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开涉及计算机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操作模式切换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2.时下的电子设备大多都装配有尺寸较大的触控屏,用户通常难以通过单手握持的姿势完成所有操作。为此,相关技术在电子设备中预设了专门的单手操作模式,以便用户在不方便通过双手操作时,能够通过将操作模式调整至单手操作模式的方式,实现对电子设备的单手操作。
3.在相关技术中,若用户需要将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调整至单手操作模式,通常需要通过专门的操作入口实现;或者,预先将电子设备发生倾斜作为单手操作模式的开启手势,以使用户可以通过倾斜电子设备的方式,达到快捷调整操作模式的目的。
4.然而,上述操作入口的位置通常较深,例如,在电子设备的设置选项中,且需要跳转多次才能够显示该操作入口所在页面,不仅操作繁琐,且用户通常难以知晓该操作入口所在位置。而通过倾斜电子设备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方式,则极易造成单手操作模式的误启动,例如,在用户由于调整姿势而造成电子设备倾斜时,电子设备会错误地将其判定为用于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手势指令。
5.可见,相关技术中用于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方式,尚无法在保证快捷性的同时,避免单手操作模式被误启动。
技术实现要素:6.本公开提供一种操作模式切换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存储介质,能够根据电子设备的姿态变化状况,准确判断用户是否需要开启单手操作模式,以避免由于误启单手操作模式而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
7.根据本公开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操作模式切换方法,应用于电子设备,包括:
8.获取电子设备的姿态信息,并根据获取到的姿态信息确定所述电子设备的姿态变化状况;
9.当所述姿态变化状况表征所述电子设备依次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时,将所述电子设备切换为单手操作模式。
10.根据本公开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内容展示方法,应用于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中预设有单手操作模式,以及与所述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预设内容;所述方法包括:
11.当所述电子设备被调整至单手操作模式时,在所述电子设备的触控屏中与所述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单手操作区域内,展示所述预设内容;
12.其中,用户在通过至少一种单手握持方式握持所述电子设备时,能够触发所述单手操作区域内的所有位置。
13.根据本公开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种操作模式切换装置,应用于电子设备,包括:
14.获取单元,获取电子设备的姿态信息,并根据获取到的姿态信息确定所述电子设备的姿态变化状况;
15.切换单元,当所述姿态变化状况表征所述电子设备依次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时,将所述电子设备切换为单手操作模式。
16.根据本公开的第四方面,提供一种内容展示装置,应用于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中预设有单手操作模式,以及与所述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预设内容;所述装置包括:
17.展示单元,当所述电子设备被调整至单手操作模式时,在所述电子设备的触控屏中与所述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单手操作区域内,展示所述预设内容;
18.其中,用户在通过至少一种单手握持方式握持所述电子设备时,能够触发所述单手操作区域内的所有位置。
19.根据本公开的第五方面,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20.处理器;
21.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22.其中,所述处理器通过运行所述可执行指令以实现如第一方面或第二方面所述的方法。
23.根据本公开的第六方面,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指令,该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或第二方面所述方法的步骤。
24.在本公开的技术方案中,通过获取到的电子设备的姿态信息,确定出了电子设备的姿态变化状况。其中,在确定电子设备依次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时,将电子设备切换为单手操作模式。换言之,本公开将电子设备“先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再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作为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指令。
25.应当理解的是,用户在使用电子设备的过程中,经常需要改变电子设备的姿态,以使自身处于一个较为习惯且舒适的操作环境下。因此,若仅将电子设备的单次姿态变化作为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指令,极易造成单手操作模式的误启,例如,假设将电子设备发生倾斜作为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指令,那么当用户由坐着使用电子设备改为侧躺使用电子设备时,由于电子设备检测到自身发生了倾斜,会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然而,在该场景下,电子设备的倾斜是由于用户所处状态发生改变造成的,并非是用户为了开启单手操作模式,出于主观意愿对电子设备造成的倾斜,显然属于误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情况。
26.不难理解的是,诸如上述倾斜之类的并非出于用户主观意愿而造成的姿态变化,通常都是独立的单次姿态变化。而“先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再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这种相互关联的两次姿态变化,通常难以通过非用户主观意愿的方式发生,即相互关联的两次姿态变化通常都是用户出于主观意愿而人为造成的。可见,本公开将这两次相互关联的姿态变化作为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指令,能够有效避免单手操作模式的误启动。
附图说明
27.此处的附图被并入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公开的实施例,并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公开的原理。
28.图1a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操作模式切换方法的流程图;
29.图1b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内容展示方法的流程图;
30.图2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操作模式切换方法的流程图;
31.图3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全面屏手机的示意图;
32.图4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全面屏手机发生顺时针旋转的示意图;
33.图5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全面屏手机发生逆时针旋转的示意图;
34.图6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用户握持处于单手操作模式下的全面屏手机的示意图;
35.图7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全面屏手机中的键盘在由全屏操作模式转换为单手操作模式过程中的变化示意图;
36.图8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操作模式切换装置的框图;
37.图9a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操作模式切换装置的框图;
38.图9b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内容展示装置的框图;
39.图10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中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40.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公开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公开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
41.在本公开使用的术语是仅仅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非旨在限制本公开。在本公开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单数形式的“一种”、“所述”和“该”也旨在包括多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其他含义。还应当理解,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并包含一个或多个相关联的列出项目的任何或所有可能组合。
42.应当理解,尽管在本公开可能采用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来描述各种信息,但这些信息不应限于这些术语。这些术语仅用来将同一类型的信息彼此区分开。例如,在不脱离本公开范围的情况下,第一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二信息,类似地,第二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一信息。取决于语境,如在此所使用的词语“如果”可以被解释成为“在操作模式切换时”或“当操作模式切换时”或“响应于确定”。
43.随着用户对视觉体验的不断重视,各大厂商为了吸引用户,纷纷为电子设备装配了大尺寸的触控屏。例如,时下的大多数智能手机都装配了全面屏,以提高用户的视觉体验。
44.然而,大尺寸触控屏在提高用户视觉体验的同时,也使得用户的操作变得较为繁琐。例如,在用户单手握持电子设备时,部分操作控件与手指距离较远,导致用户不得不改变握持姿势、或者通过另一只手触发该部分操作控件。可见,用户难以再像以前使用小屏电子设备时一样,通过单手完成大部分的操作,给用户的操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45.为此,在相关技术中,为装配有大尺寸触控屏的电子设备设置有单手操作模式,使得在电子设备进入单手操作模式时,用户可以通过单手握持的姿势完成一些处于全屏操作模式下无法完成的操作。然而,在相关技术中,该单手操作模式的操作入口较深。例如在全面屏智能手机中,单手操作模式的操作入口通常隐藏于设置选项中,且需要经过多次跳转才能够找到该操作入口。在大多情况下,用户通常难以知晓该操作入口的位置,即便知晓,
也由于单手操作模式的开启方式较为繁琐而不愿使用。
46.除了上述通过触发操作入口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方式以外,相关技术中还提出了一种通过检测电子设备是否发生倾斜,来确定是否为用户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方式。然而,在实际应用中,电子设备的倾斜并不一定是由于用户出于主观意愿的操作而发生的。
47.应当理解的是,在用户使用电子设备的过程中,存在多种可能导致电子设备发生倾斜,例如,用户在侧躺状态下使用电子设备时,为了保证电子设备的屏幕侧是正对自身的,必然会将电子设备进行一定的倾斜,而在该情况下,若用户是双手握持电子设备,显然无需开启电子设备的单手操作模式。可见,“在电子设备发生倾斜时,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方式,难以准确判断用户是否需要开启单手操作模式,致使经常出现误启单手操作模式的状况,给用户的操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48.为此,本公开提出了一种操作模式切换方法,以解决上述的问题。
49.图1a为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操作模式切换方法。如图1a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50.步骤102a,获取电子设备的姿态信息,并根据获取到的姿态信息确定所述电子设备的姿态变化状况。
51.本公开技术方案的执行主体可以为任一类型的电子设备,例如,该电子设备可以为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也可以为小型掌上电视、小型掌上电脑等。应当理解的是,只需能够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电子设备均可作为本公开中的电子设备,具体将哪一种类型的电子设备作为本公开技术方案的执行主体可以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本公开对此不作限制。
52.由上述介绍可知,在相关技术中,电子设备通常“在用户触发电子设备中相应的操作入口时”或者“在电子设备检测到自身发生倾斜时”,开启单手操作模式。这两种方式均难以在保证便捷性的同时,准确识别用户是否需要开启单手操作模式。
53.为此,本公开提出了一种根据电子设备的姿态变化状况,判断用户是否需要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方法。其中,当电子设备依次发生“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两次姿态变化时,开启单手操作模式。
54.应当理解的是,用户在使用电子设备的过程中,对电子设备的姿态进行改变是较为便捷的,例如,可以通过转动手腕对电子设备进行旋转、或者通过手臂的移动使电子设备产生位移,显然相较于通过操作入口开启单手操作模式,能够大幅提高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便捷性。
55.除此之外,由于本公开仅在电子设备先由当前姿态变化为其他姿态、再由其他姿态还原为当前姿态的情况下,开启单手操作模式。换言之,本公开并非基于单独的一次姿态变化确定是否开启单手操作模式,而是通过两次相互关联的姿态变化确定是否开启单手操作模式。应当理解的是,在电子设备变化姿态后,再还原为原先的姿态,这一连串的姿态变化过程显然需要人为干预,即当电子设备检测到自身发生这样两次姿态变化时,能够确定是用户主观上需要开启单手操作模式。可见,通过本公开的技术方案开启单手操作模式,能够避免“仅通过电子设备是否发生倾斜来确定是否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相关技术中,极易误启单手操作模式的问题。
56.步骤104a,当所述姿态变化状况表征所述电子设备依次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
态、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时,将所述电子设备切换为单手操作模式。
57.在本公开中,第一姿态指的是电子设备未发生姿态变化时的初始姿态,也可以被称为电子设备的当前所处姿态;而第二姿态则指的是“电子设备改变姿态、再还原为初始姿态”过程中的中间姿态。
58.在本公开中,可以通过获取电子设备的姿态信息,以根据获取到的姿态信息确定电子设备的姿态变化状况。在此基础上,即可基于确定的姿态变化状况判断电子设备是否发生上述“初始姿态—中间姿态—初始姿态”的姿态变化过程。
59.在实际操作中,用户可以预先录入上述姿态变化过程,以作为电子设备判断是否发生上述两次姿态变化的依据。那么,在用户使用电子设备的过程中,若电子设备检测到的姿态变化状况与预先录入的姿态变化过程一致,即可开启单手操作模式。
60.在本公开中,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上述由初始姿态变化为中间姿态,再由中间姿态还原为初始姿态的过程。
61.在一实施例中,用户可以通过先向指定方向旋转电子设备的方式,使电子设备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再向该指定方向的反方向旋转电子设备的方式,使电子设备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
62.在本实施例中,用户可以在电子设备的指示下,录入上述旋转过程,以作为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指令。具体的,在录入过程中,用户可以朝任一方向进行旋转,使电子设备发生姿态变化;再朝该任一方向的反方向旋转,使电子设备还原为原先的姿态。在此过程中,电子设备可以记录自身的旋转方向,进而将该任一方向作为上述指定方向;还可以记录用户旋转电子设备时的幅度,以作为判断“电子设备经由两次旋转后是否返回至初始姿态”的依据。
63.在完成上述录入操作的基础上,用户在使用的过程中,即可通过向指定方向旋转,再向指定方向的反方向旋转的方式,开启单手操作模式。而电子设备在检测到旋转操作时,即可根据用户录入指令时记录的信息,如旋转的方向、旋转的幅度等,判断用户是否需要开启单手操作模式。
64.换言之,电子设备根据获取到的姿态信息确定的姿态变化状况可以包括:电子设备的旋转状况。当确定电子设备依次发生“向指定方向旋转”、“向该指定方向的反方向旋转”两次旋转,且旋转幅度与录入时记录的旋转幅度差值不大(例如,两次旋转的幅度与记录的旋转幅度的差值均小于预设的幅度阈值)时,开启单手操作模式。
65.在另一实施例中,用户可以通过仅向指定方向旋转电子设备的方式,使电子设备先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再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例如,可以通过旋转360度的方式,使电子设备通过旋转的方式还原为第一姿态。
66.在本实施例中,可以通过出厂时设置的方式,将“向指定方向旋转直至还原为初始姿态”作为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指令。当然,也可以与上一实施例相类似的,通过用户录入的方式,设置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指令,在通过该方式设置时,用户可以自定义上述指定方向。
67.在此基础上,用户在使用电子设备的过程中,即可通过向指定方向旋转直至电子设备还原为初始姿态的方式,开启单手操作模式。而电子设备在检测到旋转操作时,即可通过判断旋转的方向和幅度,判断用户是否需要开启单手操作模式,例如,可以判断电子设备
是否向指定方向旋转了360度;若是,则开启单手操作模式,若否,则不开启单手操作模式。与上一实施例相类似的,本实施例根据获取到的姿态信息确定的姿态变化状况也可以包括:电子设备的旋转状况。
68.在又一实施例中,用户可以通过先向指定方向移动电子设备的方式,使电子设备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再向该指定方向的反方向移动电子设备的方式,使电子设备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换言之,电子设备通过位移的方式完成两次相互关联的姿态变化。
69.在本实施例中,用户仍可以在电子设备的指示下,录入上述位移过程,以作为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指令。具体的,在录入过程中,用户可以朝任一方向进行移动电子设备,使电子设备发生姿态变化;再朝该任一方向的反方向移动电子设备,使电子设备还原为初始姿态。在此过程中,电子设备可以记录自身的位移方向,进而将上述任一方向作为指定方向;还可以记录用户移动电子设备时的距离,以作为判断“电子设备经由两次位移后是否返回至初始姿态”的依据。
70.在完成上述录入操作的基础上,用户在使用的过程中,即可通过先向指定方向移动电子设备,再向指定方向的反方向移动电子设备的方式,开启单手操作模式。而电子设备在检测到自身发生位移时,即可根据用户录入指令时记录的信息,如位移的方向、位移的距离等,判断用户是否需要开启单手操作模式。
71.换言之,在本实施例中,电子设备根据获取到的姿态信息确定的姿态变化状况可以包括:电子设备的位移状况。当确定电子设备依次发生“向指定方向位移”、“向该指定方向的反方向位移”两次位移,且位移的距离与录入时记录的位移距离差值不大(例如,两次位移的距离与记录的距离的差值均小于预设距离阈值)时,开启单手操作模式。
72.应当理解的是,若电子设备“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这两次姿态变化之间的时间间隔较大,例如,电子设备在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后,间隔4~6秒,再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此时,两次相关联的姿态变化可能并非“由用户出于主观意愿,而人为造成的用于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指令”。
73.因此,在本公开中,还可以进一步判断“电子设备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再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这两次姿态变化是否连续发生,且仅在两次姿态变化连续发生时,将电子设备切换至单手操作模式。具体的,电子设备可以检测自身处于第二姿态的时长,以判断两次姿态变化是否连续发生,例如,可以将电子设备处于第二姿态的时长与预设的停留时长进行对比,当且仅当该时长小于停留时长时,将电子设备切换至单手操作模式。
74.在本公开中,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确定电子设备的姿态变化状况。例如,可以通过电子设备所装配的陀螺仪确定电子设备的旋转变化状况;可以通过电子设备所装配的加速度传感器确定电子设备的位移变化状况。
75.在本公开中,还可以进一步限定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条件。具体的,可以将“电子设备的触控屏中检测到触发操作”也作为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条件。在该情况下,当且仅当电子设备在检测到触控屏中存在触发操作的情况下,依次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时,将电子设备切换至单手操作模式。
76.换言之,若用户需要开启单手操作模式,必须在通过手指触发电子设备的触控屏的情况下,完成上述“将电子设备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再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
态”的操作。
77.应当理解的是,进一步将触控屏检测到触发操作作为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条件,能够进一步保证上述两次姿态变化是用户出于“想要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主观意愿而造成,即进一步降低了误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概率。
78.在本公开中,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将电子设备切换为单手操作模式。
79.在一实施例中,可以将电子设备所装配触控屏上展示的整个页面缩小,再将缩小后的页面展示于触控屏中与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单手操作区域内。其中,用户在通过至少一种单手握持方式握持电子设备时,能够触发单手操作区域内的所有位置。显然,通过该方式,由于整个页面都位于单手操作区域内,使得用户可以在通过至少一种单手握持方式握持电子设备时,能够对页面中的所有对象进行操作,便利了用户的操作。
80.在另一实施例中,可以预设若干与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操作控件。在本实施例中,若电子设备开启了单手操作模式,即可确定出对应于单手操作模式的操作控件,并将确定出的操作控件展示于单手操作模式所对应的单手操作区域内。与上一实施例相类似的,本实施例中的单手操作区域,也使得用户在通过至少一种单手握持方式握持电子设备时,能够触发其中的所有位置。
81.相较于上一实施例中,本实施例可以在不缩小页面的情况下,仅将操作控件展示于单手操作区域中。其中,不对页面进行缩小保证了用户的视觉体验,而将操作控件展示于单手操作区域,保证了用户可以通过单手完成大部分操作。换言之,本实施例可以在不降低用户视觉体验的情况下,使用户能够通过单手完成大部分操作。
82.在本公开中,还可以在电子设备已经处于单手操作模式的情况下,通过变化电子设备的姿态,对电子设备中包含的操作控件进行调整。例如,在电子设备已经处于单手操作模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将电子设备依次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三姿态、由第三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的方式,指示电子设备将其触控屏顶部的操作控件映射至单手操作区域中。
83.举例而言,假设用户可以通过“先向顺时针方向旋转电子设备使自身姿态发生变化,再向逆时针方向旋转电子设备使电子设备还原至初始状态”的方式,将电子设备转换至单手操作模式。那么,用户可以通过“先向逆时针方向旋转电子设备使自身姿态发生变化,再向顺时针方向旋转电子设备使电子设备还原至初始状态”的方式,将触控屏顶部的操作控件映射至单手操作区域中。
84.应当理解的是,用户在单手握持电子设备时,通常握持电子设备的下半部分,在该握持姿态下,用户通常难以触发位于触控屏顶部的操作控件。可见,通过上述方法将顶部的操作控件映射至单手操作区域内,使得用户可以通过单手完成对上述位于顶部的操作控件的触发操作。
85.在实际应用中,在电子设备为全面屏智能手机的情况下,上述位于触控屏顶部的操作控件可以为:位于顶部的用于返回上一步的操作控件(即返回控件)。
86.应当理解的是,用户单手握持电子设备时,也存在多种不同的握持方式。例如,用户可以通过左手单手握持电子设备,也可以通过右手单手握持电子设备。其中,当用户通过不同的手单手握持电子设备时,所能触发的触控区域是不同的。
87.因此,在本公开中,还可以进一步确定用户单手握持电子设备时,所采用的握持方式,并根据该握持方式,从触控屏中确定出相应的单手操作区域。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在电
子设备中预设若干握持方式所对应的单手操作区域。并在确定出用户所采用的握持方式时,基于确定出的握持方式,在与该握持方式所对应的单手操作区域中展示操作控件或缩小后的页面。
88.举例而言,电子设备可以通过所装配触控屏上的边缘区域的触发操作,判断用户的握持方式,例如,当检测到触控屏的右侧边缘检测到大面积触控时,则确定用户通过右手单手握持电子设备,进而将预设的右手握持所对应的单手操作区域作为:本次开启单手操作模式所对应的单手操作区域;相应的,当检测到触控屏的左侧边缘检测到大面积触控时,则确定用户通过左手单手握持电子设备,进而将预设的左手握持所对应的单手操作区域作为:本次开启单手操作模式所对应的单手操作区域。
89.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公开在获取到电子设备的姿态信息的情况下,根据获取到的姿态信息确定出了电子设备的姿态变化状况。其中,在确定电子设备依次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时,将电子设备切换为单手操作模式。换言之,本公开将电子设备“先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再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作为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指令。
90.应当理解的是,用户在使用电子设备的过程中,经常需要改变电子设备的姿态,以使自身处于一个较为习惯且舒适的操作环境下。因此,若仅将电子设备的单次姿态变化作为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指令,极易造成单手操作模式的误启,例如,假设将电子设备发生倾斜作为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指令,那么当用户由坐着使用电子设备改为侧躺使用电子设备时,由于电子设备检测到自身发生了倾斜,会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然而,在该场景下,电子设备的倾斜是由于用户所处状态发生改变造成的,并非是用户为了开启单手操作模式,出于主观意愿对电子设备造成的人为倾斜,显然属于误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情况。
91.不难理解的是,诸如上述倾斜之类的并非出于用户主观意愿而造成的姿态变化,通常都是独立的单次姿态变化。而“先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再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这种相互关联的两次姿态变化,通常难以通过非用户主观意愿的方式发生,即两次相互关联的姿态变化通常都是用户出于主观意愿人为造成的。可见,本公开将这两次相互关联的姿态变化作为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指令,能够有效避免单手操作模式的误启动。
92.进一步的,本公开还可以将触控屏检测到触发操作也作为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条件之一。在该情况下,当且仅当电子设备在检测到触控屏中存在触发操作的情况下,依次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时,将电子设备切换至单手操作模式。显然,通过该方法,能够进一步保证两次姿态变化并非出于非用户主观意愿而造成,即进一步降低了误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概率。
93.本公开还公开了一种内容展示方法,该方法可以在电子设备被调整至单手操作模式的情况下,将预设的内容展示于与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单手操作区域内,以使得用户可以通过单手握持姿势进行操作。
94.图1b为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内容展示方法的流程图。该方法应用于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中预设有单手操作模式,以及与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预设内容;如图1b所示,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95.步骤102b,当所述电子设备被调整至单手操作模式时,在所述电子设备的触控屏中与所述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单手操作区域内,展示所述预设内容;其中,用户在通过至少
一种单手握持方式握持所述电子设备时,能够触发所述单手操作区域内的所有位置。
96.在本实施例中,所应用的电子设备可以与上一实施例相类似,可以为任一类型的电子设备,例如,该电子设备可以为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也可以为小型掌上电视、小型掌上电脑等。具体将哪一种类型的电子设备作为本公开技术方案的执行主体可以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本公开对此不作限制。
97.在本实施例中,电子设备中预设的对应于单手操作模式的预设内容可以存在多种不同情况。
98.在一实施例中,对应于单手操作模式的预设内容可以为:电子设备的触控屏上显示的整个页面。在该情况下,当确定电子设备被调整至单手操作模式时,即可将触控屏上显示的整个页面缩小,并将缩小后的页面展示于触控屏中与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单手操作区域内。换言之,只要单手操作模式被开启,便将触控屏中当前显示的整个页面缩小并位移至单手操作区域内。
99.在另一实施例中,对应于单手操作模式的预设内容可以为:与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操作控件;在该情况下,当确定电子设备被调整至单手操作模式时,即可确定出对应于单手操作模式的操作控件,并将确定出的操作控件展示于触控屏中与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单手操作区域内。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预先设置与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操作控件,例如,可以将键盘、游戏操控杆、视频暂停键等设置为与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操作控件。当然,该举例仅是示意性的,具体将何种操作控件设置为与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操作控件可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100.需要声明的是,本实施例中对应于单手操作模式的单手操作区域至少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即用户通过至少一种单手握持方式握持电子设备时,能够触发单手操作区域内的所有位置。
101.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实施例在确定电子设备被调整至单手操作模式时,便将与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预设内容展示于触控屏中的单手操作区域内。由于用户在通过至少一种单手握持方式握持电子设备时,能够触发单手操作区域内的所有位置。可见,通过该操作控件的展示方法,用户可以通过至少一种单手握持方式实现单手操作,而无需刻意改变握持姿势或改用双手进行操作,提升了用户的操作体验。
102.进一步的,本实施例中与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预设内容既可以为触控屏中当前显示的整个页面,也可以为预设的与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操作控件。应当理解的是,若将整个页面作为预设内容,用户可以通过单手触发页面中包含的所有操作控件,即能够通过单手实现较多的功能;若将预设的操作控件作为预设内容,由于未对页面进行缩小,使得用户能够通过单手完成一定数量的操作的同时,保证用户的视觉效果。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确定预设内容的具体形式。
103.下面,以全面屏智能手机(在下一实施例中简称手机)通过旋转方式开启单手操作模式为例,对本公开的操作模式切换方法进行介绍。
104.图2为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操作模式切换方法的流程图。如图2所示,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05.步骤201,获取手机的姿态信息。
106.在本实施例中,可以通过预先录入的方式,由用户自定义通过何种旋转方式开启
单手操作模式。
107.举例而言,用户可以在进入录入界面之后,按照自己的习惯先向逆时针方向旋转手机,再向顺时针方向旋转使手机恢复至初始姿态;然后重复数次该旋转操作,以使手机记录用户在执行该旋转操作时的习惯。例如,可以记录用户旋转的方向、旋转的幅度,以及旋转的速度等,以用于在检测到手机被旋转时,判断该旋转是否是用户出于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需求而人为造成的。
108.具体的,假设手机之前处于图3所示的状态,那么在进入录入界面后,用户可以先通过图4的方式对手机进行逆时针的旋转,再通过图5的方式对手机进行顺时针的旋转,以使手机恢复至图2所示的状态。并重复数次,使手机记录用户在该旋转操作过程中的各项数据。
109.在完成上述录入操作后,即可对在使用手机的过程中,获取手机的姿态信息。例如,可以通过手机所装配的陀螺仪,确定手机的旋转情况。
110.步骤202,判断手机是否发生旋转;若是,则跳转至步骤203;否则,跳转至步骤206。
111.在本实施例中,由于预先录入的用于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方式是通过旋转的方式的实现。因此,在获取到设备的姿态信息后需要优先判断手机是否发生旋转。若手机未发生旋转,意味着用户无需开启单手操作模式,那么可以使手机保持在全屏操作模式下;若检测到手机发生了旋转,则需要进一步判断手机发生的旋转是否与录入的旋转操作一致。
112.步骤203,根据获取到的姿态信息确定手机的旋转状况。
113.在本步骤中,即可根据获取到的姿态信息确定手机发生了怎样的旋转。例如,可以确定出手机旋转的方向、旋转的角度,以及旋转的速度。
114.步骤204,判断手机是否依次向指定方向、以及指定方向的反方向发生旋转,使手机恢复到初始姿态;若是,则跳转至步骤205;否则,跳转至步骤206。
115.承接上述举例,可以确定的是:用户在录入过程中确定的指定方向为逆时针方向。因此,在本步骤中,可以判断“手机是否优先向逆时针方向旋转,再向顺时针方向旋转”,并结合其他参数,如手机旋转的幅度等,判断手机是否经由两次姿态变化后恢复至初始姿态。若是,则可以将手机切换至单手操作模式;否则,保持手机处于全屏操作模式下。
116.步骤205,将手机切换至单手操作模式。
117.在本实施例中,可以将与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操作控件显示于相应的单手操作区域中。例如,可以将操作控件显示于如图6所示的单手操作区域内。显然,用户可以通过单手对该单手操作区域中的所有位置进行触发,以在通过单手握持手机时,能够完成原先单手无法实现的操作。
118.例如,若手机触控屏较大,导致键盘也较大时,可以通过如图7所示的方式,将键盘缩小后展示于单手操作区域中,使得用户可以通过单手握持的姿势完成输入操作。
119.步骤206,保持电子设备处于全屏操作模式。
120.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公开将“手机发生两次旋转,使手机恢复至初始姿态”作为开启单手操作模式的条件。该条件显然需要用户出于主观意愿实现,可以避免相关技术中容易误启单手操作模式的状况。
121.图8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操作模式切换装置的框图。参照图8,该装置包括获取单元801和切换单元802。
122.获取单元801,被装配为获取电子设备的姿态信息,并根据获取到的姿态信息确定所述电子设备的姿态变化状况;
123.切换单元802,被装配为当所述姿态变化状况表征所述电子设备依次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时,将所述电子设备切换为单手操作模式。
124.可选的,切换单元802被进一步装配为:
125.当所述姿态变化状况表征所述电子设备依次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且两次姿态变化连续发生时,将所述电子设备切换为单手操作模式。
126.可选的,
127.所述电子设备通过向指定方向旋转,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所述电子设备通过向所述指定方向的反方向旋转,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
128.可选的,
129.所述电子设备通过向指定方向旋转,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所述电子设备通过向所述指定方向旋转,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
130.可选的,
131.所述电子设备通过向指定方向位移,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所述电子设备通过向所述指定方向的反方向位移,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
132.可选的,切换单元812被进一步装配为:
133.将所述电子设备所装配的触控屏上展示的页面缩小后,展示于所述触控屏中与所述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单手操作区域内;或者,
134.确定出对应于所述单手操作模式的操作控件,并将确定出的操作控件展示于所述触控屏中与所述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单手操作区域内;
135.其中,用户在通过至少一种单手握持方式握持所述电子设备时,能够触发所述单手操作区域内的所有位置。
136.如图9a所示,图9a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操作模式切换装置的框图,该实施例在前述图8所示实施例的基础上,还包括:检测单元803和映射单元804。
137.可选的,还包括:
138.检测单元803,被装配为检测所述电子设备所装配触控屏上的触发操作;
139.所述切换单元被进一步用于:当所述姿态变化状况表征所述电子设备依次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且所述触控屏上检测到触发操作时,将所述电子设备切换为单手操作模式。
140.可选的,还包括:
141.映射单元804,被装配为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单手操作模式中,且所述电子设备依次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三姿态、由第三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的情况下,将位于所述电子设备的触控屏顶部的操作控件,映射至所述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单手操作区域内。
142.图9b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内容展示装置的框图。参照图9b,该装置包括展示单元901。
143.展示单元901,被装配为当所述电子设备被调整至单手操作模式时,在所述电子设备的触控屏中与所述单手操作模式对应的单手操作区域内,展示所述预设内容;
144.其中,用户在通过至少一种单手握持方式握持所述电子设备时,能够触发所述单
手操作区域内的所有位置。
145.对于装置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对应于方法实施例,所以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公开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146.相应的,本公开还提供一种操作模式切换装置,包括:处理器;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实现如上述实施例中任一所述的操作模式切换方法,比如该方法可以包括:获取电子设备的姿态信息,并根据获取到的姿态信息确定所述电子设备的姿态变化状况;当所述姿态变化状况表征所述电子设备依次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时,将所述电子设备切换为单手操作模式。
147.相应的,本公开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有存储器,以及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程序,其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程序存储于存储器中,且经配置以由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处理器执行所述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程序包含用于实现如上述实施例中任一所述的操作模式切换方法的指令,比如该方法可以包括:获取电子设备的姿态信息,并根据获取到的姿态信息确定所述电子设备的姿态变化状况;当所述姿态变化状况表征所述电子设备依次由第一姿态变化为第二姿态、由第二姿态还原为第一姿态时,将所述电子设备切换为单手操作模式。
148.图10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用于实现进程调度方法的装置1000的框图。例如,装置1000可以是移动电话,计算机,数字广播终端,消息收发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设备,医疗设备,健身设备,个人数字助理等。
149.参照图10,装置1000可以包括以下一个或多个组件:处理组件1002,存储器1004,电源组件1006,多媒体组件1008,音频组件1010,输入/输出(i/o)的接口1012,传感器组件1014,以及通信组件1016。
150.处理组件1002通常控制装置1000的整体操作,诸如与显示,电话呼叫,数据通信,相机操作和记录操作相关联的操作。处理组件1002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1020来执行指令,以完成上述的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此外,处理组件1002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模块,便于处理组件1002和其他组件之间的交互。例如,处理组件1002可以包括多媒体模块,以方便多媒体组件1008和处理组件1002之间的交互。
151.存储器1004被配置为存储各种类型的数据以支持在装置1000的操作。这些数据的示例包括用于在装置1000上操作的任何应用程序或方法的指令,联系人数据,电话簿数据,消息,图片,视频等。存储器1004可以由任何类型的易失性或非易失性存储设备或者它们的组合实现,如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prom),只读存储器(rom),磁存储器,快闪存储器,磁盘或光盘。
152.电源组件1006为装置1000的各种组件提供电力。电源组件1006可以包括电源管理系统,一个或多个电源,及其他与为装置1000生成、管理和分配电力相关联的组件。
153.多媒体组件1008包括在所述装置1000和用户之间的提供一个输出接口的屏幕。在
一些实施例中,屏幕可以包括液晶显示器(lcd)和触摸面板(tp)。如果屏幕包括触摸面板,屏幕可以被实现为触摸屏,以接收来自用户的输入信号。触摸面板包括一个或多个触摸传感器以感测触摸、滑动和触摸面板上的手势。所述触摸传感器可以不仅感测触摸或滑动动作的边界,而且还检测与所述触摸或滑动操作相关的持续时间和压力。在一些实施例中,多媒体组件1008包括一个前置摄像头和/或后置摄像头。当装置1000处于操作模式,如拍摄模式或视频模式时,前置摄像头和/或后置摄像头可以接收外部的多媒体数据。每个前置摄像头和后置摄像头可以是一个固定的光学透镜系统或具有焦距和光学变焦能力。
154.音频组件1010被配置为输出和/或输入音频信号。例如,音频组件1010包括一个麦克风(mic),当装置1000处于操作模式,如呼叫模式、记录模式和语音识别模式时,麦克风被配置为接收外部音频信号。所接收的音频信号可以被进一步存储在存储器1004或经由通信组件1016发送。在一些实施例中,音频组件1010还包括一个扬声器,用于输出音频信号。
155.i/o接口1012为处理组件1002和外围接口模块之间提供接口,上述外围接口模块可以是键盘,点击轮,按钮等。这些按钮可包括但不限于:主页按钮、音量按钮、启动按钮和锁定按钮。
156.传感器组件1014包括一个或多个传感器,用于为装置1000提供各个方面的状态评估。例如,传感器组件1014可以检测到装置1000的打开/关闭状态,组件的相对定位,例如所述组件为装置1000的显示器和小键盘,传感器组件1014还可以检测装置1000或装置1000一个组件的位置改变,用户与装置1000接触的存在或不存在,装置1000方位或加速/减速和装置1000的温度变化。传感器组件1014可以包括接近传感器,被配置用来在没有任何的物理接触时检测附近物体的存在。传感器组件1014还可以包括光传感器,如cmos或ccd图像传感器,用于在成像应用中使用。在一些实施例中,该传感器组件1014还可以包括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传感器,磁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或温度传感器。
157.通信组件1016被配置为便于装置1000和其他设备之间有线或无线方式的通信。装置1000可以接入基于通信标准的无线网络,如wifi,2g或3g,4g lte、5g nr(new radio)或它们的组合。在一个示例性实施例中,通信组件1016经由广播信道接收来自外部广播管理系统的广播信号或广播相关信息。在一个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通信组件1016还包括近场通信(nfc)模块,以促进短程通信。例如,在nfc模块可基于射频识别(rfid)技术,红外数据协会(irda)技术,超宽带(uwb)技术,蓝牙(bt)技术和其他技术来实现。
158.在示例性实施例中,装置1000可以被一个或多个应用专用集成电路(asic)、数字信号处理器(dsp)、数字信号处理设备(dspd)、可编程逻辑器件(pld)、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控制器、微控制器、微处理器或其他电子元件实现,用于执行上述方法。
159.在示例性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包括指令的非临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包括指令的存储器1004,上述指令可由装置1000的处理器1020执行以完成上述方法。例如,所述非临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m)、cd-rom、磁带、软盘和光数据存储设备等。
160.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考虑说明书及实践这里公开的公开后,将容易想到本公开的其它实施方案。本公开旨在涵盖本公开的任何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这些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遵循本公开的一般性原理并包括本公开未公开的本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或惯用技术手段。说明书和实施例仅被视为示例性的,本公开的真正范围和精神由下面的
权利要求指出。
161.应当理解的是,本公开并不局限于上面已经描述并在附图中示出的精确结构,并且可以在不脱离其范围进行各种修改和改变。本公开的范围仅由所附的权利要求来限制。
162.以上所述仅为本公开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公开,凡在本公开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公开保护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