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萨克斯专用可移动话筒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63853发布日期:2019-09-25 00:01阅读:545来源:国知局
一种萨克斯专用可移动话筒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萨克斯用话筒架支撑萨克斯省力领域,具体为一种萨克斯专用可移动话筒架。



背景技术:

萨克斯是一种木管乐器,但是管体通常是用黄铜制造,使得萨克斯管同时具有铜管类乐器的特性。有意思的是这点常造成归类上的分歧。从发声原理上来看萨克斯管和同样使用单簧片的单簧管更接近,所以一般归类为木管乐器。萨克斯管同时也是一种移调乐器,常见调性为降E和降B,也有C调和F调。萨克斯管以其烟斗状的外形为人所熟知。对于萨克斯演奏,有时候为了提高斯克斯的声音和效果,需要在其前面放置话筒架,从而扩大萨克斯演奏的声音,萨克斯演奏者一般通过跨在脖子上的绳套套住萨克斯下侧的挂钩,以减轻对手臂的负重,避免长时间演奏造成胳膊酸痛,影响演奏效果,因为萨克斯是金属,还是比较重的,但是,现在市场用的话筒架缺不具有支撑萨克斯减轻演奏者负重的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萨克斯专用可移动话筒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萨克斯专用可移动话筒架,包括方形的底板以及安装在底板下端的万向轮,所述底板的上端固定有可拉长的伸缩杆,且伸缩杆的周向靠近上端的位置套接有夹持话筒的话筒夹;

所述伸缩杆的上端固定有可悬挂支撑萨克斯的悬挂支撑机构。

优选的,所述伸缩杆包括固定在底板上端的支撑筒以及插接在支撑筒内的话筒杆,所述支撑筒的周向上侧螺纹连接有内端抵在话筒杆上的紧固旋钮。

优选的,所述悬挂支撑机构包括由话筒杆上端向着话筒夹一侧弯折形成水平的横杆,且横杆的末端固定有套住萨克斯并卡住萨克斯上的挂钩的圈型的绳套。

优选的,所述横杆上固定有穿插安装绳套的钩环。

优选的,所述底板向着绳套的一侧水平延伸形成平衡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使用时,通过万向轮,将底板移到演奏者的前面,旋松紧固旋钮,根据演奏者的身高,调节话筒杆和横杆的高度,从而将绳套调到合适位置,以便萨克斯插入以后,方便演奏,插入后的萨克斯的出音口靠近话筒,插入的萨克斯的挂钩卡住绳套,从而起到支撑萨克斯的作用,这样就减轻了演奏者通过悬挂萨克斯带来的负担,更轻松,提高演奏效果,而绳套具有韧性,便于演奏者移动和晃动萨克斯,方便演奏,而底板延伸形成的平衡部则平衡萨克斯产生的重力,避免歪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绳套的左视图。

图中:1底板、11滑筒夹、12支撑筒、13话筒杆、2横杆、21绳套、22钩环、23平衡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至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萨克斯专用可移动话筒架技术方案:一种萨克斯专用可移动话筒架,包括方形的底板1以及安装在底板1下端的万向轮,底板1的上端固定有可拉长的伸缩杆,伸缩杆包括固定在底板1上端的支撑筒12以及插接在支撑筒12内的话筒杆13,支撑筒12的周向上侧螺纹连接有内端抵在话筒杆13上的紧固旋钮,可以调节高度,适应不同个头的人,且伸缩杆的周向靠近上端的位置套接有夹持话筒的话筒夹11。

伸缩杆的上端固定有可悬挂支撑萨克斯的悬挂支撑机构,悬挂支撑机构包括由话筒杆13上端向着话筒夹11一侧弯折形成水平的横杆2,直接弯折而成,在弯折处呈圆弧形,不容易断裂,受力过大时具有一定韧性,且横杆2的末端固定有套住萨克斯并卡住萨克斯上的挂钩的圈型的绳套21,萨克斯直接插入绳套21内,而萨克斯下侧的挂钩卡住绳套21的下侧部分,从而起到支撑萨克斯的作用,横杆2上固定有穿插安装绳套21的钩环22,便于安装绳套21,当然了,这里的绳套21为开口的,在开口处固定形成封闭的环状,可以采用粘扣带连接,这样也可以调节绳套21的大小,底板1向着绳套21的一侧水平延伸形成平衡部23,平衡萨克斯产生的重力,防止整体倾斜。

使用时,通过万向轮,将底板1移到演奏者的前面,旋松紧固旋钮,根据演奏者的身高,调节话筒杆13和横杆2的高度,从而将绳套21调到合适位置,以便萨克斯插入以后,方便演奏,插入后的萨克斯的出音口靠近话筒,插入的萨克斯的挂钩卡住绳套21,底板1延伸形成的平衡部23则平衡萨克斯产生的重力,避免歪斜。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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