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识别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22925085发布日期:2020-11-13 16:19阅读:112来源:国知局
一种识别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识别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同用户之间可以利用电子设备(例如,手机)进行视频通话。然而,因视频通话会占用电子设备的摄像头,使得在视频通话期间用户无法直接使用电子设备的摄像头对待识别对象(例如,二维码)进行扫描采集,从而使得在视频通话期间用户需要采取比较复杂的操作步骤才能实现对待识别对象的采集识别过程,如此导致待识别对象的采集识别过程耗时较长,从而导致识别效率比较低。下面结合示例进行说明。

作为示例,当用户甲和用户乙正在进行视频通话,且用户甲需要利用电子设备识别待识别对象时,用户甲需要先挂断视频通话,再利用电子设备扫描待识别对象(如支付二维码)得到扫描图像,并对该扫描图像中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以便在识别成功之后完成该待识别对象对应的执行操作(例如,支付二维码对应的支付操作),再重新建立与用户乙的视频通话,以使用户甲与用户乙能够继续进行聊天。可见,当用户在视频通话期间需要利用电子设备对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时,用户需要执行比较复杂的操作步骤才能完成对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如此导致待识别对象的采集识别过程耗时较长,从而导致识别效率比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以上技术问题,本申请提供一种识别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能够缩短在视频通话期间识别待识别对象的耗时,从而能够提高识别效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识别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在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电子设备处于视频通话状态的情况下,接收第一用户对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第一操作;

响应所述第一操作,获取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其中,所述视频显示画面包括待识别对象;

识别所述待识别对象。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识别装置,包括:

接收单元,用于在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电子设备处于视频通话状态的情况下,接收第一用户对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第一操作;

获取单元,用于响应所述第一操作,获取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其中,所述视频显示画面包括待识别对象;

识别单元,用于识别所述待识别对象。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以及存储器:

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

所述处理器用于根据所述计算机程序执行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识别方法的任一实施方式。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用于执行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识别方法的任一实施方式。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实施例至少具有以下优点: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识别方法中,当第一用户利用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用户利用第二电子设备正在进行视频通话时,若第一用户想要利用第一电子设备识别待识别对象,则第一用户可以直接对第一电子设备执行第一操作,以使第一电子设备响应该第一操作而自动获取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并对该视频显示画面中所包括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如此能够实现在保持视频通话不断开的前提下识别待识别对象。其中,因待识别对象存在于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中,使得可以直接对视频显示画面中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无需先断开视频通话再利用第一电子设备对待识别对象进行额外的扫描,如此能够简化待识别对象的采集过程,缩短待识别对象的采集耗时,从而能够减少在视频通话期间对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耗时,从而能够提高识别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应用于电子设备的识别方法的应用场景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应用于服务器的识别方法的应用场景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识别方法的流程图;

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预设识别控件的显示示意图;

图5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扫描功能按钮的显示示意图;

图6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视频显示画面的示意图;

图7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视频显示画面的示意图;

图8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提示框的示意图;

图9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识别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解决背景技术部分中的技术问题,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识别方法,能够实现在保持视频通话不断开的前提下识别待识别对象,如此能够简化在视频通话期间对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的操作步骤,从而能够提高识别效率。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识别方法,具体包括:当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电子设备处于视频通话状态时,若接收到第一用户对第一电子设备的第一操作,则先获取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再对该视频显示画面中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如此能够实现在保持视频通话不断开的前提下对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其中,因待识别对象存在于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中,使得可以直接对视频显示画面中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无需先断开视频通话再利用第一电子设备对待识别对象进行额外的扫描,如此能够简化待识别对象的采集过程,缩短待识别对象的采集耗时,从而能够减少在视频通话期间对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耗时,从而能够提高识别效率。

另外,本申请实施例不限定识别方法的执行主体,例如,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识别方法可以应用于电子设备或服务器等数据处理设备。其中,电子设备可以为智能手机、计算机、个人数字助理(personaldigitalassitant,pda)或平板电脑等。服务器可以为独立服务器、集群服务器或云服务器。

为了便于理解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下面分别结合图1和图2对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识别方法的应用场景进行示例性介绍。其中,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应用于电子设备的识别方法的应用场景示意图;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应用于服务器的识别方法的应用场景示意图。

在图1所示的应用场景中,当用户101利用电子设备102与用户103利用电子设备104正在进行视频通话时,若用户101想要利用电子设备102对待识别对象(如二维码)进行识别,则用户101可以直接对电子设备102执行第一操作,以使电子设备102响应于该第一操作,获取电子设备102的视频显示画面,并对该视频显示画面中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并在电子设备102上显示识别结果(如显示识别失败的提示信息,或者显示该待识别对象对应的操作显示页面),以使用户101能够基于电子设备102的显示内容获知对待识别对象的识别结果。如此能够在保持电子设备102与电子设备103始终处于视频通话的前提下实现电子设备102对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

在图2所示的应用场景中,当用户201利用电子设备202与用户203利用电子设备204正在进行视频通话时,若用户201想要利用电子设备202对待识别对象(如二维码)进行识别,则用户201可以直接对电子设备202执行第一操作,以使电子设备202响应于该第一操作,将电子设备202的视频显示画面上传至服务器205,以使服务器205在接收到该视频显示画面之后,对该视频显示画面中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并将识别结果发送至电子设备202进行显示,以使用户201能够基于电子设备202的显示内容获知对待识别对象的识别结果。如此能够在保持电子设备202与电子设备203始终处于视频通话的前提下实现电子设备202对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识别方法不仅能够应用于图1或图2所示的应用场景中,还可以应用于其他需要对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的应用场景中,本申请实施例对此不做具体限定。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申请方案,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参见图3,该图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识别方法的流程图。另外,为了便于描述,下文将以电子设备作为识别方法的执行主体为例进行介绍。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识别方法,包括s301-s303:

s301:在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电子设备处于视频通话状态的情况下,第一电子设备接收第一用户对该第一电子设备的第一操作。

第一电子设备用于表征在视频通话期间对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的电子设备。例如,第一电子设备可以是图1所示的电子设备102。

第一用户用于表征对第一电子设备执行第一操作的用户。例如,当第一电子设备为图1所示的电子设备102时,第一用户可以是图1所示的用户101。

第二电子设备用于表征与第一电子设备进行视频通话的电子设备。例如,当第一电子设备为图1所示的电子设备102时,第二电子设备可以是图1所示的电子设备104。

第二用户用于表征使用第二电子设备与第一用户进行视频通话的用户。例如,当第二电子设备为图1所示的电子设备104时,第二用户可以是图1所示的用户103。

第一操作是指触发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的操作,而且第一操作可以由第一用户在第一电子设备上执行。另外,本申请实施例不限定第一操作,为了便于理解,下面结合两种可能的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下,第一操作可以为点击在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通话界面上显示的预设识别控件(如图4所示的预设识别控件)。

视频通话界面是指在第一电子设备上用于显示第一用户与第二用户之间视频通话的显示界面(如4所示的显示界面)。

预设识别控件用于触发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而且本申请实施例不限定预设识别控件的显示时间。例如,预设识别控件的显示时间可以为从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电子设备建立完成视频通话连接之后开始显示。

另外,为了能够实现上述第一操作,需要预先在第一电子设备上显示预设识别控件,以使后续用户能够通过点击该预设识别控件而触发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基于此,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识别方法的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在该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当第一操作为点击预设识别控件时,该识别方法除了包括s301-s303以外,还包括s304:第一电子设备在视频通话界面上显示预设识别控件。需要说明的是,s304的执行时间早于s301的执行时间。

基于此可知,当第一用户利用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用户利用第二电子设备建立完成视频通话连接时,可以在第一电子设备上显示视频通话界面并显示部署于该视频通话界面上的预设识别控件(如图4所示),以使第一用户后续能够通过点击第一电子设备上显示的预设识别控件的方式来触发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如此能够在不离开当前视频通话界面的前提下实现对待识别对象的识别。

在另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下,第一操作可以为点击部署在具有扫描识别功能的应用程序中的扫描功能按钮(如图5所示的“扫描”按钮)。

基于此可知,在第一用户利用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用户利用第二电子设备建立完成视频通话连接之后,可以在第一电子设备上显示视频通话界面,此时,如果第一用户想要使用预设应用程序(如微信)中的扫描功能按钮(如图5所示的“扫描”按钮)触发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则第一用户可以通过预设操作来缩小视频通话界面(如图5所示),并在预设应用程序中点击该扫描功能按钮来触发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例如,如图5所示,在第一用户通过预设操作缩小视频通话界面之后,先由第一用户在预设应用程序中点击“扫一扫”按钮,以使第一电子设备上显示“扫一扫”的功能窗口,再由第一用户点击该功能窗口中的“扫描”按钮,以触发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

基于上述s301的相关内容可知,当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电子设备之间正处于视频通话状态时,第一电子设备可以接收第一用户对第一电子设备的第一操作,以使第一电子设备响应该第一操作,自动地对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中存在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例如,当图3所示的识别方法应用于图1所示的应用场景时,若用户101想要利用电子设备102对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则用户101可以在电子设备102的视频通话界面上点击预设识别控件或者在预设应用程序中点击扫描功能按钮,以使电子设备102能够自动地对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

s302:第一电子设备响应第一操作,获取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

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用于描述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通话界面上显示的视频通话画面。

另外,本申请实施例不限定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对应的画面时长。例如,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可以用于描述在第一操作的执行时刻下,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通话界面上显示的视频通话画面。又如,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可以用于描述预设时间段内在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通话界面上显示的视频通话画面。

需要说明的是,预设时间段可以预先根据应用场景设定,例如,预设时间段可以为时间段[第一操作的执行时刻,第一操作的执行时刻+预设时长],而且该预设时长为预先设定的时长(如5秒)。

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包括待识别对象。其中,待识别对象是指需要进行识别的对象,而且本申请实施例不限定待识别对象,例如,待识别对象可以为二维码(如账号登陆二维码或者支付二维码等)。另外,本申请实施例也不限定待识别对象的来源,例如,待识别对象可以独立存在于除了第一电子设备和第二电子设备以外的其他实体(如,电脑、手机、卡片、画报、票据等实体)上。

另外,本申请实施例不限定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携带的图像信息。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可以携带有设备采集图像和/或设备接收图像。其中,设备采集图像为通过第一电子设备上的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也就是,由第一用户利用第一电子设备上的摄像头拍摄到的图像)。设备接收图像为第一电子设备从第二电子设备接收到的图像(也就是,由第二用户利用第二电子设备上的摄像头拍摄到的图像,且第二电子设备将该图像作为第二用户侧的视频图像发送给第一电子设备)。例如,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可以是图6所示的显示画面或者图7所示的显示画面。

此外,本申请实施例也不限定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的获取方式,为了便于理解,下面以获取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也就是s302)的三种实施方式为例进行说明。

在一些情况(如由第一用户利用第一电子设备拍摄待识别对象时)下,第一电子设备拍摄到的图像中存在待识别对象,故可以基于第一电子设备拍摄到的图像确定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

基于此,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s302的第一种实施方式,s302具体为:第一电子设备获取设备采集图像;第一电子设备根据该设备采集图像,确定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其中,设备采集图像包括待识别对象。

本申请实施例不限定设备采集图像的获取过程,下面结合两种情况进行说明。

情况1,为了提高设备采集图像的获取效率,可以直接利用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电子设备之间的视频通话在第一电子设备上所占用的摄像头来采集设备采集图像。

基于此,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设备采集图像的获取过程,其具体为:第一电子设备根据视频通话配置参数确定视频摄像头,根据视频摄像头采集的图像,确定设备采集图像。

视频通话配置参数用于表征第一电子设备在执行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电子设备之间的视频通话功能时所具有的配置参数。另外,本申请实施例不限定视频通话配置参数,例如,视频通话配置参数可以包括视频摄像头的配置参数(例如,摄像头位置参数等)。

视频摄像头用于表征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电子设备之间的视频通话在第一电子设备上占用的摄像头。也就是,在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电子设备进行视频通话时,第一电子设备利用视频摄像头拍摄第一用户侧的视频图像。例如,当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电子设备处于视频通话状态时,若第一电子设备使用前置摄像头拍摄第一用户侧的视频图像,则该前置摄像头就是视频摄像头;若第一电子设备使用后置摄像头拍摄第一用户侧的视频图像,则后置摄像头就是视频摄像头。其中,视频图像是指通过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电子设备之间的视频通话连接进行传输的图像。

基于上述情况1的相关内容可知,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当第一用户对第一电子设备执行第一操作之后,第一电子设备可以先根据其上正在进行的视频通话所具有的视频通话配置参数确定视频摄像头,再直接利用该视频摄像头拍摄的图像确定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例如,直接将视频摄像头拍摄的图像确定为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以便后续能够基于该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中存在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可见,在该实施方式中,第一电子设备能够借助视频摄像头直接采集待识别对象,无需针对待识别对象进行额外的采集操作(如利用扫描采集),如此能够简化待识别图像的采集过程,从而有利于提高识别效率。

情况2,有时候第一用户不愿意让第二用户了解到第一用户在视频通话期间执行了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故为了提高第一用户的信息安全并保护第一用户的信息隐私,第一电子设备可以针对第一用户选用的不同视频摄像头,采用不同的设备采集图像的采集过程,以使被采用的设备采集图像的采集过程能够满足第一用户对信息隐私的需求。

基于此,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另一种设备采集图像的获取过程,其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第一电子设备根据视频通话配置参数确定视频摄像头。其中,视频摄像头用于表征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电子设备之间的视频通话在第一电子设备上占用的摄像头。

步骤2:第一电子设备判断视频摄像头是否为预设识别摄像头;若是,则执行步骤3;若否,则执行步骤4。

预设识别摄像头是指预先设定的用于对待识别对象执行采集功能的摄像头。例如,预设识别摄像头可以是后置摄像头。

本申请实施例中,在第一电子设备确定出视频摄像头之后,第一电子设备可以通过判断视频摄像头是否是预设识别摄像头的方式,确定出第一用户是否愿意第二用户了解到其在视频通话期间执行了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其具体为:

若确定视频摄像头是预设识别摄像头(也就是,第一用户一直使用第一电子设备上的预设识别摄像头拍摄第一用户侧的视频图像),则可以确定出第一用户愿意让第二用户了解到其在视频通话期间执行了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故可以直接利用该视频摄像头对设备采集图像进行采集,以便后续能够直接将该设备采集图像作为第一用户侧的视频图像发送给第二电子设备进行显示,如此第二用户能够直接了解到第一用户在视频通话期间执行了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

若确定视频摄像头不是预设识别摄像头(也就是,第一用户一直使用第一电子设备上除了预设识别摄像头以外的其他摄像头拍摄第一用户侧的视频图像),则可以确定出第一用户不愿意让第二用户了解到其在视频通话期间执行了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故可以自动地关闭视频摄像头并打开预设识别摄像头,以使第一电子设备能够利用预设识别摄像头对设备采集图像进行采集,从而使得第一电子设备只将采集到的设备采集图像显示在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通话界面上,并不会将采集到的设备采集图像发送给第二电子设备进行显示,而是将目标视频图像发送给第二电子设备进行显示,如此能够有效地避免第二用户获知第一用户在视频通话期间执行了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从而能够有效地提高第一用户的安全性,也能够保护第一用户的信息隐私。

需要说明的是,目标视频图像可以预先根据应用场景设定,例如,目标视频图像可以是指在第一用户对第一电子设备执行第一操作之前,第一电子设备向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用户侧的视频通话图像(也就是,第一电子设备拍摄的图像),以使在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中,第二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界面上的、关于第一用户的显示画面始终定格于执行第一操作之前所呈现的画面,也就是,第二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出现了短暂的卡顿。另外,“目标视频图像”的相关内容将在下文s307中进行详细介绍,请参见下文s307的相关内容。

步骤3:第一电子设备根据视频摄像头采集的图像,确定设备采集图像。

步骤4:第一电子设备关闭视频摄像头,打开预设识别摄像头,并根据预设识别摄像头采集的图像,确定设备采集图像。

基于上述情况2的相关内容可知,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当第一电子设备接收到第一操作之后,第一电子设备可以先根据其上正在进行的视频通话所具有的视频通话配置参数确定视频摄像头,再通过判断视频摄像头是否是预设识别摄像头的方式来确定是否自动进行摄像头切换,如此使得本申请能够通过摄像头自动切换的方式实现保护第一用户的信息安全以及信息隐私。

另外,本申请实施例不限定s302的第一种实施方式中设备采集图像。例如,设备采集图像可以为第一电子设备在第一用户执行第一操作时拍摄到的图像。又如,设备采集图像可以包括第一电子设备在预设时间段内拍摄到的图像,如此能够有效地避免因第一用户在执行第一操作时没有及时地将第一电子设备的摄像头对准待识别对象而产生的不良影响(如,导致第一电子设备在第一操作的执行时刻拍摄到的图像不包括待识别对象等不良影响)。

基于上述s302的第一种实施方式的相关内容可知,在第一电子设备接收到第一操作之后,第一电子设备可以直接根据第一电子设备拍摄到的包括待识别对象的设备采集图像,确定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以使后续能够对该视频显示画面中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无需针对待识别对象进行额外的采集操作(如扫描),如此能够简化待识别图像的采集过程,从而有利于提高识别效率。

在一些情况下,待识别对象不仅可以由第一电子设备拍摄得到,还可以由第二电子设备拍摄得到。例如,当第二用户想要在其身旁的电脑上异地登陆第一用户的应用程序账户时,第二用户可以利用第二电子设备拍摄该电脑上显示的账户登陆二维码作为第二用户侧的视频显示图像,并将其发送至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通话界面进行显示,以使第一电子设备能够对视频通话界面显示的账户登陆二维码进行自动识别。另外,为了进一步提高识别效率,可以在保持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正常显示(也就是,视频通话界面不缩小)的前提下,自动地对第二电子设备拍摄发送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

为了实现上述识别需求,第一电子设备可以利用第一电子设备上视频通话界面的截图完成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基于此,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s302的第二种实施方式,其具体为:第一电子设备获取第一电子设备上视频通话界面的截图,作为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

实际上,因第一电子设备上视频显示界面不仅显示有第一电子设备拍摄的图像,还显示有第二电子设备拍摄发送的图像,使得第一电子设备上视频通话界面的截图不仅可以包括第一电子设备拍摄的待识别对象,还可以包括第二电子设备拍摄并发送的待识别对象,故可以利用第一电子设备上视频通话界面的截图进行待识别图像的识别,以使该待识别图像不仅可以为第一电子设备拍摄的待识别对象,还可以为第二电子设备拍摄的待识别对象,从而使得第一电子设备不仅能够对其自身拍摄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还能够对第二电子设备拍摄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如此不仅能够提高对第一电子设备拍摄的待识别对象的识别效率,还能够提高对第二电子设备拍摄发送的待识别对象的识别效率。

另外,本申请实施例不限定第一电子设备上视频通话界面的截图。例如,该截图可以为在第一用户执行第一操作时对第一电子设备上视频通话界面进行截图得到的。又如,该截图可以为在预设时间段内对第一电子设备上视频通话界面进行截图得到的,如此能够有效地避免因第一用户执行第一操作时没有将第一电子设备的摄像头直接对准待识别对象而产生的不良影响(如,导致在第一操作的完成时刻对第一电子设备上视频通话界面进行截图得到的图像不包括待识别对象等不良影响)。

基于上述s302的第二种实施方式可知,在第一电子设备接收到用户的第一操作之后,第一电子设备可以直接对第一电子设备上视频通话界面进行截图,并将该截图直接确定为该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以使后续能够对该视频显示画面中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无需针对待识别对象进行额外的采集操作(如扫描),如此能够简化待识别图像的采集过程,从而有利于提高识别效率。

在一些情况下,第一用户通常在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通话界面上看到第二用户拍摄的待识别对象之后,第一用户才会在第一电子设备上执行第一操作,如此使得第二用户拍摄的待识别对象通常会显示在第一操作的执行时刻下的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通话界面上;同理,当第一用户想要对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时,通常也是在利用第一电子设备对准待识别对象进行拍摄之后,第一用户才会在第一电子设备上执行第一操作,如此使得第一用户拍摄的待识别对象通常也会显示在第一操作的执行时刻下的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通话界面上。

可见,在第一操作的执行时刻下获取到的第一电子设备上视频通话界面的截图,通常可以包括第二用户拍摄发送的待识别对象或者第一用户提前对准拍摄的待识别对象,故可以利用在第一操作的执行时刻下获取到的第一电子设备上视频通话界面的截图作为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以使该视频显示画面包括第二用户拍摄发送的待识别对象或者第一用户提前对准拍摄的待识别对象。

然而,当确定在第一操作的执行时刻下获取到的第一电子设备上视频通话界面的截图中不存在待识别对象时,则可以确定第二电子设备未及时地向第一电子设备发送包括待识别对象的视频图像,也可以确定第一电子设备未提前对准待识别对象进行视频拍摄,故应该利用第一电子设备在第一操作的执行时刻之后拍摄的图像确定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

基于此,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s302的第三种实施方式,其具体为:首先,第一电子设备获取该第一电子设备在第一操作的执行时刻下的视频通话界面的截图,作为初始截图。然后,第一电子设备判断该初始截图中是否存在待识别对象,若是,则第一电子设备将该初始截图确定为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若否,则第一电子设备获取设备采集图像,根据设备采集图像确定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

其中,初始截图是在第一操作的执行时刻下对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通话界面进行截图得到的。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实施例不限定第一操作的执行时刻所表征的时间点,例如,第一操作的执行时刻可以是指第一用户完成第一操作的时刻,也可以是指第一用户开始执行第一操作的时刻,还可以指第一用户执行第一操作期间的任一时间点。

基于上述s302的第三种实施方式可知,本申请实施例中,第一电子设备先在第一操作的执行时刻下对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进行截图,得到初始截图,再判断该初始截图中是否存在待识别对象,若存在,则可以确定在第一操作执行之前第一电子设备已对准待识别对象,或者可以确定在第一操作执行之前第一电子设备已接收到第二电子设备拍摄发送的待识别对象,故可以直接根据该初始截图,确定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若不存在,则可以确定在第一操作执行之前第一电子设备未对准待识别对象,而且可以确定在第一操作执行之前第一电子设备未接收到第二电子设备拍摄的待识别对象,故可以利用第一电子设备在第一操作执行之后拍摄的图像,确定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

其中,因第一电子设备拍摄到的图像比截图中显示的设备采集图像更清晰,使得基于第一电子设备在第一操作执行之后拍摄的图像确定的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更清晰,如此有利于提高对第一电子设备拍摄的待识别对象的识别准确性。

基于上述s302的相关内容可知,由于在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电子设备处于视频通话状态时,第一电子设备上视频显示界面不仅能够显示有第一电子设备拍摄的图像,还能够显示有第二电子设备拍摄发送的图像,从而使得用于描述第一电子设备上视频显示界面的显示内容的视频显示画面不仅可以包括第一电子设备拍摄的待识别对象,还可以包括第二电子设备拍摄发送的待识别对象,从而使得第一电子设备不仅能够对其自身拍摄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还能够对第二电子设备拍摄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如此不仅能够提高对第一电子设备拍摄的待识别对象的识别效率,还能够提高对第一电子设备拍摄的待识别对象的识别效率。

s303:第一电子设备识别该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中的待识别对象。

本申请实施例不限定对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的具体实施方式,可以采用现有的或将来出现的任一种能够对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的方法进行实施。

在一些情况下,当第二电子设备与第一电子设备处于视频通话状态时,如果第二用户利用第二电子设备无意拍摄到待识别对象,并将包括该待识别对象的拍摄图像作为第二用户侧的视频图像发送给第一电子设备进行显示,则为了保护第二用户的信息安全性,第一电子设备不应该对该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

可见,为了保护第二用户的信息安全性,第一电子设备在对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之前,应该先向第二用户询问其是否允许第一电子设备对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基于此,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s303的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具体包括s3031-s3034:

s3031:第一电子设备根据该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确定目标位置。其中,目标位置用于表征待识别对象在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中的位置。

s3032:第一电子设备根据目标位置和视频显示位置参数,确定目标采集设备。

视频显示位置参数用于表征第一用户与第二用户之间的视频通话在第一电子设备上的显示位置信息,而且视频显示位置参数可以包括设备采集图像的显示位置参数和设备接收图像的显示位置参数。其中,设备采集图像的显示位置参数用于表征设备采集图像在第一电子设备上的显示位置。设备接收图像的显示位置参数用于表征设备接收图像在第一电子设备上的显示位置。需要说明的是,“设备采集图像”和“设备接收图像”的相关内容请参见上文s302。

目标采集设备用于表征待识别对象的拍摄设备,其具体为:若待识别对象由第一电子设备拍摄得到,则目标采集设备为第一电子设备;若待识别对象由第二电子设备拍摄得到,则目标采集设备为第二电子设备。

目标采集设备可以依据目标位置和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位置参数确定,其具体为:若目标位置位于该视频显示画面中设备采集图像的显示位置参数所表征的显示位置范围内,则可以确定目标采集设备为第一电子设备;若目标位置位于该视频显示画面中设备接收图像的显示位置参数所表征的显示位置范围内,则可以确定目标采集设备为第二电子设备。为了便于理解,下面结合两个示例进行说明。

示例一,当待识别对象为二维码时,在图6所示的第一电子设备中,因二维码出现在设备采集图像的显示位置上,故可以确定该二维码是由第一电子设备拍摄得到的,从而可以确定第一电子设备为目标采集设备。

示例二,当待识别对象为二维码时,在图7所示的第一电子设备中,因二维码出现在设备接收图像的显示位置上,故可以确定该二维码是由第二电子设备拍摄得到的,从而可以确定第二电子设备为目标采集设备。

基于上述s3032的相关内容可知,本申请实施例中,在获取到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之后,第一电子设备可以先将待识别对象在该视频显示画面中所处的位置确定为目标位置,再基于该目标位置和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位置参数,确定出用于采集待识别对象的目标采集设备,以便后续能够依据该目标采集设备确定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

s3033:第一电子设备在确定目标采集设备为第一电子设备时,识别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中位于目标位置的待识别对象。

本申请实施例中,第一电子设备在确定出目标采集设备为第一电子设备时,则可以确定出待识别对象是由第一电子设备拍摄得到的,可以确定第一用户想要对该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故第一电子设备可以直接对该视频显示画面中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

s3034:第一电子设备在确定目标采集设备为第二电子设备时,生成识别询问请求,将该识别询问请求发送给第二电子设备,并在确定该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识别反馈信息满足预设识别条件时,识别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中位于目标位置的待识别对象。

识别询问请求用于向第二用户询问“第二用户是否允许第一电子设备对第二电子设备拍摄的待识别对象进行采集识别”的问题。

识别反馈信息用于描述第二用户针对识别询问请求进行的反馈,而且识别反馈信息能够表征出第二用户针对“第二用户是否允许第一电子设备对第二电子设备拍摄的待识别对象进行采集识别”的问题的答复结果。

预设识别条件为预先设定的,而且预设识别条件可以为识别反馈信息表征第二用户允许第一电子设备对第二电子设备拍摄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

基于上述s3034的相关内容可知,本申请实施例中,第一电子设备在确定出目标采集设备为第二电子设备时,则可以确定出待识别对象是由第二电子设备拍摄得到的,故第一电子设备可以先向第二电子设备发送识别询问请求,以使第二电子设备能够针对该识别询问请求,提示第二用户确认是否允许第一电子设备对第二电子设备拍摄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在第一电子设备接收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识别反馈信息之后,第一电子设备先判断该识别反馈信息是否满足预设识别条件,若满足,则可以确定第二用户允许第一电子设备对第二电子设备拍摄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故第一电子设备可以对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中存在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若不满足,则确定第二用户不允许第一电子设备对第二电子设备拍摄的待识别对象进行采集识别,故第一电子设备可以结束本轮识别过程。

基于上述s3031至s3034的相关内容可知,本申请实施例中,第一电子设备在获取到该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之后,先根据待识别对象在该视频显示画面中所处的位置确定待识别对象的拍摄设备,并在确定待识别对象的拍摄设备为第二电子设备时,向第二用户询问是否允许第一电子设备对该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以便第一电子设备在确定出第二用户允许第一电子设备对该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时,再由第一电子设备对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

可见,本申请可以通过增加向第二用户确认是否允许第一电子设备对第二电子设备拍摄的待识别对象进行采集识别的询问过程,来进一步确定第二电子设备拍摄的待识别对象是否是由第二用户有意拍摄的,如此能够有效地避免因第一电子设备对第二用户无意拍摄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而导致第二用户的信息泄露,如此能够有效地提高第二用户的信息安全。

基于上述s303的相关内容可知,本申请实施例中,在获取到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之后,因该视频显示画面包括待识别对象,故可以直接对该视频显示画面中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无需先断开视频通话再利用第一电子设备对待识别对象进行额外的扫描,如此能够简化待识别对象的采集过程,缩短待识别对象的采集耗时,从而能够减少在视频通话期间对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耗时,从而能够提高识别效率。

另外,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第一电子设备在对待识别图像中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之后,可能会得到不同的识别结果,该识别结果可能是待识别对象识别成功,也可能是待识别对象识别失败,故本申请实施例还针对不同的识别结果提供了不同的后续执行过程,其具体可以包括以下(1)和(2)介绍的执行过程:

(1)第一电子设备在确定待识别对象识别失败时,显示预设提示信息并在接收到第一用户对该第一电子设备的第二操作之后,返回执行上述s302以及后续步骤。

预设提示信息用于向第一用户提示本轮针对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失败。另外,本申请实施例不限定预设提示信息在第一电子设备上的显示方式,例如,可以在第一电子设备上显示包括预设提示信息的提示框(如图8所示的提示框)。

第二操作是指再次触发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的操作,也就是,非首次触发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的操作;而且本申请实施例不限定第二操作,为了便于理解,下面结合两种可能的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下,第二操作可以为点击部署在包括预设提示信息的提示框上的预设触发按钮(如图8所示的“识别”按钮)。

其中,预设触发按钮部署在包括预设提示信息的提示框上,而且预设触发按钮用于再次触发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例如,如图8所示,如果在包括预设提示信息的提示框上存在“识别”按钮和“退出”按钮,则第二操作可以为点击“识别”按钮。

在另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下,第二操作可以采用在上述s301中介绍的第一操作的任一实施方式。

基于上述(1)的相关内容可知,第一电子设备在确定出待识别对象识别失败之后,第一电子设备可以在显示屏上显示预设提示信息,以使第一用户能够获知对待识别对象识别失败的信息。此时,若第一用户想要尝试再次执行一次对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则第一用户可以对第一电子设备执行第二操作,以使第一电子设备响应于该第二操作,通过执行上述s302以及后续步骤来对待识别对象进行新一轮的识别过程。

(2)第一电子设备在确定待识别对象识别成功时,显示待识别对象对应的操作显示页面,并在确定第一电子设备完成该操作显示页面对应的待执行操作时,显示视频通话界面。

待识别对象对应的操作显示页面是指由待识别对象引导的操作显示页面,而且本申请实施例不限定待识别对象对应的操作显示页面,例如,当待识别对象为应用程序的账户登录二维码时,则待识别对象对应的操作显示页面可以是账号登录完成后该应用程序的显示页面;当待识别对象为支付二维码时,则待识别对象对应的操作显示页面可以是支付相关显示页面。

操作显示页面对应的待执行操作用于表征第一用户可以利用第一电子设备在待识别对象对应的操作显示页面上完成的执行动作。例如,当待识别对象对应的操作显示页面是账号登录完成后该应用程序的显示页面时,第一用户可以利用第一电子设备上显示的该应用程序将待传输文件发送给第二电子设备,以使第二用户能够在第二电子设备上查看该待传输文件。

基于上述(2)的相关内容之后,第一电子设备在确定出待识别对象识别成功之后,跳转至待识别对象对应的操作显示页面(如二维码对应的显示页面),并在确定第一用户利用第一电子设备完成了该操作显示页面对应的待执行操作之后,自动跳转至第一用户与第二用户之间的视频通话界面,如此能够自动地恢复第一用户与第二用户之间的视频通话界面。

基于上述s301至s303的相关内容可知,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识别方法中,当第一用户利用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用户利用第二电子设备正在进行视频通话时,若第一用户想要利用第一电子设备识别待识别对象,则第一用户可以直接对第一电子设备执行第一操作,以使响应该第一操作而获取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并对该视频显示画面中所包括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如此能够实现在保持视频通话连接不断开的前提下识别待识别对象。其中,因待识别对象存在于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中,使得可以直接对视频显示画面中所包括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无需先断开视频通话再利用第一电子设备对待识别对象进行额外的扫描,如此能够简化待识别对象的采集过程,缩短待识别对象的采集耗时,从而能够减少在视频通话期间对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耗时,从而能够提高识别效率。

另外,为了能够实现在保持视频通话不断开的前提下实现对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第一电子设备还可以在上述对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也就是,s301-s303所示的过程)中不断地向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第一用户侧的视频图像。

基于此,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识别方法的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在该实施方式中,该识别方法除了包括上述部分步骤或全部步骤以外,还包括s305-s307:

s305:第一电子设备判断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是否满足预设传输条件,若是,则执行s306;若否,则执行s307。

预设传输条件可以预先设定,而且本申请实施例不限定预设传输条件。例如,如果预先设定利用预设识别摄像头采集设备采集图像时,则预设传输条件可以为视频摄像头为预设识别摄像头。也就是,当利用设备采集图像确定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时,若用于在执行第一操作之后拍摄设备采集图像的摄像头与用于在执行第一操作之前拍摄第一用户侧的视频图像的摄像头为同一个摄像头,则确定待识别对象的采集过程(也就是s302所示的过程)中未发生摄像头切换动作,从而可以确定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满足预设传输条件;然而,若用于在执行第一操作之后拍摄设备采集图像的摄像头,完全不同于用于在执行第一操作之前拍摄第一用户侧的视频图像的摄像头,则确定待识别对像的采集过程中发生了摄像头切换动作,从而可以确定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不满足预设传输条件。

s306:第一电子设备根据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生成视频通话图像,并将视频通话图像发送给第二电子设备进行显示。

s307:第一电子设备将目标视频图像作为视频通话图像发送给第二电子设备进行显示。

其中,目标视频图像可以预先根据应用场景设定。

另外,为了尽可能地提高用户的视频通话体验,目标视频图像可以是在第一用户执行第一操作之前第一电子设备向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用户侧的视频通话图像,也就是,目标视频图像可以是第一电子设备在第一用户执行第一操作之前拍摄的用于发送给第二电子设备的图像(简称为,第一用户侧的历史视频图像)。

例如,若目标视频图像是指在第一用户执行第一操作之前,第一电子设备向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用户侧的最后一帧视频通话图像,则第二电子设备在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中将始终显示为上述最后一帧视频通话图像,如此使得第二电子设备上视频通话界面所显示的第一用户侧画面只是出现了短暂的卡顿而已,不会对第一用户与第二用户之间的通话内容产生任何影响。

基于上述s305至s307的相关内容可知,本申请实施例中,第一电子设备在获取到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之后,先判断该视频显示画面的获取过程是否发生了摄像头切换;如果确定该视频显示画面的获取过程发生了摄像头切换,则确定第一用户不愿意让第二用户了解到其在视频通话期间执行了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故为了保护第一用户的信息安全性,可以将目标视频图像(如,第一电子设备拍摄的第一用户侧的历史视频图像)发送给第二电子设备,以使第二用户在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期间只能在第二电子设备上看到该目标视频图像,从而使得第二用户看到的第一用户侧的视频图像就像发生了短暂的卡顿一样,如此能够在不泄露第一用户信息的前提下识别待识别对象;然而,如果确定待识别图像的采集过程没有发生摄像头切换,则确定第一用户允许第二用户了解到其在视频通话期间执行了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过程,故可以直接将第一电子设备拍摄的设备采集图像发送给第二电子设备进行显示,以使第二用户能够看到第一用户正在使用第一电子设备对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

此外,如果在采集待识别对象(也就是,获取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的过程中发生了摄像头切换(也就是,将视频摄像头切换为预设识别摄像头),则为了尽量减少该采集过程对第一用户与第二用户之间的视频通话所造成的影响,可以在确定待识别对象识别成功之后,直接将第一电子设备的摄像头切换回在执行第一操作之前用于采集第一用户侧的视频图像的摄像头。例如,当在执行第一操作之前第一电子设备的前置摄像头用于拍摄视频图像,而且预设识别摄像头为后置摄像头时,则因在待识别对像的采集过程中发生了摄像头切换(也就是,关闭前置摄像头,打开后置摄像头),故在确定待识别对象识别成功之后,应该自动地关闭后置摄像头并打开前置摄像头,以使第一电子设备能够继续使用前置摄像头拍摄第一用户侧的视频图像。

基于此,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识别方法的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在该实施方式中,该识别方法除了包括上述部分步骤或全部步骤以外,还包括s308:第一电子设备在确定视频摄像头不是预设识别摄像头,且确定待识别对象识别成功之后,关闭预设识别摄像头并打开视频摄像头,以使第一电子设备将该视频摄像头采集的图像发送至第二电子设备进行显示。

基于上述s308的相关内容可知,如果待识别对象的采集过程中发生了摄像头切换(也就是,将视频摄像头切换为预设识别摄像头),则第一电子设备在确定出待识别对象识别成功之后,可以再次将摄像头切换回来,其具体为:关闭预设识别摄像头并打开视频摄像头,以使该视频摄像头能够继续拍摄第一用户侧的视频图像,并由第一电子设备将该拍摄的视频图像继续发送给第二电子设备,以使第二用户能够在第二电子设备上看到由该视频摄像头拍摄的视频图像,从而使得在完成对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之后的视频通话状态尽量能够与在对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之前的视频通话状态保持一致。

基于上述识别方法的相关内容,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识别装置,下面结合附图进行说明。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识别装置的技术详情,请参见上述识别方法的相关内容。

参见图9,该图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识别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识别装置900,包括:

接收单元901,用于在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电子设备处于视频通话状态的情况下,接收第一用户对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第一操作;

获取单元902,用于响应所述第一操作,获取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其中,所述视频显示画面包括待识别对象;

识别单元903,用于识别所述待识别对象。

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获取单元902,具体用于:

获取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上视频通话界面的截图,作为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

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识别单元903,具体用于:

根据所述视频显示画面确定目标位置;其中,所述目标位置用于表征所述待识别对象在所述视频显示画面中的位置;

根据所述目标位置和视频显示位置参数,确定目标采集设备;其中,所述视频显示位置参数包括设备采集图像的显示位置参数和设备接收图像的显示位置参数;所述设备采集图像为通过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上的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所述设备接收图像为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从所述第二电子设备接收到的图像;

在确定所述目标采集设备为所述第一电子设备时,识别所述视频显示画面中位于所述目标位置的待识别对象;

在确定所述目标采集设备为所述第二电子设备时,生成识别询问请求,将所述识别询问请求发送给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并在确定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识别反馈信息满足预设识别条件时,识别所述视频显示画面中位于所述目标位置的待识别对象。

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获取单元902,包括:

获取子单元,用于获取设备采集图像;其中,所述设备采集图像为通过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上的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所述设备采集图像包括待识别对象;

确定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设备采集图像,确定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

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获取子单元,具体用于:

根据视频通话配置参数确定视频摄像头;其中,所述视频摄像头用于表征所述视频通话在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上占用的摄像头;

根据所述视频摄像头采集的图像,确定所述设备采集图像。

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获取子单元,具体用于:

根据视频通话配置参数确定视频摄像头;其中,所述视频摄像头用于表征所述视频通话在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上占用的摄像头;

在确定所述视频摄像头是预设识别摄像头时,根据所述视频摄像头采集的图像,确定所述设备采集图像;

在确定所述视频摄像头不是所述预设识别摄像头时,关闭所述视频摄像头,打开所述预设识别摄像头,并根据所述预设识别摄像头采集的图像,确定所述设备采集图像。

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装置900还包括:

切换单元,用于在确定所述视频摄像头不是所述预设识别摄像头,且确定所述待识别对象识别成功之后,关闭所述预设识别摄像头并打开所述视频摄像头,以使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将所述视频摄像头采集的图像发送至所述第二电子设备进行显示。

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获取单元902,具体用于:

获取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在所述第一操作的执行时刻下的视频通话界面的截图,作为初始截图;

在确定所述初始截图中存在待识别对象时,将所述初始截图确定为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

在确定所述初始截图中不存在待识别对象时,获取设备采集图像,根据所述设备采集图像确定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其中,所述设备采集图像为通过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上的摄像头采集到的图像。

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装置900还包括:

第一发送单元,用于在确定所述视频显示画面满足预设传输条件时,根据所述视频显示画面生成视频通话图像,并将所述视频通话图像发送给所述第二电子设备进行显示;

第二发送单元,用于在确定所述视频显示画面不满足预设传输条件时,将目标视频图像作为视频通话图像发送给所述第二电子设备进行显示。

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装置900还包括:

显示单元,用于在确定所述待识别对象识别成功时,显示所述待识别对象对应的操作显示页面,并在确定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完成所述操作显示页面对应的待执行操作时,显示视频通话界面。

基于上述识别装置900的相关内容可知,当第一用户利用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用户利用第二电子设备正在进行视频通话时,若第一用户想要利用第一电子设备识别待识别对象,则第一用户可以直接对第一电子设备执行第一操作,以使识别装置900响应该第一操作而获取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并对该视频显示画面中所包括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如此能够实现在保持视频通话连接不断开的前提下识别待识别对象。其中,因待识别对象存在于第一电子设备的视频显示画面中,使得识别装置900可以直接对视频显示画面中所包括的待识别对象进行识别,无需先断开视频通话再利用第一电子设备对待识别对象进行额外的扫描,如此能够简化待识别对象的采集过程,缩短待识别对象的采集耗时,从而能够减少在视频通话期间对待识别对象的识别耗时,从而能够提高识别效率。

另外,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为第一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以及存储器:

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

所述处理器用于根据所述计算机程序执行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识别方法的任一实施方式。

另外,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用于执行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识别方法的任一实施方式。

应当理解,在本申请中,“至少一个(项)”是指一个或者多个,“多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和/或”,用于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只存在a,只存在b以及同时存在a和b三种情况,其中a,b可以是单数或者复数。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以下至少一项(个)”或其类似表达,是指这些项中的任意组合,包括单项(个)或复数项(个)的任意组合。例如,a,b或c中的至少一项(个),可以表示:a,b,c,“a和b”,“a和c”,“b和c”,或“a和b和c”,其中a,b,c可以是单个,也可以是多个。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发明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范围情况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和技术内容对本发明技术方案做出许多可能的变动和修饰,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因此,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及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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