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摄像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其至少部分装设在电子设备的机体中并能够相对所述机体移动;
摄像头,其可拆卸式地装设在所述壳体中,当所述摄像头装设在所述壳体中时会通过自身重力而驱动所述壳体移动,以调整所述摄像头相对所述机体的位置;以及
限位组件,其至少设置在所述壳体上用于配合限制所述壳体的移动距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上形成用于限位所述摄像头的限位空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组件包括装设在所述壳体上并能够相对所述壳体移动的限位杆,所述限位杆的一端位于所述限位空间内,用于和所述摄像头相互作用以将所述摄像头限位在所述限位空间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摄像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呈板状,其包括限位通道和设于所述摄像头上并与所述限位通道相连通的限位孔;
所述限位杆位于所述限位空间内的一端形成钩状的限位部,所述限位部能够伸入所述限位通道中并与所述限位孔相钩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摄像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组件包括两根所述限位杆,两根所述限位杆镜像设置,所述摄像头对应所述限位杆处均设有所述限位通道及限位孔,所述限位杆上均套设有用于使所述限位杆保持在与所述限位孔相钩接的位置上的第一弹性件,所述第一弹性件的一端与所述限位部相抵,另一端与所述壳体相抵。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内设有止挡件,所述壳体位于所述机体内的部分与所述止挡件间连有用于限制所述壳体的位移并能够自动复位所述壳体的第二弹性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摄像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组件还包括转动设于所述壳体上的转动件,所述摄像头上设有驱动杆,当所述摄像头装设在所述壳体上时,所述驱动杆顶推所述转动件的一端使其转动,直至所述转动件的另一端与所述止挡件相抵。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摄像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组件包括两个所述转动件,两个所述转动件镜像设置,所述摄像头对应所述转动件处均设有所述驱动杆,所述机体上对应所述转动件处均设有所述止挡件。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基板及设于至少部分所述基板边缘和/或板体上的侧板,所述基板的第一部分形成所述限位空间,第二部分位于所述机体内。
10.一种电子设备,包括机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摄像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