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防暴器材领域,具体是一种防暴盾牌。
背景技术:
防暴器材又称为警用装备,是安防产品其中一个重要类别,主要用于安防治安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创建文明家园。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防暴器材可以在压制暴动、强制解散示威人潮等暴动事件的情况下,减免对双方的伤害,即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避免伤害到对方。无论是对防暴警察或是暴乱人潮来说,为了达到减少人员伤亡的情况发生,可以采用特殊的战术或队列,配备专业的防暴装备,以对付无武装人群或者低度武装人群,以求最低的伤害。
防暴盾牌是防暴器材中的重要组成,其可以有效的阻挡正面袭击,从而保证警务人员的安全,现有的防暴盾牌在夜间使用时非常的不方便,效果很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防暴盾牌,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防暴盾牌,包括盾牌板体,所述盾牌板体的两侧设有内折板,盾牌板体的前表面上安装有多个照射灯,利用照射灯实现强光照射,从而降低敌方抵抗力;盾牌板体的顶端安装有视窗,视窗采用透明钢化玻璃制成,利用视窗提供前方视野;视窗的两侧安装有破窗锥,利用破窗锥可以方便击碎玻璃;所述盾牌板体的背面安装有泡沫垫,且泡沫垫的上方固定安装有把手,把手固定连接盾牌板体,泡沫垫上还安装有绑带,利用绑带和把手可以实现盾牌的手持;所述盾牌板体的背面还安装有供电盒,供电盒内安装有蓄电池和电路板,且电路板上设有充放电电路,照射灯连接电路板和蓄电池;所述盾牌板体的背面上端设有两条竖直设置的滑轨,滑轨之间设有热成像仪,热成像仪的外壁上固定有滑块,且所述滑块活动连接滑轨,因此在实际使用的时候,可以根据光线强度选择是否使用热成像仪,当在黑暗位置时,将热成像仪升至视窗后侧位置,便可利用热成像仪提供有效的视觉范围, 避免由于视线不足而造成人员伤损。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滑轨与滑块之间还安装有锁紧螺栓,利用锁紧螺栓实现滑块的锁紧。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热成像仪也连接电路板和蓄电池。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破窗锥采用焊接的形式与盾牌板体固定连接。
所述视窗的外表面处设有电击组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使用方便,可以根据光线强度选择是否使用热成像仪,当在黑暗位置时,将热成像仪升至视窗后侧位置,便可利用热成像仪提供有效的视觉范围,避免由于视线不足而造成人员伤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防暴盾牌的正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防暴盾牌的后视图。
图中:1-盾牌板体、2-内折板、3-照射灯、4-破窗锥、5-视窗、6-泡沫垫、7-把手、8-绑带、9-供电盒、10-滑轨、11-滑块、12-热成像仪。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防暴盾牌,包括盾牌板体1,所述盾牌板体1的两侧设有内折板2,盾牌板体1的前表面上安装有多个照射灯3,利用照射灯3实现强光照射,从而降低敌方抵抗力;盾牌板体1的顶端安装有视窗5,视窗5采用透明钢化玻璃制成,利用视窗5提供前方视野;视窗5的两侧安装有破窗锥4,利用破窗锥4可以方便击碎玻璃;所述盾牌板体1的背面安装有泡沫垫6,且泡沫垫6的上方固定安装有把手7,把手7固定连接盾牌板体1,泡沫垫6上还安装有绑带8,利用绑带8和把手7可以实 现盾牌的手持;所述盾牌板体1的背面还安装有供电盒9,供电盒9内安装有蓄电池和电路板,且电路板上设有充放电电路,照射灯3连接电路板和蓄电池;所述盾牌板体1的背面上端设有两条竖直设置的滑轨10,滑轨10之间设有热成像仪12,热成像仪12的外壁上固定有滑块11,且所述滑块11活动连接滑轨10,因此在实际使用的时候,可以根据光线强度选择是否使用热成像仪12,当在黑暗位置时,将热成像仪12升至视窗5后侧位置,便可利用热成像仪12提供有效的视觉范围,避免由于视线不足而造成人员伤损。
所述滑轨10与滑块11之间还安装有锁紧螺栓,利用锁紧螺栓实现滑块11的锁紧。
所述热成像仪12也连接电路板和蓄电池。
所述破窗锥4采用焊接的形式与盾牌板体1固定连接。
所述视窗的外表面处设有电击组件。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在实际使用的时候,可以根据光线强度选择是否使用热成像仪12,当在黑暗位置时,将热成像仪12升至视窗5后侧位置,便可利用热成像仪12提供有效的视觉范围,避免由于视线不足而造成人员伤损。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