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吸式可移动镜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679173发布日期:2021-04-13 21:55阅读:61来源:国知局
磁吸式可移动镜头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镜头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磁吸式可移动镜头。


背景技术:

2.镜头在现代工业制造、生产生活中已经是必不可少的产品之一了,应用的领域也非常广泛、如安全领域、电子产品、医疗行业等,但是现有的镜头都存在一个非常大的缺陷,镜头在拍摄的过程中不能进入一些复杂的环境,例如大的花瓶内部,塑料水管内部,且不能够随身携带进行拍摄,影响用户的使用体验。
3.如何使现有的镜头能够进入一些产品的内部进行拍摄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将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出一种磁吸式可移动镜头,旨在解决现有的镜头在拍摄的过程中不能进入一些复杂的环境,例如大的花瓶内部,塑料水管内部,且不能够随身携带进行拍摄,影响用户的使用体验的问题。
5.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磁吸式可移动镜头,包括:镜壳组件、镜片组件、发光led灯、磁吸壳体、内置电源以及电路板,所述镜片组件、发光led灯、内置电源、以及电路板均设置在所述镜壳组件内,所述镜片组件设置在所述镜壳组件内一端,所述内置电源设置在所述镜壳组件内另一端,所述电路板设置在所述镜壳组件内并位于所述镜片组件与所述内置电源之间,所述内置电源通过导线与所述电路板电连接,所述发光led灯设置在所述镜壳内围合在所述镜片组件边缘处并通过导线与所述电路板相连接,所述磁吸壳体覆盖在所述镜壳组件上。
6.优选的,电路板上设有图像处理芯片,所述图像处理芯片用于接收所述镜片组件传输来的图像信息。
7.优选的,所述镜壳组件包括前置壳体与后置壳体,所述前置壳体与所述后置壳体一体成型。
8.优选的,所述镜片组件包括前组镜片、光圈、第一镜片、第二镜片以及后组镜片,所述后组镜片设置在所述前置壳体内一端,所述前组镜片设置在所述前置壳体内另一端,所述光圈设置在所述前置壳体内并位于所述前组镜片与后组镜片之间,所述第一镜片设置在所述前置壳体内并位于所述前组镜片与所述光圈之间,所述第二镜片设置在所述前置壳体内并位于所述后组镜片与所述光圈之间。
9.优选的,所述前置壳体外表面面积大于所述后置壳体外表面面积。
10.优选的,所述镜壳组件与所述磁吸外壳形状相同均为圆柱状。
11.优选的,所述磁吸外壳的长度为5
±
0.5cm。
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磁吸式可移动镜头,包括:镜壳组件、镜片组件、发光led灯、磁吸壳体、内置电源以及电路板,所述镜片组件、发光led灯、内置电源、以及电路板
均设置在所述镜壳组件内,所述镜片组件设置在所述镜壳组件内一端,所述内置电源设置在所述镜壳组件内另一端,所述电路板设置在所述镜壳组件内并位于所述镜片组件与所述内置电源之间,所述内置电源通过导线与所述电路板电连接,所述发光led灯设置在所述镜壳内围合在所述镜片组件边缘处并通过导线与所述电路板相连接,所述磁吸壳体覆盖在所述镜壳组件上。通过与外接装置的配合实现了使现有的镜头能够进入一些产品的内部进行拍摄。
附图说明
13.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磁吸式可移动镜头结构示意图;
14.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磁吸式可移动镜头爆炸图。
15.附图标号说明:
16.标号名称标号名称10镜壳组件11镜片组件12发光led灯13磁吸壳体14内置电源15电路板101前置壳体102后置壳体111前组镜片112光圈113第一镜片114第二镜片115后组镜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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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方式
17.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1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19.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
……
)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20.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21.如图1-2所示,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磁吸式可移动镜头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磁吸式可移动镜头爆炸图。
22.本实施例中提供一种磁吸式可移动镜头,包括:镜壳组件10、镜片组件11、发光led灯12、磁吸壳体13、内置电源14以及电路板15,所述镜片组件11、发光led灯12、内置电源14、以及电路板15均设置在所述镜壳组件10内,所述镜片组件11设置在所述镜壳组件10内一端,所述内置电源14设置在所述镜壳组件10内另一端,所述电路板15设置在所述镜壳组件10内并位于所述镜片组件11与所述内置电源14之间,所述内置电源14通过导线与所述电路板15电连接,所述发光led灯12设置在所述镜壳内围合在所述镜片组件11边缘处并通过导线与所述电路板15相连接,所述磁吸壳体13覆盖在所述镜壳组件10上。
23.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实现磁吸式可移动镜头是通过外接磁吸装置实现的,外接磁吸装置与磁吸壳体13进行配合实现,将磁吸式镜头放置到需要拍摄的物体内部,例如:花瓶内部中,通过外接磁吸装置来控制磁吸式可移动镜头拍摄;磁吸式镜头上的磁吸壳体13远离镜片组件11的部分具有磁性,且与外接磁吸设备的磁性不同,两者靠近一定的距离后会吸附在一起。
24.在本实施例中,通过提供一种磁吸式可移动镜头,包括:镜壳组件10、镜片组件11、发光led灯12、磁吸壳体13、内置电源14以及电路板15,所述镜片组件11、发光led灯12、内置电源14、以及电路板15均设置在所述镜壳组件10内,所述镜片组件11设置在所述镜壳组件10内一端,所述内置电源14设置在所述镜壳组件10内另一端,所述电路板15设置在所述镜壳组件10内并位于所述镜片组件11与所述内置电源14之间,所述内置电源14通过导线与所述电路板15电连接,所述发光led灯12设置在所述镜壳内围合在所述镜片组件11边缘处并通过导线与所述电路板15相连接,所述磁吸壳体13覆盖在所述镜壳组件10上。通过与外接装置的配合实现了使现有的镜头能够进入一些产品的内部进行拍摄。
25.进一步地,电路板15上设有图像处理芯片,所述图像处理芯片用于接收所述镜片组件11传输来的图像信息。
26.需要说明的是,图像处理芯片用于接收来自镜片组件11传输过来的图像信息,将图像信息处理完成之后,接着将图像内容上传到云端进行保存以用户的视角进行观看,满足用户可以将自己视角观看到的内容进行存储并形成二次传播。
27.进一步地,所述镜壳组件10包括前置壳体101与后置壳体102,所述前置壳体101与所述后置壳体102一体成型。
28.需要说明的是,将镜壳组件10设置为前置壳体101与后置壳体102是方便为了镜片组件11、发光led灯12、磁吸壳体13、内置电源14以及电路板15的安全设置,内置电源14在使用时间过长后会产生热量,镜壳组件10分成前置壳体101与后置壳体102能够有效的避免其他部件受到温度的损害。
29.进一步地,所述镜片组件11包括前组镜片111、光圈112、第一镜片113、第二镜片114以及后组镜片115,所述后组镜片115设置在所述前置壳体101内一端,所述前组镜片111设置在所述前置壳体101内另一端,所述光圈112设置在所述前置壳体101内并位于所述前组镜片111与后组镜片115之间,所述第一镜片113设置在所述前置壳体101内并位于所述前组镜片111与所述光圈112之间,所述第二镜片114设置在所述前置壳体101内并位于所述后组镜片115与所述光圈112之间。
30.需要说明的是,前组镜片111、光圈112、第一镜片113、第二镜片114以及后组镜片115都是出于同一水平高度;以便及时的记录镜头所拍摄到的内容,使拍摄到的内容清晰。
31.进一步地,所述前置壳体101外表面面积大于所述后置壳体102外表面面积。
32.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前置壳体101内安装的产品多,尤其是镜片组件11的设置需要占用大的空间面积;后置壳体102内设置电路板15和内置电源14,电路板15与内置电源14占用的空间下,将前置壳体101的面积设置的大于后置壳体102额面积有利于合理的利用镜壳组件10的空间,节省生产加工成本。
33.进一步地,所述镜壳组件10与所述磁吸外壳形状相同均为圆柱状。
34.需要说明的是,镜壳组件10与所述磁吸外壳形状设置的一致是为了镜壳组件10与磁吸外壳能够稳固的结合在一起,在外接磁吸组件在进行磁力移动时不会发生晃动影响拍摄图像的清晰度。
35.进一步地,所述磁吸外壳的长度为5
±
0.5cm。
36.需要说明的是,磁吸外壳的长度为5
±
0.5cm,重量为:15
±
2克,整个磁吸式可移动镜头的重量不会超过70克;本申请通过设置磁吸外壳的长度和重量来实现磁吸式可移动镜头的能够灵活的进行角度和位置的变化。
37.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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