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33293619发布日期:2023-02-28 20:44阅读:41来源:国知局
实现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实现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2.现有的终端设备中可以同时使用两张用户识别卡(subscriber identity module,sim)卡,两张sim卡所属的通信运营商可以为相同的运营商,也可以为不同的运营商(即双开双待功能)。例如,sim卡a所属的运营商为运营商a,sim卡b所属的运营商为运营商b,当sim卡a没有信号时,用户希望借助sim卡b的信号,使用sim卡a的相关权限,以及身份信息进行通信。但是现有技术无法实现该功能,给用户的使用带来很大的不便。
3.针对现有技术中,搭载两张sim卡的终端设备,在一张sim卡没有信号时,终端设备无法借助另一张信号正常的sim卡,使用无信号sim卡的相关权限,以及身份信息进行通信的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实现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以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搭载两张sim卡的终端设备,在一张sim卡没有信号时,终端设备无法借助另一张信号正常的sim卡,使用无信号sim卡的相关权限,以及身份信息进行通信的技术问题。
5.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实现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方法,该方法应用于通信设备,通信设备中包括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分别对应第一基站和第二基站,包括以下步骤:第二基站接收第二用户识别卡发送的共享信号请求,其中,在第一用户识别卡无法为通信设备提供通信服务的情况下,共享信号请求由第一用户识别卡发送至第二用户识别卡;第二基站对共享信号请求进行验证,得到第一验证结果;在第一验证结果为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身份信息验证通过的情况下,第二基站将第一验证结果和共享信号请求发送至第一基站;第二基站接收到第一基站发送的第二验证结果后,向第二用户识别卡发送获取第一用户识别卡的令牌的请求,其中,第二验证结果是第一基站接收到共享信号请求后对第一用户识别卡进行验证后生成的;第二基站基于第一用户识别卡的令牌与第一基站建立连接关系,基于连接关系实现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之间信号共享。
6.可选地,共享信号请求中包括以下信息:第一用户识别卡的标识信息、第一用户识别卡所属的通信设备的第一设备信息、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话费清单信息、第一用户识别卡的通话记录以及第一基站的标识信息。
7.可选地,第二基站对共享信号请求进行验证,包括:获取第二用户识别卡所属的通信设备的第二设备信息,并比对第二设备信息与第一设备信息;若第二设备信息与第一设备信息相同,确定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属于同一个通信设备;根据第一用户
识别卡的话费清单信息确定第一用户识别卡的固定套餐资费、套餐外资费以及缴纳话费额度;比较固定套餐资费和套餐外资费的总和与缴纳话费额度;若述固定套餐资费和套餐外资费的总和大于缴纳话费额度,确定第一用户识别卡存在欠费行为;从第一用户识别卡的通话记录中获取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被叫用户名单;查找被叫用户名单中是否存在预设用户号码;若被叫用户名单中存在预设用户号码,确定第一用户识别卡存在诈骗行为;若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属于同一个通信设备,且第一用户识别卡不存在欠费行为,且第一用户识别卡不存在诈骗行为,确定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身份信息验证通过。
8.可选地,上述方法还包括:在第一验证结果为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身份信息验证通过的情况下,第二基站还通过上述方法对第二用户识别卡的身份信息进行验证。
9.可选地,第二基站将第一验证结果和共享信号请求发送至第一基站之前,上述方法还包括:第二基站从共享信息请求中查找第一基站的标识信息;第二基站依据第一基站的标识信息确定第一基站。
10.可选地,第二验证结果通过以下方法生成:第一基站获取第一用户识别卡所属的通信设备所在区域的区域信息,根据区域信息确定区域内的信号强度;若区域内的信号强度低于预设信号强度,确定第一用户识别卡由于区域内的信号强度低无法提供通信服务;若第一基站在区域内的信号强度高于预设信号强度,基于第一验证结果确定第一用户识别卡是否存在欠费行为;若第一用户识别卡存在欠费行为,确定第一用户识别卡由于存在欠费行为无法提供通信服务;将第一用户识别卡由于区域内的信号强度低无法提供通信服务作为第二验证结果。
11.可选地,第二基站基于第一用户识别卡的令牌,与第一基站建立连接关系之后,上述方法还包括:第二基站根据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话费余额,确定实现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之间信息共享的时长;第二基站通过第一基站获取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资费信息,按照第二用户识别卡的资费信息对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资费信息进行转换,得到转换后的资费信息;将信息共享的时长和转换后的资费信息发送至通信设备;在第二基站接收到目标对象通过通信设备下发的确认指令后,触发执行基于连接关系实现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之间的信息共享。
12.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实现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装置,包括: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二用户识别卡发送的共享信号请求,其中,在第一用户识别卡无法为通信设备提供通信服务的情况下,共享信号请求由第一用户识别卡发送至第二用户识别卡,通信设备包括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分别对应第一基站和第二基站;验证模块,用于对共享信号请求进行验证,得到第一验证结果;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在第一验证结果为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身份信息验证通过的情况下,将第一验证结果和共享信号请求发送至第一基站;第二发送模块,用于接收到第一基站发送的第二验证结果后,向第二用户识别卡发送获取第一用户识别卡的令牌的请求,其中,第二验证结果是第一基站接收到共享信号请求后对第一用户识别卡进行验证后生成的;处理模块,用于基于第一用户识别卡的令牌与第一基站建立连接关系,基于连接关系实现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之间信号共享。
13.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再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非易失性存储介质,非易失性存储介质中存储有程序,其中,在程序运行时控制非易失性存储介质所在设备执行以上的实现
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方法。
14.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再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处理器用于运行存储在存储器中的程序,其中,程序运行时执行以上的实现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方法。
15.在本技术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实现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方法,该方法应用于通信设备,通信设备中包括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分别对应第一基站和第二基站,包括以下步骤:第二基站接收第二用户识别卡发送的共享信号请求,其中,在第一用户识别卡无法为通信设备提供通信服务的情况下,共享信号请求由第一用户识别卡发送至第二用户识别卡;第二基站对共享信号请求进行验证,得到第一验证结果;在第一验证结果为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身份信息验证通过的情况下,第二基站将第一验证结果和共享信号请求发送至第一基站;第二基站接收到第一基站发送的第二验证结果后,向第二用户识别卡发送获取第一用户识别卡的令牌的请求,其中,第二验证结果是第一基站接收到共享信号请求后对第一用户识别卡进行验证后生成的;第二基站基于第一用户识别卡的令牌与第一基站建立连接关系,基于连接关系实现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之间信号共享,通过终端设备搭载的两张属于不同运营商的sim卡互相进行身份认证和识别,达到了在一张sim卡没有信号时,终端设备可以借助另一张信号正常的sim卡,使用无信号sim卡的相关权限,以及身份信息进行通信的目的,从而实现了提高了用户的使用体验,给用户的生活带来了便利的技术效果,进而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搭载两张sim卡的终端设备,在一张sim卡没有信号时,终端设备无法借助另一张信号正常的sim卡,使用无信号sim卡的相关权限,以及身份信息进行通信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16.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技术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本技术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技术,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17.图1示出了一种用于实现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方法的计算机终端(或移动设备)的硬件结构框图;
18.图2是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一种实现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方法的流程图;
19.图3是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一种实现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装置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20.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21.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技术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
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22.为了更好地理解本技术实施例,以下将本技术实施例中涉及的技术术语解释如下:
23.sim卡:是全球移动通信系统(global system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s,gsm)的移动用户所持有的ic卡,称为用户识别卡。gsm系统通过sim卡来识别用户,同一张sim卡可以在不同的手机上使用。
24.基站,即公用移动通信基站,是移动设备接入互联网的接口设备,也是无线电台站的一种形式,是指在一定的无线电覆盖区中,通过移动通信交换中心,与移动电话终端之间进行信息传递的无线电收发信电台。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一般都是围绕覆盖面、通话质量、投资效益、建设难易、维护方便等要素进行。
25.在相关技术中,终端设备搭载两张属于不同运营商的sim,例如,sim卡a所属的运营商为运营商a,sim卡b所属的运营商为运营商b,当sim卡a没有信号时,用户希望借助sim卡b的信号,使用sim卡a的相关权限,以及身份信息进行通信。但是现有技术无法实现该功能,给用户的使用带来很大的不便,设置会延误一些重要事件。为了解决该问题,本技术实施例中提供了相关的解决方案,以下详细说明。
26.根据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实现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方法的实施例,需要说明的是,在附图的流程图示出的步骤可以在诸如一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计算机系统中执行,并且,虽然在流程图中示出了逻辑顺序,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以不同于此处的顺序执行所示出或描述的步骤。
27.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法实施例可以在移动终端、计算机终端或者类似的运算装置中执行。图1示出了一种用于实现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方法的计算机终端(或移动设备)的硬件结构框图。如图1所示,计算机终端10(或移动设备10)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图中采用102a、102b,
……
,102n来示出)处理器102(处理器102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微处理器mcu或可编程逻辑器件fpga等的处理装置)、用于存储数据的存储器104、以及用于通信功能的传输模块106。除此以外,还可以包括:显示器、输入/输出接口(i/o接口)、通用串行总线(usb)端口(可以作为bus总线的端口中的一个端口被包括)、网络接口、电源和/或相机。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1所示的结构仅为示意,其并不对上述电子装置的结构造成限定。例如,计算机终端10还可包括比图1中所示更多或者更少的组件,或者具有与图1所示不同的配置。
28.应当注意到的是上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102和/或其他数据处理电路在本文中通常可以被称为“数据处理电路”。该数据处理电路可以全部或部分的体现为软件、硬件、固件或其他任意组合。此外,数据处理电路可为单个独立的处理模块,或全部或部分的结合到计算机终端10(或移动设备)中的其他元件中的任意一个内。如本技术实施例中所涉及到的,该数据处理电路作为一种处理器控制(例如与接口连接的可变电阻终端路径的选择)。
29.存储器104可用于存储应用软件的软件程序以及模块,如本技术实施例中的实现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方法对应的程序指令/数据存储装置,处理器102通过运行存储在存储器104内的软件程序以及模块,从而执行各种功能应用以及数据处理,即实现上述的实现
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方法。存储器104可包括高速随机存储器,还可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如一个或者多个磁性存储装置、闪存、或者其他非易失性固态存储器。在一些实例中,存储器104可进一步包括相对于处理器102远程设置的存储器,这些远程存储器可以通过网络连接至计算机终端10。上述网络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局域网、移动通信网及其组合。
30.传输装置106用于经由一个网络接收或者发送数据。上述的网络具体实例可包括计算机终端10的通信供应商提供的无线网络。在一个实例中,传输装置106包括一个网络适配器(network interface controller,nic),其可通过基站与其他网络设备相连从而可与互联网进行通讯。在一个实例中,传输装置106可以为射频(radio frequency,rf)模块,其用于通过无线方式与互联网进行通讯。
31.显示器可以例如触摸屏式的液晶显示器(lcd),该液晶显示器可使得用户能够与计算机终端10(或移动设备)的用户界面进行交互。
32.在上述运行环境下,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实现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方法,,该方法应用于通信设备,通信设备中包括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分别对应第一基站和第二基站,如图2所示,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33.步骤s202,第二基站接收第二用户识别卡发送的共享信号请求,其中,在第一用户识别卡无法为通信设备提供通信服务的情况下,共享信号请求由第一用户识别卡发送至第二用户识别卡。
34.在本技术的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终端设备中的sim卡a(即第一用户识别卡)没有信号,sim卡b(即第二用户识别卡)有信号,基于该应用场景触发sim卡切换请求。sim卡a对应的基站为基站a(即第一基站),sim卡b对应的基站为基站b(即第二基站)。
35.在本步骤中,sim卡a通过用户终端向sim卡b发起共享信号请求,sim卡b将该共享信号请求转发给基站b。
36.根据本技术的一个可选的实施例,共享信号请求中包括以下信息:第一用户识别卡的标识信息、第一用户识别卡所属的通信设备的第一设备信息、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话费清单信息、第一用户识别卡的通话记录以及第一基站的标识信息。
37.共享信号请求中携带有sim卡a的身份唯一标识信息,sim卡a所属的终端的设备信息,sim卡a的话费详单,sim卡a的通话记录,以及服务sim卡a的基站a的标识信息。
38.步骤s204,第二基站对共享信号请求进行验证,得到第一验证结果。
39.在执行步骤s204时,基站b评估该共享信号请求,确认sim卡a的身份安全信息。基站b在接收到sim卡b转发的共享信号请求之后,会基于该共享信号请求携带的信息,对sim卡a进行身份认证,以确认sim卡a和sim卡b是否归属于同一用户终端,以及sim卡a是否存在欠费以及诈骗等行为。
40.步骤s206,在第一验证结果为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身份信息验证通过的情况下,第二基站将第一验证结果和共享信号请求发送至第一基站。
41.在本步骤中,当基站b评估sim卡a的身份安全信息通过后,该将该评估结果和共享信号请求发送给基站a。
42.步骤s208,第二基站接收到第一基站发送的第二验证结果后,向第二用户识别卡发送获取第一用户识别卡的令牌的请求,其中,第二验证结果是第一基站接收到共享信号
请求后对第一用户识别卡进行验证后生成的。
43.在执行步骤s208时,基站a向sim卡a发起验证共享信号请求动作,并进行判断,主要判断sim卡a是否真的没有信号,如果sim卡a确实没有信号,且基站b的评估结果,基站a也认同,那基站a接收该共享信号请求。之后,基站a将判断结果发给基站b,基站b向sim卡b发送索要sim卡a的令牌的请求。
44.其中,令牌包含头部、载荷和签证三个部分,头部承载了两部分信息,分别为数据类型和加密算法,头部直接使用hmac sha256加密算法生成,然后经过base64加密得来;载荷存放经过加密的有效信息,该有效信息采用base64加密算法进行加密;有效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可以是sim卡a的id、sim卡a的key、sim卡a的用户名和密码中的一种或几种,也可以是sim卡a的id、sim卡a的key、sim卡a的用户名和密码之外的其他信息;签证由头部和载荷加密后的信息以及一段密钥信息组成,密钥用于进行令牌的验证。
45.本方案中,令牌的用途主要在于以下两点:1)让sim卡b在给sim卡a提供网络的时候,能够让sim卡b以sim卡a的身份,向外拨打电话,例如,假设之前sim卡a是130号码,simb卡是150号码,simb卡拿到令牌之后,就能以130的号码往外打电话或者发短信。2)simb卡的基站b有权限跟sim卡a的基站a建立起通讯连接关系。
46.步骤s210,第二基站基于第一用户识别卡的令牌与第一基站建立连接关系,基于连接关系实现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之间信号共享。
47.本方案中,sim卡b接收到基站b发送的索要sim卡a的令牌请求之后,可以基于api网关,通过终端向sim卡a转发该索要请求;sim卡a接收到索要请求之后,可以对终端信息进行验证,当验证结果合法时,通过api网关将令牌下发给终端;再由终端将令牌转送至sim卡b。
48.sim卡b接收到令牌之后,可以基于sim卡a的id、sim卡a的key、sim卡a的用户名和密码,让基站b跟基站a建立链接关系,转发通讯信息。实现sim卡a和sim卡b之间的信号共享。
49.通过上述步骤,通过终端设备搭载的两张属于不同运营商的sim卡互相进行身份认证和识别,达到了在一张sim卡没有信号时,终端设备可以借助另一张信号正常的sim卡,使用无信号sim卡的相关权限,以及身份信息进行通信的目的,从而实现了提高了用户的使用体验,给用户的生活带来了便利的技术效果。
50.根据本技术的一个可选的实施例,执行步骤s204第二基站对共享信号请求进行验证包括以下步骤:
51.步骤s20402,获取第二用户识别卡所属的通信设备的第二设备信息,并比对第二设备信息与第一设备信息;若第二设备信息与第一设备信息相同,确定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属于同一个通信设备。
52.判断sim卡a和sim卡b是否归属于同一用户终端时,可以先获取sim卡b所属的终端设备信息(即第二设备信息),然后基于sim卡b所属的终端设备信息与共享信号请求中携带的sim卡a所属的终端设备(第一设备信息)信息进行比较,若二者相同,则认为sim卡a和sim卡b归属于同一用户终端。
53.步骤s20404,根据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话费清单信息确定第一用户识别卡的固定套餐资费、套餐外资费以及缴纳话费额度;比较固定套餐资费和套餐外资费的总和与缴纳话
费额度;若述固定套餐资费和套餐外资费的总和大于缴纳话费额度,确定第一用户识别卡存在欠费行为。
54.确认sim卡a是否存在欠费行为时,可以根据sim卡a的话费详单,sim卡a的通话记录进行判断。例如,确认sim卡a是否存在欠费时,可以根据sim卡a的话费详单确定sim卡a的固定套餐资费,以及套餐外的额外消费,然后基于固定套餐资费和额外消费的总和与话费详单中sim卡a用户缴纳的话费数值进行比较,以确认sim卡a是否存在欠费行为。
55.步骤s20406,从第一用户识别卡的通话记录中获取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被叫用户名单;查找被叫用户名单中是否存在预设用户号码;若被叫用户名单中存在预设用户号码,确定第一用户识别卡存在诈骗行为。
56.确认sim卡a是否存在诈骗行为时,可以基于sim卡a提供的通话记录信息,确认sim卡a的被叫用户中是否包含有预设风险名单中的用户号码,若有,则确认sim卡a存在诈骗等行为。
57.步骤s20408,若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属于同一个通信设备,且第一用户识别卡不存在欠费行为,且第一用户识别卡不存在诈骗行为,确定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身份信息验证通过。
58.可以理解的是,若sim卡a和sim卡b归属于同一用户终端,且sim卡a不存在欠费行为和诈骗行为,确认sim卡a的身份信息验证通过。
59.作为一个可选的实施例,在第一验证结果为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身份信息验证通过的情况下,第二基站还通过上述方法对第二用户识别卡的身份信息进行验证。
60.实际应用中,为了进一步保证基站b的信息安全性,在对sim卡a进行身份认证之后,还可以进一步对sim卡b的身份信息进行确认。其中,认证sim卡b的身份信息时,可以参考上述sim卡a的相关认证方式,此处不再赘述。
61.在本技术的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第二基站将第一验证结果和共享信号请求发送至第一基站之前,第二基站从共享信息请求中查找第一基站的标识信息;第二基站依据第一基站的标识信息确定第一基站。
62.在本步骤中,若确认sim卡a和sim卡b归属于同一用户终端,且sim卡a不存在欠费以及诈骗等行为,则认为基站b评估通过。此时,基站b可以将该评估结果和共享信号请求发送给基站a。其中,在基站b将该评估结果和共享信号请求发送给基站a之前,基站b可以先基于该共享信号请求携带的信息,确定服务该sim卡a的基站的标识信息,然后基于该标识信息确定基站a。
63.需要说明的是,为了方便基站a后续和基站b进行信息交互,基站b在向基站a发送评估结果和共享信号请求的同时,还需要将基站b的标识信息发送至基站a。
64.作为本技术的一个可选的实施例,第二验证结果通过以下方法生成:第一基站获取第一用户识别卡所属的通信设备所在区域的区域信息,根据区域信息确定区域内的信号强度;若区域内的信号强度低于预设信号强度,确定第一用户识别卡由于区域内的信号强度低无法提供通信服务;若第一基站在区域内的信号强度高于预设信号强度,基于第一验证结果确定第一用户识别卡是否存在欠费行为;若第一用户识别卡存在欠费行为,确定第一用户识别卡由于存在欠费行为无法提供通信服务;将第一用户识别卡由于区域内的信号强度低无法提供通信服务作为第二验证结果。
65.在上文中提到,基站a向sim卡a发起验证共享信号请求动作,并进行判断,主要判断sim卡a是否真的没有信号。具体实施时,基站a在接收到基站b发送的评估结果和共享信号请求之后,可以先向sim卡a发起验证共享信号请求动作,以验证卡sima是否没有信号。基站a可以定位sim卡a所属的用户终端所在的区域信息;然后基于确定的区域信息,获取该区域的通讯信号强度;若该区域的通讯信号强度低于预设的通讯信号强度阈值,则认为sim卡a真的没有信号。
66.或者,若该区域的通讯信号强度高于预设的通讯信号强度阈值,则可以进一步基于基站b发送的评估结果,确认sim卡a是否存在欠费行为,以确定sim卡a是否由于欠费停机导致没信号。
67.为了防止基站b作假,基站a在根据评估结果,确认sim卡a是否存在欠费行为,以确定sim卡a是否由于欠费停机导致没信号之前,还可以进一步对基站b的评估结果进行验证,若验证不通过,则可以结束操作。
68.根据本技术的一个可选的实施例,执行步骤s210第二基站基于第一用户识别卡的令牌,与第一基站建立连接关系之后,第二基站根据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话费余额,确定实现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之间信息共享的时长;第二基站通过第一基站获取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资费信息,按照第二用户识别卡的资费信息对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资费信息进行转换,得到转换后的资费信息;将信息共享的时长和转换后的资费信息发送至通信设备;在第二基站接收到目标对象通过通信设备下发的确认指令后,触发执行基于连接关系实现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之间的信息共享。
69.基站b在为sim卡a提供网络服务时,会进行部分权限限制,当基站b和基站a建立起关系后,基站b还需要向基站a询问sim卡a的话费余额,以及通讯资费信息,根据话费余额,限制给用户提供共享网络服务的时长,通过通讯资费信息,进行资费转换计算,并将共享网络服务时长以及转换后的资费发送个用户终端,等用户确认,当用户同意后,sim卡b向sim卡a提供共享信息服务。
70.本技术提供的技术方案,当用户终端设备中的第一sim卡没有信号时,用户可以借助该用户终端设备中的其他sim卡的信号,使用第一sim卡的相关权限,进行通讯。从而可以避免现有技术中,当第一sim卡没有信号时,则无法使用第一sim卡的相关权限,以及无法使用第一sim卡进行通讯,导致重要事件延误,以及用户体验较差等问题。
71.图3是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一种实现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装置的结构框图,如图3所示,该装置包括:
72.接收模块30,用于接收第二用户识别卡发送的共享信号请求,其中,在第一用户识别卡无法为通信设备提供通信服务的情况下,共享信号请求由第一用户识别卡发送至第二用户识别卡,通信设备包括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分别对应第一基站和第二基站。
73.验证模块32,用于对共享信号请求进行验证,得到第一验证结果。
74.第一发送模块34,用于在第一验证结果为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身份信息验证通过的情况下,将第一验证结果和共享信号请求发送至第一基站。
75.第二发送模块36,用于接收到第一基站发送的第二验证结果后,向第二用户识别卡发送获取第一用户识别卡的令牌的请求,其中,第二验证结果是第一基站接收到共享信
号请求后对第一用户识别卡进行验证后生成的。
76.处理模块38,用于基于第一用户识别卡的令牌与第一基站建立连接关系,基于连接关系实现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之间信号共享。
77.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实现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装置中的各个模块可以是程序模块(例如是实现某种特定功能的程序指令集合),也可以是硬件模块,对于后者,其可以表现为以下形式,但不限于此:上述各个模块的表现形式均为一个处理器,或者,上述各个模块的功能通过一个处理器实现。
78.需要说明的是,图3所示实施例的优选实施方式可以参见图2所示实施例的相关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79.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非易失性存储介质,非易失性存储介质中存储有程序,其中,在程序运行时控制非易失性存储介质所在设备执行以上的实现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方法。
80.上述非易失性存储介质用于存储执行以下功能的程序:第二基站接收第二用户识别卡发送的共享信号请求,其中,在第一用户识别卡无法为通信设备提供通信服务的情况下,共享信号请求由第一用户识别卡发送至第二用户识别卡;第二基站对共享信号请求进行验证,得到第一验证结果;在第一验证结果为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身份信息验证通过的情况下,第二基站将第一验证结果和共享信号请求发送至第一基站;第二基站接收到第一基站发送的第二验证结果后,向第二用户识别卡发送获取第一用户识别卡的令牌的请求,其中,第二验证结果是第一基站接收到共享信号请求后对第一用户识别卡进行验证后生成的;第二基站基于第一用户识别卡的令牌与第一基站建立连接关系,基于连接关系实现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之间信号共享。
81.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处理器用于运行存储在存储器中的程序,其中,程序运行时执行以上的实现用户识别卡信息共享的方法。
82.上述处理器用于运行执行以下功能的程序:第二基站接收第二用户识别卡发送的共享信号请求,其中,在第一用户识别卡无法为通信设备提供通信服务的情况下,共享信号请求由第一用户识别卡发送至第二用户识别卡;第二基站对共享信号请求进行验证,得到第一验证结果;在第一验证结果为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身份信息验证通过的情况下,第二基站将第一验证结果和共享信号请求发送至第一基站;第二基站接收到第一基站发送的第二验证结果后,向第二用户识别卡发送获取第一用户识别卡的令牌的请求,其中,第二验证结果是第一基站接收到共享信号请求后对第一用户识别卡进行验证后生成的;第二基站基于第一用户识别卡的令牌与第一基站建立连接关系,基于连接关系实现第一用户识别卡和第二用户识别卡之间信号共享。
83.上述本技术实施例序号仅仅为了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
84.在本技术的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的部分,可以参见其他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85.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技术内容,可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其中,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可以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
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单元或模块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或其它的形式。
86.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87.另外,在本技术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88.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相关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为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技术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移动硬盘、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89.以上所述仅是本技术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技术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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