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终端向第二终端发送第一控制信息,所述第一控制信息用于指示单播链路标识、终端标识以及第一资源信息,所述终端标识为所述第一终端标识或所述第二终端标识,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和所述终端标识用于指示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之间的单播链路,所述第一资源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第一终端与所述第二终端之间传输第一数据所使用的第一资源;
所述第一终端在所述单播链路的所述第一资源上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所述第一数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信息采用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加扰,所述第一控制信息包括所述终端标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信息包括所述终端标识和所述单播链路标识;
所述第一控制信息为不加扰的信息,或者,所述第一控制信息采用预配置扰码加扰。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信息包括混合自动重传请求harq进程号,所述harq进程号用于指示所述单播链路标识的全部或部分信息位。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第一终端从第二终端接收第一消息,所述第一消息用于指示所述终端标识;
所述第一终端生成所述单播链路标识,所述终端标识为所述第一终端的标识;或者,所述第一终端从所述第二终端接收所述单播链路标识,所述终端标识为所述第二终端的标识,所述单播链路标识由所述第二终端生成;
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第一终端从接入网设备获取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和所述终端标识。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和所述终端标识还用于指示所述第一数据的发送方和/或接收方;
和/或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和所述终端标识还用于指示针对所述第一数据的反馈信息的发送方和/或接收方。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单播链路标识的信息位数由第一终端允许建立的最大单播链路数目或第二终端允许建立的最大单播链路数目确定或者由接入网设备配置。
8.一种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二终端从第一终端接收第一控制信息,所述第一控制信息指示单播链路标识、终端标识以及第一资源信息,所述终端标识为所述第一终端标识或所述第二终端标识,所述第一资源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第一终端与所述第二终端之间传输第一数据所使用的第一资源;
所述第二终端根据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和所述终端标识确定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之间的单播链路;
所述第二终端在所述单播链路的所述第一资源上从所述第一终端接收所述第一数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信息采用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加扰,所述第一控制信息包括所述终端标识。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信息包括混合自动重传请求harq进程号,所述harq进程号用于指示所述单播链路标识的全部或部分信息位。
11.根据权利要求8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第二终端从第一终端接收第一消息,所述第一消息用于指示所述终端标识;
所述第二终端从第一终端接收所述单播链路标识,所述终端标识为所述第一终端的标识,所述单播链路标识由所述第一终端生成;或者,所述第二终端生成所述单播链路标识,所述终端标识为所述第二终端的标识;
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第二终端从接入网设备获取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和所述终端标识。
12.根据权利要求8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和所述终端标识还用于指示所述第一数据的发送方和/或接收方;
和/或,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和所述终端标识还用于指示针对所述第一数据的反馈信息的发送方和/或接收方。
13.根据权利要求8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第二终端满足预设条件,则所述第二终端更新终端标识和/或单播链路标识;
所述预设条件包括所述第二终端发生小区切换或者小区重选,或者,所述第二终端具有的单播链路数目大于第一阈值。
14.根据权利要求8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单播链路标识的信息位数由第一终端允许建立的最大单播链路数目或第二终端允许建立的最大单播链路数目确定或者由接入网设备配置。
15.一种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入网设备向第二终端和/或第一终端发送单播通信标识,所述单播通信标识包括终端标识和单播链路标识,所述终端标识为所述第一终端标识或所述第二终端标识,所述单播链路标识与所述终端标识用于指示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之间的单播链路。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单播链路标识与所述终端标识还用于指示所述第一数据的发送方和/或接收方;和/或,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和所述终端标识还用于指示针对所述第一数据的反馈信息的发送方和/或接收方。
17.一种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送器,用于向第二终端发送第一控制信息,所述第一控制信息用于指示单播链路标识、终端标识以及第一资源信息,所述终端标识为第一终端标识或所述第二终端标识,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和所述终端标识用于指示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之间的单播链路,所述第一资源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第一终端与所述第二终端之间传输第一数据所使用的第一资源;
所述发送器,还用于在所述单播链路的所述第一资源上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所述第一数据。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信息采用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加扰,所述第一控制信息包括所述终端标识。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信息包括所述终端标识和所述单播链路标识;
所述第一控制信息为不加扰的信息,或者,所述第一控制信息采用预配置扰码加扰。
20.根据权利要求17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信息包括混合自动重传请求harq进程号,所述harq进程号用于指示所述单播链路标识的全部或部分信息位。
21.根据权利要求17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处理器和接收器;
所述接收器,用于从第二终端接收第一消息,所述第一消息用于指示所述终端标识;
所述处理器,用于生成所述单播链路标识,所述终端标识为所述第一终端的标识;
所述接收器,还用于从所述第二终端接收所述单播链路标识,所述终端标识为所述第二终端的标识,所述单播链路标识由所述第二终端生成;
所述接收器,还用于从接入网设备获取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和所述终端标识。
22.根据权利要求17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和所述终端标识还用于指示所述第一数据的发送方和/或接收方;
和/或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和所述终端标识还用于指示针对所述第一数据的反馈信息的发送方和/或接收方。
23.根据权利要求17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单播链路标识的信息位数由第一终端允许建立的最大单播链路数目或第二终端允许建立的最大单播链路数目确定或者由接入网设备配置。
24.一种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器,用于从第一终端接收第一控制信息,所述第一控制信息指示单播链路标识、终端标识以及第一资源信息,所述终端标识为所述第一终端标识或第二终端标识,所述第一资源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第一终端与所述第二终端之间传输第一数据所使用的第一资源;
处理器,用于根据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和所述终端标识确定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之间的单播链路;
所述接收器,还用于在所述单播链路的所述第一资源上从所述第一终端接收所述第一数据。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信息采用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加扰,所述第一控制信息包括所述终端标识。
26.根据权利要求24或25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信息包括混合自动重传请求harq进程号,所述harq进程号用于指示所述单播链路标识的全部或部分信息位。
27.根据权利要求24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收器,还用于从第一终端接收第一消息,所述第一消息用于指示所述终端标识;
所述接收器,还用于从所述第一终端接收所述单播链路标识,所述终端标识为所述第一终端的标识,所述单播链路标识由所述第一终端生成;
所述处理器,还用于生成所述单播链路标识,所述终端标识为所述第二终端的标识;
所述接收器,还用于从接入网设备获取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和所述终端标识。
28.根据权利要求24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和所述终端标识还用于指示所述第一数据的发送方和/或接收方;
和/或,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和所述终端标识还用于指示针对所述第一数据的反馈信息的发送方和/或接收方。
29.根据权利要求24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处理器,还用于若所述第二终端满足预设条件,则更新终端标识和/或单播链路标识;所述预设条件包括所述第二终端发生小区切换或者小区重选,或者,所述第二终端具有的单播链路数目大于第一阈值。
30.根据权利要求24至29中任一项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单播链路标识的信息位数由第一终端允许建立的最大单播链路数目或第二终端允许建立的最大单播链路数目确定或者由接入网设备配置。
31.一种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送器,用于向第二终端和/或第一终端发送单播通信标识,所述单播通信标识包括终端标识和单播链路标识,所述终端标识为第一终端标识或所述第二终端标识,所述单播链路标识与所述终端标识用于指示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之间的单播链路。
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单播链路标识与所述终端标识还用于指示所述第一数据的发送方和/或接收方;和/或,所述单播链路标识和所述终端标识还用于指示针对所述第一数据的反馈信息的发送方和/或接收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