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欠费用户短信催缴方法、装置、设备及可读储存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31283460发布日期:2022-08-27 02:00阅读:119来源:国知局
一种欠费用户短信催缴方法、装置、设备及可读储存介质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欠费用户短信催缴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欠费用户短信催缴方法、装置、设备及可读储存介质。


背景技术:

2.短信催缴是电信运营商向用户提供的一种余额预警服务,计费系统一般在凌晨3点到5点生成用户余额数据,按规定催缴系统需要在8点到19点之间才可以对用户进行短信发送,而这之间用户可能已经缴费,如此便会造成短信提醒不准确,容易使客户产生误解,进而可能升级成投诉。


技术实现要素:

3.为了避免向缴费客户发送错误的短信催缴信息,本技术提供了一种欠费用户短信催缴方法、装置、设备及可读储存介质,其能够更为准确的向客户推送短信催缴信息。
4.第一方面,本技术提供一种欠费用户短信催缴方法,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5.一种欠费用户短信催缴方法,包括:
6.获取欠费用户的余额数据信息步骤;
7.验证欠费用户余额数据信息是否发生变化步骤,若欠费用户的余额增加,则取消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若欠费用户的余额未增加,则继续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
8.短信催缴信息是否发送步骤,若需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则编辑欠费用户个人信息与欠费用户余额数据信息并发送至欠费用户手中,若无需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则直接取消该步骤。
9.在另一种可能实现的方式中,在所述验证欠费用户余额数据信息是否发生变化步骤中,若欠费用户的余额增加,则继续验证欠费用户的余额数据是否满足欠费催缴条件,若欠费用户的余额数据信息满足欠费催缴条件,则继续向欠费客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若欠费用户的余额数据信息不满足欠费催缴条件,则取消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
10.在另一种可能实现的方式中,所述欠费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欠费用户的联系方式、姓名以及欠费日期。
11.在另一种可能实现的方式中,在催缴短信是否发送步骤中,在短信催缴信息是否发送步骤中,若欠费用户的余额数据信息发生变化,则将欠费用户变化后的余额数据信息编辑到短信催缴信息中。
12.在另一种可能实现的方式中,在验证欠费用户余额数据信息是否发生变化步骤中,若欠费用户的余额数据不满足欠费催缴条件,在取消向欠费客户发送催缴短信的同时将欠费用户的新的余额数据写入到数据库中。
13.第二方面,本技术提供一种欠费用户短信催缴装置,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14.一种欠费用户短信催缴装置,包括:
15.第一采集模块,用于获取数据库中欠费用户的原有余额数据信息;
16.第二采集模块,用于获取数据库中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
17.验证模块,用于验证欠费用户当前余额数据信息与原有余额数据信息相比较是否发生变化;
18.写入模块,用于在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与原有余额数据信息相比较发生变化时将欠费用户当前余额数据信息写入到数据库中;
19.编辑模块,用于对欠费用户的个人信息以及当前余额数据信息进行编辑;
20.发送模块,用于从编辑模块中获取短信催缴信息并向欠费用户发送;以及
21.控制模块,用于基于验证模块对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与原有余额数据信息相比确定是否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
22.在另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验证模块还用于验证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是否满足欠费催缴条件。
23.在另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验证模块并行分布有多个区以增加欠费用户余额数据信息验证速度。
24.第三方面,本技术提供种欠费用户短信催缴设备,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25.一种欠费用户短信催缴设备,其包括:
26.一个或者多个处理器;
27.存储器;
28.一个或多个应用程序,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应用程序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被配置为由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配置用于:执行根据权利要求上述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欠费用户短信催缴方法。
29.第四方面,本技术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3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欠费用户短信催缴方法。
31.综上所述,本技术包括以下至少一种有益技术效果:
32.1.本发明通过先验证欠费用户的余额数据信息是否增加,来决定是否向欠费用户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若欠费用户的余额数据信息未增加,则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
33.2.对于上述欠费用户的余额数据信息增加的情况,本发明还会对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是否满足欠费催缴条件,若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满足欠费催缴条件,则发送短信催缴信息,若不满足欠费催缴条件,则取消短信催缴信息,因此,本发明能够更加准确的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
34.3.本发明对于欠费用户余额数据信息发生变化的时候,能够将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编辑到短信催缴信息内,以更加准确的向欠费用户发送欠费余额数据信息。
35.4.本发明对于欠费用户余额数据信息发生变化的时候,能够将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写入到数据库中,以增加数据库中数据的准确性。
附图说明
36.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的系统图。
具体实施方式
37.以下结合附图对本技术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38.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完本说明书后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实施例做出没有创造性贡献的修改,但只要在本技术的权利要求范围内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39.为使本技术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40.另外,本文中术语“和/或”,仅仅是一种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同时存在a和b,单独存在b这三种情况。另外,本文中字符“/”,如无特殊说明,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41.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42.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欠费用户短信催缴方法,由短信催缴设备执行,该短信催缴设备可以为服务器也可以为终端设备,其中,该服务器可以是独立的物理服务器,也可以是多个物理服务器构成的服务器集群或者分布式系统,还可以是提供云计算服务的云服务器。终端设备可以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等,但并不局限于此,该终端设备以及服务器可以通过有线或无线通信方式进行直接或间接地连接,本技术实施例在此不做限制。
43.基于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技术问题,计费系统生成余额数据信息系统后,其他元器件可直接在数据库中获取欠费用户的各项信息。
44.参照图1,本技术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欠费用户短信催缴方法,如图1所示,该欠费用户短信催缴方法包括步骤s1、步骤s2和步骤s3。
45.s1、获取欠费用户余额数据信息。
46.欠费用户余额数据信息包括原有余额数据信息和当前余额数据信息。其中,原有余额数据信息代表的是凌晨3点到5点生成的欠费用户余的额数据信息,而当前余额数据信息是在8点至19之间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前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
47.对于本技术实施例,上述获取信息方式由采集模块进行。上述欠费用户原有余额数据信息和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均由采集模块从数据库中直接获取并储存。
48.s2、验证欠费用户余额数据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49.该步骤由验证模块执行,其主要对欠费用户的原有余额数据信息与当前余额数据信息进行比对、验证,若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与原有余额数据信息相比较发生变化,则需对是否仍需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做出判断,并向短信催缴模块发出信号。
50.具体的,步骤s2包括下列详细步骤:
51.s201、验证欠费用户余额数据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52.将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与原有余额数据信息进行作差,并对差值进行验证。其中,差值分为以下集中具体情况:
53.s2011、若差值为正,则证明欠费用户的余额数据信息在欠费期间增加,说明欠费用户在欠费期间已缴纳费用,是否仍需对欠费用户进行短信催缴信息的发送还需进一步地验证;
54.s2012、若差值为零,则证明欠费用户的余额数据信息在欠费期间未产生变动,这时将欠费用户当前余额数据信息编辑到短信催缴信息中,并发送到欠费用户手中;
55.s2013、若差值为负,则证明欠费用户的余额数据信息在欠费期间进一步减少,这时将欠费用户当前余额数据信息编辑到短信催缴信息中,并发送到欠费用户手中,同时将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写入到数据库中并更新数据库。
56.在上述步骤中s2011和s2013中,说明欠费用户的余额数据信息已发生变化,这时将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重新写入到数据库中。
57.s202、验证欠费用户余额数据信息是否满足短信催缴条件;
58.该项步骤是基于s201中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与原有余额数据信息之间差值为正的情况之下进行延伸的。
59.在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与原有余额数据信息之间差值为正的情况下,验证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的数值,其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60.s2021、若当前余额数据信息的数值为正值,则说明欠费用户已不再欠费,此时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不满足欠费催缴条件,取消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
61.s2022、若当前余额数据信息的数值为零,则说明欠费用户已不再欠费,此时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不满足欠费催缴条件,此时取消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
62.s2023、若当前余额数据信息的数值为负值,则说明欠费用户仍处于欠费状态,欠费用户所缴纳的费用到不到欠费数值,此时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满足欠费催缴条件,仍需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
63.具体的,基于当前余额数据信息的数值为正值或零的情况下,运行商可设定一下限值,在用户当前余额数据信息的数值小于或等于该下限值的情况下,即向用户发送余额不足的短信,其中,下限值的具体数值可由运营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优选的,该下限值应不大于用户的月套餐数值。
64.s3、催缴短信是否发送。
65.该步骤是基于s2进行实施的,具体的,s3步骤主要分为以下几项具体的详细步骤:
66.s301、催缴短信信息是否发送步骤;
67.基于s2中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进行来执行该项步骤是否进行,其中,具体的,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68.s3011、催缴短信信息继续发送;
69.针对步骤s2012、步骤s2013和步骤s2023,需要继续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
70.s30111、重新编辑欠费用户的欠费信息并发送欠费用户;
71.从数据库中获取欠费用户的个人信息,其中欠费用户的个人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欠费用户的联系方式、姓名和欠费日期,再加上欠费用户的当前欠费余额数据信息,将上述信息编辑成短信催缴信息;
72.s30112、发送至欠费用户手中;
73.将上述步骤s30112中编辑成功的短信催缴信息发送至欠费用户的联系终端上,其中联系终端包含但不限于手机、电脑、邮箱以及其他绑定联系账号中,具体的,可采用如微信此类。
74.s3012、催缴短信信息取消发送;
75.针对步骤s2021和步骤s2022,取消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
76.上述实施例从方法流程的角度介绍一种欠费用户短信催缴方法,下述实施例从虚拟模块或者虚拟单元的角度介绍了一种欠费用户短信催缴装置,具体详见下述实施例。
77.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欠费用户短信催缴装置,该短信催缴装置包括以下模块:
78.第一采集模块,其主要作用是从数据库中直接获取欠费用户的原有余额数据信息;
79.第二采集模块,其主要作用是从数据库中直接获取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
80.验证模块,其主要作用是对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与原有余额数据信息进行比对、验证;
81.写入模块,其主要作用是在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与原有余额数据信息相比较发生变化时将欠费用户当前余额数据信息写入到数据库中;
82.编辑模块,其主要作用是对欠费用户的个人信息以及当前余额数据信息进行编辑;
83.发送模块,其主要作用是从编辑模块中获取催缴短信信息并向欠费用户发送催缴短信信息;以及
84.控制模块,其主要作用是基于验证模块对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与原有余额数据信息相比较确定是否向欠费用户发送催缴短信。
85.具体的,在欠费用户短信催缴装置的一种可实施的实施例中,第一采集模块与第二采集模块可采用同一采集模块,该采集模块预先从数据库中获取欠费用户的原有余额数据信息,然后在需要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的时候,再从数据库中获取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
86.具体的,验证模块从第一采集模块和第二采集模块中同时获取欠费用户的原有余额数据信息与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并对原有余额数据信息与当前余额数据信息进行比对、验证。
87.优选的,验证模块对当前余额数据信息与原有余额数据信息之间进行作差并得出差值m,然后验证模块对差值m的大小进行验证,以下为几种具体的情况:
88.若差值m大于零,则说明欠费用户在欠费期间已缴费,这时验证模块对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进行验证:
89.若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大于或等于零,则取消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
90.若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小于零,则继续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
91.若差值m等于零,则继续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
92.若差值m小于零,则说明欠费用户进一步欠费,这时继续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
93.并且当差值m大于零或小于零时,均说明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与原有余额数据信息相比发生了变化,这时验证模块将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送入到到写入
模块内,写入模块将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重新写入到数据库中并更新数据库。
94.编辑模块对欠费用户的个人信息以及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进行编辑,其中欠费用户的个人信心包含但不限于欠费用户的联系方式、姓名以及欠费日期。并且编辑模块可分为以下两种工作方式:
95.1、等待验证模块对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与原有余额数据信息进行比对验证完成后,对需要发送短信催缴信息的欠费用户进行短信编辑;
96.2、在第一采集模块从数据库中获取了欠费用户的原有余额数据信息后,基于欠费用户的原有余额数据信息进行短信编辑,并在验证模块对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与原有余额数据信息进行比对验证完成后,对需要发送短信催缴信息的欠费用户的短信催缴信息中的余额数据信息进行重新编辑,具体的,将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编入到短信催缴信息中以替代原有短信催缴信息中的原有余额数据信息。
97.优选的,考虑到用户量较大,在实际应用时,主要是应用上述第2种短信编辑方式。
98.发送模块,其从编辑模块内获取欠费用户的个人信息和编辑完成的短信催缴信息。
99.控制模块,验证模块在对欠费用户的原有余额数据信息与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之间进行比对、验证完成后,会向控制模块发送短信催缴信息是否发送信息,具体包括短信催缴信息需要发送信号和短信催缴信息需要取消发送信号,控制模块在接收到上述任一指令后,控制模块将指令转化成短信催缴信息发送信号和短信催缴信息取消发送信号,以控制发送模块是否对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具体的,发送模块在接收到短信催缴信息发送信号后,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发送模块在接收到短信催缴信息取消发送信号后,则取消向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
100.优选的,欠费用户短信催缴装置在工作过程中,考虑到运营商的用户的用户量较大,并基于服务器的运营状态。利用kafka预先定义短信催缴主题,短信催缴主题包含若干个分区,具体的,短信催缴主题可设置为10个分区,每个分区均为一个单独的验证模块,运行时,系统每日定时从数据库中获取欠费用户已经生成的原有余额数据信息和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并将欠费用户的原有余额数据信息和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并行发送到10个分区内,10个分区同时对不同的欠费用户的当前余额数据信息与原有余额数据信息进行比对、验证,从而生成是否需要对欠费用户发送短信催缴信息的信号并发送至控制模块中。最终,再通过kafka汇聚所有的催缴数据信息和免催数据信息,并最终写入到数据库中。
101.具体的,本技术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欠费用户短信催缴设备,短信催缴设备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其中,处理器和存储器相连,如通过总线相连。可选地,短信催缴设备还可以包括收发器。需要说明的是,实际应用中收发器不限于一个,该短信催缴设备的结构并不构成对本技术实施例的限定。
102.处理器可以是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中央处理器),通用处理器,dsp(digital signal processor,数据信号处理器),asic(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专用集成电路),fpga(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现场可编程门阵列)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晶体管逻辑器件、硬件部件或者其任意组合。其可以实现或执行结合本技术公开内容所描述的各种示例性的逻辑方框,模块和电路。处理器也
可以是实现计算功能的组合,例如包含一个或多个微处理器组合,dsp和微处理器的组合等。
103.总线可包括一通路,在上述组件之间传送信息。总线可以是pci(peripheral component interconnect,外设部件互连标准)总线或eisa(extended industry standard architecture,扩展工业标准结构)总线等。总线可以分为地址总线、数据总线、控制总线等。为便于表示,图中仅用一条粗线表示,但并不表示仅有一根总线或一种类型的总线。
104.存储器可以是rom(read only memory,只读存储器)或可存储静态信息和指令的其他类型的静态存储设备,ram(random access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或者可存储信息和指令的其他类型的动态存储设备,也可以是eeprom(electrically erasable programmable read only memory,电可擦可编程只读存储器)、cd-rom(compact disc read only memory,只读光盘)或其他光盘存储、光碟存储(包括压缩光碟、激光碟、光碟、数字通用光碟、蓝光光碟等)、磁盘存储介质或者其他磁存储设备、或者能够用于携带或存储具有指令或数据结构形式的期望的程序代码并能够由计算机存取的任何其他介质,但不限于此。
105.存储器用于存储执行本技术方案的应用程序代码,并由处理器来控制执行。处理器用于执行存储器中存储的应用程序代码,以实现前述方法实施例所示的内容。
106.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当其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可以执行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相应内容。
107.应该理解的是,虽然附图的流程图中的各个步骤按照箭头的指示依次显示,但是这些步骤并不是必然按照箭头指示的顺序依次执行。除非本文中有明确的说明,这些步骤的执行并没有严格的顺序限制,其可以以其他的顺序执行。而且,附图的流程图中的至少一部分步骤可以包括多个子步骤或者多个阶段,这些子步骤或者阶段并不必然是在同一时刻执行完成,而是可以在不同的时刻执行,其执行顺序也不必然是依次进行,而是可以与其他步骤或者其他步骤的子步骤或者阶段的至少一部分轮流或者交替地执行。
108.以上所述仅是本技术的部分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技术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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