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档案扫描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20605发布日期:2018-09-11 23:18阅读:226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档案管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档案扫描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因为传统的档案管理占用存放空间大,保管成本高,易损坏,查找效率低。因此,越来越多的单位会将纸质档案转换成电子档案。纸质档案转换成电子档案需要用到扫描装置,但是现有的扫描装置不仅成本高,而且通用性较差,调节也不方便,导致扫描质量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档案扫描系统,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够较好的改善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是这样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档案扫描系统,包括机架、龙门架、夹持机构、工作台、扫描仪、第一驱动机构、第二驱动机构和存储终端;所述龙门架横跨于所述机架的上端,所述龙门架与所述机架可滑动的连接,所述第一驱动机构设置于所述机架上且用于驱动所述龙门架沿所述机架的纵向方向滑动;所述夹持机构与所述龙门架的横梁可滑动的连接,所述第二驱动机构设置于所述龙门架的横梁上且用于驱动所述夹持机构沿所述机架的横向方向滑动;所述工作台设置于所述机架的上端且位于所述龙门架的下方;所述扫描仪通过所述夹持机构夹持住,所述存储终端与所述机架相邻,所述扫描仪与所述存储终端通过数据线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机架的一侧还设有显示屏,所述显示屏与所述扫描仪电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驱动机构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一驱动机构对称设置于所述机架的横向方向的两侧且分别与龙门架的立柱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驱动机构包括第一电机、第一丝杆和第一螺母,所述第一丝杆可转动的支撑于所述机架上,所述第一螺母固定于所述龙门架的下端,所述第一丝杆穿过所述第一螺母且与所述第一螺母配合,所述第一电机固定于所述机架上且与所述第一丝杆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一电机用于驱动所述第一丝杆转动。

进一步的,所述夹持机构包括滑座、夹持件和电动推杆,所述滑座与所述龙门架的横梁可滑动的连接,所述第二驱动机构与所述滑座连接,所述夹持件与所述滑座可滑动的连接,所述电动推杆固定于所述滑座上且与所述夹持件连接,所述电动推杆用于驱动所述夹持件沿所述机架的竖直方向滑动。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驱动机构包括第二电机、第二丝杆和第二螺母,所述第二丝杆可转动的支撑于所述龙门架的横梁上,所述第二螺母固定于所述滑座上,所述第二丝杆穿过所述第二螺母且与所述第二螺母配合,所述第二电机固定于所述龙门架上且与所述第二丝杆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二电机用于驱动所述第二丝杆转动。

进一步的,所述工作台上设有压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的档案扫描系统,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成本较低,通用性好,工作台可以放置不同规格的文件,扫描仪能够在机架的横向、纵向和竖直方向上运动,从而可以根据需要调节到合适的位置进行档案的扫描,大大提高了扫描的质量,扫描仪的位置调节都是通过自动化调节的,调节精度和效率都较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方式,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档案扫描系统的一个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档案扫描系统的另一个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第一驱动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第二驱动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扫描仪的连接示意图。

图中:11-机架;12-龙门架;13-夹持机构;131-滑座;132-夹持件;133-电动推杆;14-工作台;141-压条;15-第一驱动机构;151-第一电机;152-第一丝杆;153-第一螺母;16-第二驱动机构;161-第二电机;162-第二丝杆;163-第二螺母;20-扫描仪;30-存储终端;40-显示屏。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方式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方式。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及实施方式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横向”、“纵向”、“竖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惯常理解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参考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档案扫描系统,包括机架11、龙门架12、夹持机构13、工作台14、扫描仪20、第一驱动机构15、第二驱动机构16和存储终端30。

机架11主要起到支撑其他部件的作用。机架11具有横向方向、纵向方向和竖直方向。

龙门架12横跨在机架11的上端。机架11的横向方向上的两侧设有滑轨,龙门架12的两侧的立柱的远离其横梁的一端与滑轨滑动配合。

龙门架12是通过第一驱动机构15驱动其沿机架11的纵向方向运动的。第一驱动机构15的数量为两个,两个第一驱动机构15对称设置在机架11的横向方向上的两侧。

参考图3所示,每组第一驱动机构15均包括第一电机151、第一丝杆152和第一螺母153,第一丝杆152可转动的支撑在机架11上,第一丝杆152的轴线方向与机架11的纵向方向相同,第一丝杆152可以通过轴承支撑在机架11上,这样第一丝杆152转动时受到的阻力较小,磨损也较小,噪音也较低,大大提高了第一丝杆152的使用寿命;第一螺母153固定在龙门架12的立柱的下端,第一丝杆152穿过第一螺母153,第一丝杆152与第一螺母153构成丝杠机构,丝杠机构传动精度高,传动稳定。第一电机151固定在机架11上,第一电机151的输出端与第一丝杆152的一端连接,第一电机151用于驱动第一丝杆152转动,第一丝杆152转动带动第一螺母153沿第一丝杆152的轴线方向移动,从而使得龙门架12能够沿机架11的纵向方向滑动。

夹持机构13包括滑座131、夹持件132和电动推杆133。

滑座131与龙门架12的横梁可滑动的连接,滑座131能够在龙门架12的横梁上沿机架11的横向方向运动;夹持件132与滑座131可滑动的连接,电动推杆133固定在滑座131上且与夹持件132连接,夹持件132在电动推杆133的作用下能够在滑座131上沿机架11的竖直方向运动。

滑座131通过第二驱动机构16驱动滑动。参考图4所示,第二驱动机构16包括第二电机161、第二丝杆162和第二螺母163。第二丝杆162可转动的支撑在龙门架12的横梁上,第二丝杆162的轴线方向与机架11的横向方向相同,第二丝杆162可以通过轴承支撑在龙门架12上,这样第二丝杆162转动时受到的阻力较小,磨损也较小,噪音也较低,大大提高了第二丝杆162的使用寿命;第二螺母163固定在滑座131上,第二丝杆162穿过第二螺母163,第二丝杆162与第二螺母163构成丝杠机构,丝杠机构传动精度高,传动稳定。第二电机161固定在龙门架12上,第二电机161的输出端与第二丝杆162的一端连接,第二电机161用于驱动第二丝杆162转动,第二丝杆162转动带动第二螺母163沿第二丝杆162的轴线方向移动,从而使得滑座131能够在龙门架12的横梁上滑动。

工作台14设置在机架11的上端且位于龙门架12的下方,工作台14用于固定待扫描的物件,为了保证待扫描的物件在扫描时不会发生移动,可以在工作台14上设置压条141。

扫描仪20用于扫描档案等物件,扫描仪20通过夹持件132夹持住,扫描仪20可以采用摄像机或者手机等。

存储终端30用于存储扫描后的文档,存储终端30可以采用计算机。存储终端30与机架11相邻,扫描仪20与存储终端30通过数据线连接(参考图5所示),这样扫描仪20扫描后的信息就可以传输中存储终端30。

为了方便了解扫描时,扫描的图片是否规整,可以在机架11上设置显示屏40,显示屏40与扫描仪20电连接(参考图5所示),这样扫描仪20扫描的信息就可以通过显示屏40呈现在工作人员的面前,工作人员就可以观察到扫描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可以及时调整,大大提高了扫描质量。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可选实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种形式的产品,但不论在其形状或结构上作任何变化,凡是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界定范围内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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