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监控系统与安防监控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31967186发布日期:2022-10-29 00:41阅读:20来源:国知局
安防监控系统与安防监控方法与流程

1.本发明是涉及安防监控技术领域,特别是关于一种安防监控系统与安防监控方法。


背景技术:

2.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了使一些场合、场所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监控设备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3.但是现有的监控设备和监控系统,都是通过摄像头等设备采集照片或者影像信息传输到电脑中,安保人员再通过电脑做进一步查看从而完成监控,不能实时自动报警,给使用者带来不便。若是安保人员疏忽,则有可能威胁到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当使用过多的人力来进行实时监控,则会浪费大量人力资源。
4.因此,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安防监控系统与安防监控方法,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安防监控系统与安防监控方法,能够自动智能分析出不明误入人员,且效率更快,全面提升安防监控强度,保护人身与财产安全,能够实时自动报警,节约人力资源。
6.为达所述优点至少其中之一或其他优点,本发明的一实施例提出一种安防监控系统。此安防监控系统于具有多个空间的场所,场所具有用于人员进入的入口。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至少一个第一摄像机与多个第二摄像机。
7.第一摄像机设置于场所内,且对应于入口,用于对人员打上标记信号。多个第二摄像机设置于多个空间内,用于识别人员是否携带标记信号,其中,当第二摄像机未识别到人员的标记信号时,会进入预警模式。
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安防监控系统还包括比对单元,连接所述第一摄像机与所述第二摄像机,用于比对所述第一摄像机拍摄到的所述人员影像与所述第二摄像机拍摄到的所述人员影像,其中,所述预警模式是让所述比对单元比对所述第二摄像机未识别到所述标记信号对应的所述人员影像是否出现于所述第一摄像机拍摄到的所述人员影像中,若是未出现于所述第一摄像机拍摄到的所述人员影像中,则会进入警报模式。
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警报模式是指告知安保人员有携带未被识别到所述标记信号的所述人员进入、警示未被识别到所述标记信号的所述人员、或是直接拨打报警电话。
1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场所是办公大楼,所述多个空间是对应于所述办公大楼的多个办公层,所述第一摄像机是设置于具有所述入口的办公层,所述多个第二摄像机是分别设置于所述多个办公层中。
1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摄像机包括第一安装座、第一摄像头、以及标记发射装置,所述第一摄像头与所述标记发射装置设置于所述第一安装座上,所述标记发射装置用
于对所述人员打上所述标记信号,所述第一摄像头用于拍摄画面。
1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摄像机包括第二安装座、第二摄像头、以及标记识别装置,所述第二摄像头与所述标记识别装置设置于所述第二安装座上,所述标记识别装置用于识别所述人员是否携带所述标记信号,所述第二摄像头用于拍摄画面。
1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摄像机还包括闪光灯和发声器,所述闪光灯与所述发声器皆设置于所述第二安装座上。
1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标记信号是温度信号或声波信号。
15.为达所述优点至少其中之一或其他优点,本发明的又一实施例进一步提出一种安防监控方法。此安防监控方法用于具有多个空间的场所,场所具有用于人员进入的入口,安防监控方法包括下列步骤:对由入口进入场所的人员打上标记信号;识别人员是否携带有标记信号;若是未识别到标记信号,则进入预警模式。
1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预警模式是指比对未识别到所述标记信号对应的所述人员影像是否出现于所述入口,若是未出现于所述入口,则会进入警报模式。
1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警报模式是指告知安保人员有携带未被识别到所述标记信号的所述人员进入或警示未被识别到所述标记信号的所述人员。
18.因此,利用本发明所提供之安防监控系统与安防监控方法,借由标记信号之设置,能够自动智能分析出不明误入人员,且效率更快,全面提升安防监控强度,保护人身与财产安全,能够实时自动报警,节约人力资源。
19.上述说明仅是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发明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发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列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20.所包括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技术实施例的进一步的理解,其构成了说明书的一部分,用于例示本技术的实施方式,并与文字描述一起来阐释本技术的原理。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仅限于此,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衍生而获得其他的附图。所述附图包括:
21.图1是本发明安防监控系统安装于场所内的示意图;
22.图2是本发明安防监控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23.图3是本发明第一摄像机的结构示意图;
24.图4是本发明第二摄像机的结构示意图;以及
25.图5是本发明安防监控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26.附图标注:10-安防监控系统;100-第一摄像机;110-第一安装座;120-第一摄像头;130-标记发射装置;140-第一感应装置;200-第二摄像机;210-第二安装座;220-第二摄像头;230-标记识别装置;240-第二感应装置;250-闪光灯;260-发声器;300-比对单元;20-场所;21-空间;22-入口;30-办公大楼;31-办公层。
具体实施方式
27.这里所公开的具体结构和功能细节仅仅是代表性的,并且是用于描述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的目的。但是本发明可以通过许多替换形式来具体实现,并且不应当被解释成仅仅受限于这里所阐述的实施例。
28.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横向”、“上”、“下”、“左”、“右”、“垂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组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或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另外,术语“包括”及其任何变形,皆为“至少包含”的意思。
29.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的连接,或一体成型的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组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30.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例而不意图限制示例性实施例。除非上下文明确地另有所指,否则这里所使用的单数形式“一个”、“一项”还意图包括复数。还应当理解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包括”和/或“包含”规定所陈述的特征、整数、步骤、操作、单元和/或组件的存在,而不排除存在或添加一个或更多其他特征、整数、步骤、操作、单元、组件和/或其组合。
31.请参阅图1和图2,图1是本发明安防监控系统10安装于场所20内的示意图,图2是本发明安防监控系统10的结构示意图。为达所述优点至少其中之一或其他优点,本发明的一实施例提供一种安防监控系统10。此安防监控系统10用于有多个空间21的场所20,场所20具有用于人员进入的入口22。此场所20是指建筑物。在本实施例中,场所20是一栋办公大楼30。办公大楼30具有多个办公层31,多个办公层31则是对应于上述多个空间21,在最下方的办公层31具有用于人员进入的入口22。
32.安防监控系统10包括至少一个第一摄像机100与多个第二摄像机200。第一摄像机100是设置于最下方的办公层31,并对应于入口22。也就是说,第一摄像机100是朝向入口22的方向设置,其用于对经过此入口22进入的人员打上标记信号。
33.多个第二摄像机200是设置于多个办公层31内,其用于识别办公大楼30内的人员是否携带有标记信号。当第二摄像机200在拍摄到人员影像,且未识别到此人员身上携带的标记信号时,会进入预警模式。需要说明的是,下文将未被识别到标记信号的人员称为不明误入人员。
34.所述预警模式可以是指将有不明误入人员闯入办公大楼30的信息告知给安保人员;或是,以不具备强大杀伤力的特定手段警示不明误入人员,例如:发出刺耳声音警示、以闪光警示灯吓退不明误入人员等;或是,对不明误入人员的情况做进一步确认,避免出现误判。
35.具体来说,如图中所示,安防监控系统10还可包括比对单元300,连接于第一摄像机100与第二摄像机200。第一摄像机100与第二摄像机200会将其拍摄到的人员画面传输给比对单元300,以助于比对单元300比对第一摄像机100拍摄到的人员影像与第二摄像机200拍摄到的人员影像。上述对不明误入人员的情况做进一步确认是指让比对单元300比对第二摄像机200未识别到标记信号对应的人员影像是否出现于第一摄像机100拍摄到的人员影像中,简单来说,就是再次确认不明误入人员是否是由入口22进入,避免由于第一摄像机100未能打上标记信号、或标记信号被擦拭掉等情况而造成的误判。若是不明误入人员未出现于第一摄像机100拍摄到的人员影像中,则会进入警报模式。
36.所述警报模式可以是指告知安保人员有不明误入人员进入办公大楼30、或以不具备强大杀伤力的手段警示未被识别到标记信号的人员、或直接拨通报警电话等。所述比对单元300可以是装载于云服务器或伺服器上,其可以是以有线连接或无线连接之方式连接于第一摄像机100与第二摄像机200。
37.所述人员影像可以是人员的脸型、体型、着装、身材比例或肤色等可以代表人员的身体特征;亦可是着装、衣服颜色、饰品等人员携带的配件特征。更可以是将上述身体特征与配件特征结合进行比对,提高比对准确性。
38.在一实施例中,每个办公层31设置有二个第二摄像机200,二个第二摄像机200是呈对角方位设置,且二者的摄像头是面对面设置,以实现无死角、全方位的拍摄监控。此外,每层办公层31中更可以设置更多数量的第二摄像机200,进一步增强整体安防强度。在一较佳实施例中,同一办公层31的二个摄像机200是向下倾斜5度至28度之间,以完成全面覆盖监控。
39.在一实施例中,如图3中所示,第一摄像机100包括第一安装座110、第一摄像头120、以及标记发射装置130,第一摄像头120与标记发射装置130设置于第一安装座110上,标记发射装置130用于对人员打上标记信号,第一摄像头120用于拍摄画面。
40.在一实施例中,如图4中所示,第二摄像机200包括第二安装座210、第二摄像头220、标记识别装置230、闪光灯250和发声器260,第二摄像头220与标记识别装置230设置于第二安装座210上,标记识别装置230用于识别人员是否携带标记信号,第二摄像头220用于拍摄画面。闪光灯250与发声器260亦是设置于第二安装座210上,闪光灯250用于以不具有太大杀伤力的闪光警示灯警示不明误入人员,发声器260用于发出声响警示不明误入人员。第二摄像机200还可包括喷水装置(图未示),设置于第二安装座210上,喷水装置可以通过喷水的方式警示不明误入人员。
41.在一实施例中,第一摄像机100与第二摄像机200还分别包括第一感应装置140与第二感应装置240,第一感应装置140与第二感应装置240分别设置于第一安装座110与第二安装座210上,且连接于其对应的摄像头,当感应装置感应到摄像头被遮蔽时,会直接启动警报模式。
42.在一实施例中,第一摄像机100与第二摄像机200是可灵活转动调节的,同一办公层31的多个摄像机由于其安装座可以灵活转动,带动相连接的部件(例如:第一摄像头120、第二摄像头220、标记发射装置130、标记识别装置230)一同转动,形成交替扫描的监控覆盖,做到全区域监控识别。
43.所述标记信号可以是温度信号、带有特定频率或波段的信号、特定颜色信号、特定
图案信号等。以温度信号为例,标记发射装置130是在进入的人员身上照射一定时间的温度射线,形成温度信号。标记识别装置230再以热成像技术识别温度信号的温度数值,进行确认。标记信号可以具有时效性,例如设置成大约8小时后失效,以匹配上班办公时间。标记信号还可以具备肉眼不可看见的特性,有助于提升安防能力。
44.请参阅图5,图5是本发明安防监控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为达所述优点至少其中之一或其他优点,本发明的又一实施例进一步提供一种安防监控方法。此安防监控方法用于有多个空间21的场所20,场所20具有用于人员进入的入口22。此场所20是指建筑物。如图中所示,安防监控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45.s1:对由入口进入场所的人员打上标记信号;
46.s2:识别人员是否携带有标记信号;
47.s3:若是未识别到标记信号,则进入预警模式。
48.整体来说,正常人员会是从大门入口22进入场所20。在此过程中,进入人员的身上会被打上标记信号,可以是通过人工方式打上标记信号,亦可是用相应设备(例如第一摄像机100)打上标记信号。后续,可以借由场所20内的多个空间21遍布有第二摄像机200,来识别人员身上的标记信号。若是未识别到人员身上的标记信号,则会将其认为是非正常人员(例如从窗户、天花板等非正常区域进入到场所20的人员),进入预警模式。若是识别到人员的标记信号,则是一切照常工作。
49.进一步说明,所述预警模式是指比对未识别到标记信号对应的人员影像是否出现于入口22,若是未出现于入口22处,则会进入警报模式。换言之,就是再次确认不明误入人员是否是由入口22进入,其可以是借由比对第一摄像机100与第二摄像机200拍摄到的人员影像来完成。所述警报模式是指告知安保人员有携带未被识别到标记信号的人员(不明误入人员)进入办公大楼30、或以不具备强大杀伤力的手段警示未被识别到标记信号的人员、或直接拨通报警电话等。
50.综上所述,利用本发明所提供之安防监控系统10与安防监控方法,借由标记信号之设置,能够自动智能分析出不明误入人员,且效率更快,全面提升安防监控强度,保护人身与财产安全,能够实时自动报警,节约人力资源。
51.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发明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及技术内容作出些许的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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