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融合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第一部分面板;
一第二部分面板;
一第一层;以及
一第二层,其中所述第一层和所述第二层的至少部分相互叠合并且所述第一层和所述第二层在连接处融合,形成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和所述第二部分面板,其中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包括选自组合至少部分所述第一层和至少部分所述第二层中的一种或者两种,所述第二部分面板包括选自组合至少其他部分所述第一层和至少其他部分所述第二层中的一种或者两种,其中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和所述第二部分面板在边缘位置相互连接并且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的至少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面板的至少部分保持一预设的距离以形成至少一空腔,从而围绕形成一中空结构,所述第二部分面板朝腔内延伸形成有至少一个接触峰点,各个所述接触峰点朝向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凹陷至允许支撑所述第一部分面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第二部分面板的多个部分同时朝向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凹陷形成预定数目并且以预设方式布置的支撑结构,并且分别形成一凹陷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支撑结构的数目是多个,并且相邻的所述支撑结构被交错布置并且保持间隔。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支撑结构的至少部分融合于所述第一部分面板。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各个所述支撑结构被设置有至少一加强筋,所述加强筋位于所述凹陷腔并且一体延伸于所述支撑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加强筋是所述支撑结构的至少部分朝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凸出延伸形成u形的波浪状结构,所述加强筋横跨于所述凹陷腔的底部相对形成所述接触峰点。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各个所述支撑结构设置有一对所述加强筋并且均匀形成三个所述接触峰点,其中所述接触峰点和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相结合。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的所述第一层部分位于外侧,所述第一层的耐刮擦性能强于所述第二层,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的所述第二层部分的支撑强度强于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的所述第一层部分,其中所述第二层完全被所述第一层包覆,所述第二层的内壁围绕形成所述空腔。
9.根据权利要求2至7任一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融合面板包括一第三层,其中所述第三层位于所述第一层和所述第二层之间并且所述第二层分别在连接处和所述第一层、所述第二层融合,所述第一层、所述第二层以及所述第三层共同形成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和所述第二部分面板,其中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包括选自组合至少部分所述第一层、至少部分所述第二层、至少部分所述第三层中的一种或者几种,所述第二部分面板包括选自组合至少其他部分所述第一层、至少其他部分所述第二层以及至少其他部分所述第三层中的一种或者几种。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第一层面板的所述第一层位于外侧,所述第一层的耐刮擦性能强于所述第二层及所述第三层,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的所述第二层和所述第三层的其中一层的支撑强度强于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的所述第一层,其中所述第二层及所述第三层完全被所述第一层包覆,所述第三层的内壁围绕形成所述空腔。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第二层是一发泡层。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第二部分面板朝各所述凹陷腔内,向着所述第一部分面板方向,延伸形成所述接触峰点,其中所述第二部分面板朝向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凹陷至所述第二部分面板的所述第三层部分和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的所述第三层部分相互融合而形成所述接触峰点。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第二部分面板朝各所述凹陷腔内,向着所述第一部分面板方向,延伸形成所述接触峰点,其中所述第二部分面板朝向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凹陷至所述第二部分面板的所述第三层部分和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的所述第三层部分相互融合而形成所述接触峰点。
14.一融合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第一部分面板;
一第二部分面板;
一第一层;以及
一第二层,其中所述第一层和所述第二层的至少部分相互叠合并且所述第一层和所述第二层在连接处融合,形成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和所述第二部分面板,其中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包括选自组合至少部分所述第一层和至少部分所述第二层中的一种或者两种,所述第二部分面板包括选自组合至少其他部分所述第一层和至少其他部分所述第二层中的一种或者两种,其中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和所述第二部分面板在边缘位置相互连接并且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的至少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面板的至少部分保持一预设的距离以形成至少一空腔,从而围绕形成一中空结构,其中所述第二部分面板的多个部分同时朝向所述第一部分面板方向凹陷形成预定数目并且以预设方式分布的支撑结构,各个所述支撑结构分别形成一凹陷腔,其中各个所述支撑结构分别被设置有至少一个加强筋,所述加强筋位于所述凹陷腔中并且是一体延伸于所述支撑结构。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融合面板的所述支撑结构包括选自组合至少部分所述第一层和至少部分所述第二层中的一种或者两种,形成所述支撑结构的至少一层融合于形成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的至少一层。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支撑结构的数目是多个,并且相邻的所述支撑结构被交错布置并且保持间隔。
17.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加强筋是所述支撑结构的至少部分朝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凸出延伸形成u形的波浪状,横跨于所述凹陷腔底部相对形成至少一接触峰点。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各所述接触峰点朝向第一部分面板方向凹陷至与第一部分面板相接。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各所述支撑结构设置有一对所述加强筋均匀形成三个所述接触峰点与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相结合。
20.根据权利要求14至19任一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第一层面板的所述第一层部分位于外侧,所述第一层的耐刮擦性能强于所述第二层,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的所述第二层部分的支撑强度强于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的所述第一层部分,其中所述第二层完全被所述第一层包覆,所述第二层的内壁围绕形成所述空腔。
21.根据权利要求14至16任一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融合面板包括一第三层,其中所述第三层位于所述第一层和所述第二层之间并且所述第二层分别在连接处和所述第一层、所述第二层融合,所述第一层、所述第二层以及所述第三层共同形成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和所述第二部分面板,其中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包括选自组合至少部分所述第一层、至少部分所述第二层、至少部分所述第三层中的一种或者几种,所述第二部分面板包括选自组合至少其他部分所述第一层、至少其他部分所述第二层以及至少其他部分所述第三层中的一种或者几种。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第一层面板的所述第一层位于外侧,所述第一层的耐刮擦性能强于所述第二层及所述第三层,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的所述第二层和所述第三层的其中一层的支撑强度强于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的所述第一层,其中所述第二层及所述第三层完全被所述第一层包覆,所述第三层的内壁围绕形成所述空腔。
23.根据权利要求17至19任一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融合面板包括一第三层,其中所述第三层位于所述第一层和所述第二层之间并且所述第二层分别在连接处和所述第一层、所述第二层融合,所述第一层、所述第二层以及所述第三层共同形成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和所述第二部分面板,其中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包括选自组合至少部分所述第一层、至少部分所述第二层、至少部分所述第三层中的一种或者几种,所述第二部分面板包括选自组合至少其他部分所述第一层、至少其他部分所述第二层以及至少其他部分所述第三层中的一种或者几种。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第一层面板的所述第一层位于外侧,所述第一层的耐刮擦性能强于所述第二层及所述第三层,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的所述第二层和所述第三层的其中一层的支撑强度强于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的所述第一层,其中所述第二层及所述第三层完全被所述第一层包覆,所述第三层的内壁围绕形成所述空腔。
25.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第二部分面板朝各所述凹陷腔内,向着所述第一部分面板方向,延伸形成所述接触峰点,其中所述第二部分面板朝向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凹陷至所述第二部分面板的所述第三层部分和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的所述第三层部分相互融合而形成所述接触峰点。
26.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融合面板,其中所述第二部分面板朝各所述凹陷腔内,向着所述第一部分面板方向,延伸形成所述接触峰点,其中所述第二部分面板朝向所述第一部分面板凹陷至所述第二部分面板的所述第三层部分和所述第一部分面板的所述第三层部分相互融合而形成所述接触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