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子证据保存和出示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29927171发布日期:2022-05-07 11:32阅读:28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子证据保存和出示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电子证据取证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子证据保存和出示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2.目前,在各类电子数据诉讼实践中,均将电子数据规定为法定证据的一种,用于纠纷处理及判决。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手机已成为广大群众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通讯工具,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手机进行办公、浏览网页、聊天、创作、购物、业务交易等操作,其中形成的互联网电子数据都可成为重要的证据来源,为后续有可能引发的纠纷提供依据。然而想让电子化的数据信息变为电子证据,成为当事人在行政裁决或司法诉讼中最有力的“工具”,依然面临着互联网数据易篡改易丢失等不确定性,导致其真实性和可信性难以认证。这种情况下,引入区块链技术,提高技术保障电子数据取证固证的真实性和明确第三方存证认证机构,成为解决电子化数据真实性问题的主要方向。
3.虽然实际操作中已有先例,但并不是所有的电子化数据信息都能被执法部门等机构轻易采纳。很多面临纠纷的当事人,将诸如线上交易、聊天记录的操作过程进行屏幕录制,并将录制的视频内容作为电子证据提交到相关执法部门,却因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存疑未被采纳。特别是录制视频过长导致手机没电不得不分段录制,或当需要客户端管理者、运营商等提供辅助证据时,往往由于证据的单一性、关联性弱等情况无法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从而很难得到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因此维护自身权益道路就此止步的情况屡见不鲜。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电子证据保存和出示方法及系统。
5.具体方案如下:
6.一种电子证据保存和出示方法,包括:
7.(1)当用户需要保存证据时,进行以下操作:
8.s101:用户向取证客户端发送屏幕录像请求后,取证客户端进入屏幕录制阶段;
9.s102:用户在取证客户端中进入待保存证据对应的应用后,使得应用展示需要保存的证据;
10.s103:当证据展示完成后,用户向取证客户端发送结束屏幕录像请求;
11.s104:取证客户端接收到结束屏幕录像请求后,停止屏幕录制,并将屏幕录制阶段录制的证据文件进行哈希运算得到的哈希值发送至存证系统;
12.s105:存证系统接收到证据文件的哈希值后,将哈希值存入存证系统与证据需求机构能够同时访问的区块链中;
13.s106:用户通过取证客户端查看录制的证据文件,确认无误后对证据文件进行第三方保存;
14.(2)当用户需要向出示证据时,进行以下操作:
15.s201:用户向取证客户端发送证据出示请求和对应的证据文件;
16.s202:取证客户端接收到证据出示请求和对应的证据文件后,将证据出示请求和对应的证据文件发送至证据需求机构;
17.s203:证据需求机构接收到证据出示请求和对应的证据文件后,计算接收到的证据文件的哈希值,从区块链中查找是否存在与计算的哈希值相同的区块,如果存在,则判定证据文件合格;否则,判定证据文件不合格。
18.进一步的,取证客户端设置于取证移动装置内,取证移动装置内还包括用于为取证客户端充电的外接充电设备。
19.进一步的,哈希运算采用sm3运算。
20.进一步的,对证据文件进行第三方保存时保存至存证系统内,在存证系统保存前,首先验证需要保存的文件的哈希值与存入区块链的哈希值是否相同,如果相同,则进行保存,否则,返回文件已被篡改的提醒。
21.一种电子证据保存和出示系统,包括取证客户端、存证系统和证据需求机构,所述系统实现本发明实施例上述的方法的步骤。
22.本发明采用如上技术方案,能够高效的解决用户合规取证、有效自证等问题,进一步规避风险,维护权益。
附图说明
23.图1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一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24.为进一步说明各实施例,本发明提供附图。这些附图为本发明揭露内容的一部分,其主要用以说明实施例,并可配合说明书的相关描述来解释实施例的运作原理。配合参考这些内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能理解其他可能的实施方式以及本发明的优点。
25.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26.实施例一:
27.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证据保存和出示方法,如图1所示,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28.(1)当用户需要保存证据时,进行以下操作:
29.s101:用户向取证客户端发送屏幕录像请求后,取证客户端进入屏幕录制阶段;
30.s102:用户在取证客户端中进入待保存证据对应的应用后,使得应用展示需要保存的证据;
31.s103:当证据展示完成后,用户向取证客户端发送结束屏幕录像请求;
32.s104:取证客户端接收到结束屏幕录像请求后,停止屏幕录制,并将屏幕录制阶段录制的证据文件进行哈希运算得到的哈希值发送至存证系统;
33.s105:存证系统接收到证据文件的哈希值后,将哈希值存入存证系统与证据需求机构能够同时访问的区块链中;
34.s106:用户通过取证客户端查看录制的证据文件,确认无误后对证据文件进行第三方保存;
35.(2)当用户需要向出示证据时,进行以下操作:
36.s201:用户向取证客户端发送证据出示请求和对应的证据文件;
37.s202:取证客户端接收到证据出示请求和对应的证据文件后,将证据出示请求和对应的证据文件发送至证据需求机构;
38.s203:证据需求机构接收到证据出示请求和对应的证据文件后,计算接收到的证据文件的哈希值,从区块链中查找是否存在与计算的哈希值相同的区块,如果存在,则判定证据文件合格;否则,判定证据文件不合格。
39.由于证据录制过程可能时间较长,为了确保其不断电,该实施例中优选设定取证客户端设置于取证移动装置内,取证移动装置内还包括用于为取证客户端充电的外接充电设备。取证移动装置可以为一个可开合的箱子,在取证客户端未使用时,将其放置于箱子内部,并关闭取证移动装置。
40.该实施例中哈希运算采用sm3运算,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以采用其他哈希运算,在此不做限定。
41.证据需求机构可以为用于判定证据是否合格的相关机构,如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
42.区块链技术是利用块链式数据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密码学的方式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利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架构与计算范式。该实施例中采用区块链存证技术去中心化、分布式记账、共识机制、加密机制、不可逆性、时间戳以及防篡改的特性可以让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时可直接确认其原始、真实、唯一,弥补电子数据易修改、不稳定之不足,会极大地提升工作效率。
43.将录制的证据文件进行第三方保存,可以有效保障证据文件的客观性和原始性。
44.该实施例中优选设定第三方保存时保存至存证系统内,在存证系统保存前,首先验证需要保存的文件的哈希值与存入区块链的哈希值是否相同,如果相同,则进行保存,否则,返回文件已被篡改的提醒。
45.本发明实施例将当事人屏幕的操作行为通过取证客户端客观的进行录制和第三方区块链保全,一方面解决了证据文件自证存疑的问题,确保了电子数据的原始性和客观性,另一方面也解决因为手机本身电源耗能等问题而导致分段录制的情况,后续一旦发生纠纷,能够无缝对接至鉴定、公证等机构出具证明文件,一站式满足了用户有效取证、安全存证和便捷出证的需求。
46.实施例二:
47.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电子证据保存和出示系统,包括取证客户端、存证系统和证据需求机构,所述系统实现本发明实施例一的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48.尽管结合优选实施方案具体展示和介绍了本发明,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可以对本发明做出各种变化,均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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