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磁枪进弹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枪身;以及
弹簧弹匣;其与所述枪身可拆卸连接,用于容纳金属子弹;
进弹枪管,其设置在所述枪身内侧前部;
弹匣护盖,其设置在位于所述弹簧弹匣正上方的枪身内,且与所述枪身固定连接;
凹槽,其为半圆柱形,且设置在与所述弹簧弹匣相对的所述弹匣护盖一侧;
动力机构,其设置在所述枪身内侧后部,且与所述枪身固定连接;
伸缩杆,其设置在所述弹匣护盖和所述动力机构之间,其与所述动力机构的输出端固定连接;
其中,所述进弹枪管与所述凹槽同轴连通,所述凹槽与所述伸缩杆同轴设置;以及
初始状态时,所述伸缩杆处于伸长状态,并深入所述凹槽内,且位于弹簧弹匣顶部的金属子弹与所述伸缩杆相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磁枪进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弹匣包括托弹板,其设置在所述弹簧弹匣内侧底部,且能够沿所述弹簧弹匣轴向运动,用于驱动位于所述弹簧弹匣顶部的金属子弹进入所述凹槽内。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磁枪进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半径与所述进弹枪管的半径一致。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磁枪进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匣护盖沿枪身轴向的长度为金属子弹轴向长度的1/2。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磁枪进弹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伸缩杆伸出时,所述伸缩杆与所述弹簧弹匣顶面相切。
6.如权利要求1、2、4或5所述的电磁枪进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杆的半径小于等于所述凹槽的半径。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磁枪进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杆的半径为所述凹槽的半径4/5。
8.如权利要求1、2、4、5或7所述的电磁枪进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杆伸长推动金属子弹时,能够将金属子弹完全推入所述进弹枪管内。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磁枪进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机构为步进电机。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磁枪进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步进电机为直流型步进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