嫌疑号码。
通过步骤s1至步骤s3可以初步锁定嫌疑号码,但在实际应用中,存在嫌疑号码的信令数据与失联号码的信令数据相同,但嫌疑号码的使用者与失联用户不是同一人的可能性,为进一步确定嫌疑号码的使用者即是失联用户,在本实施例中,还包括步骤s4至步骤s6。
s4,获取失联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
s5,获取嫌疑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
其中,移动终端识别号码(imei)相当于手机的身份证号码,用于识别每一部独立的手机。
s6,判断嫌疑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与失联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是否相同,若相同,则进行步骤s7,若不相同,则结束。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判断在失联时间之前,嫌疑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与失联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是否相同,进一步确定嫌疑号码的使用者是否为失联用户,若嫌疑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与失联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相同,则可以确定该嫌疑号码与失联号码的使用者为同一人,即为失联用户。
s7,获取嫌疑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后的位置信息和开关机信息。
通过获取嫌疑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后的位置信息,可以作为寻找失联用户的重要线索。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施例中,步骤s4至步骤s6中,通过判断嫌疑号码与失联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是否相同来判断该嫌疑号码与失联号码的使用者是否为同一人,但本发明并不局限于此,在实际应用中,还通过判断嫌疑号码与失联号码的类型分配码是否相同来判断该嫌疑号码与失联号码的使用者是否为同一人。其中,类型分配码可以用来确定嫌疑号码与失联号码是否为同一手机。
作为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另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寻找失联用户系统,其包括获取单元100和查找单元200。其中,
获取单元100,用于获取失联号码的信令数据。
查找单元200,用于查找在失联时间之前,与失联号码具有相同的信令数据的号码,将该号码作为嫌疑号码,并发送嫌疑信令获取指令至获取单元100。
获取单元100还用于在收到嫌疑信令获取指令时,获取嫌疑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后的信令数据。
由于双卡手机中两个号码的信令数据相同,因此可以根据信令数据找到失联用户使用的另一号码,再进一步获取在失联时间之后该嫌疑号码的信令数据,从而获得失联用户的位置。
其中,信令数据包括移动用户识别号、位置信息和开关机信息。
在本实施例中,还包括输入单元400,输入单元用于设定失联号码的失联时间。
此时,获取单元100还用于获取失联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前预定时间段内的移动用户识别号、位置信息和开关机信息。
查找单元200还用于查找在失联时间之前预定时间段内,与失联号码具有相同的移动用户识别号、位置信息和开关机信息的号码作为嫌疑号码。
获取单元100还用于在收到嫌疑信令获取指令时,获取嫌疑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后的位置信息和开关机信息。
在本实施例中,获取单元100还用于,在收到嫌疑信令获取指令时,获取失联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获取嫌疑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
在本实施例中,寻找失联用户系统还包括判断单元300,判断单元300用于判断嫌疑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与失联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是否相同,若相同,则发送确定获取指令给获取单元200。获取单元200用于在收到确定获取指令时,获取嫌疑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后的信令数据。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施例中,获取单元100在收到嫌疑信令获取指令时分别获取失联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和嫌疑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判断单元300用来判断嫌疑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与失联号码的移动终端识别号码是否相同,但是本发明并不局限于此,在实际应用中,获取单元100在收到嫌疑信令获取指令时也可以分别获取失联号码的类型分配码和嫌疑号码的类型分配码,此时,判断单元300用于判断嫌疑号码的类型分配码与失联号码的类型分配码是否相同,若相同,则发送确定获取指令给获取单元100,获取单元100用于在收到确定获取指令时,获取嫌疑号码在失联时间之后的信令数据。
可以理解的是,以上实施方式仅仅是为了说明本发明的原理而采用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然而本发明并不局限于此。对于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实质的情况下,可以做出各种变型和改进,这些变型和改进也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