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快拔开启式警棍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895256发布日期:2021-07-16 20:10阅读:347来源:国知局
一种快拔开启式警棍套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警棍套,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快拔开启式警棍套。


背景技术:

2.警棍是警察执行公务时,使用的特制棍棒,警棍套通常安装在皮带上,将警棍插入警棍套中收纳,便于警员随身携带。
3.目前的警棍为放置于警棍套中,通常为伸缩式警棍,而现有的警棍套仅可用于警棍缩短后被收纳,当在紧急情况下需要使用警棍时,从警棍套中抽出警棍后仍需人手将警棍拉长,无法快速使用警棍。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快拔开启式警棍套。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快拔开启式警棍套,其特征是:包括棍套主体和夹持件,所述夹持件包括夹持底座以及若干个卡爪,若干个卡爪沿环状结构设置在夹持底座上,并且互配合用于夹持警棍头部;
7.在棍套主体的底部开设有与夹持底座相适配的卡接槽,在棍套主体的侧壁设有与卡接槽相通的放置口,所述夹持件通过放置口插入在卡接槽内;
8.在放置口处设置用于关闭或开启放置口的启闭组件。
9.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所述启闭组件包括启闭板和转轴,所述启闭板的一端部通过转轴转动设置放置口上,另一端部设置卡接部,所述棍套主体的侧壁设有与卡接部相适配的卡接孔。
10.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所述卡接部为两个,对称设置启闭板上。
11.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所述卡爪包括卡爪主体和卡爪头,所述卡爪头朝向内设置并且相互靠拢,所述卡爪头的上端面设置倾斜弧形面。
12.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所述卡爪的数量为三个。
13.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当警棍插入棍套主体内时,警棍的头部将夹持在若干个卡爪之间,因此警棍拔出时,卡爪对警棍的头部的夹持力使警棍在抽出的过程中被拉伸,从而使抽出警棍时警棍即处于伸长状态,便于警员应对紧急情况;
14.所述夹持件通过放置口插入在卡接槽内,或者通过放置口就可以将夹持件从卡接槽内拔出,便于夹持件安装或者拆卸更换,同时在放置口处设置用于关闭或开启放置口的启闭组件,能避免夹持件从放置口上掉落,使得夹持件的安装更加牢固。
附图说明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快拔开启式警棍套的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快拔开启式警棍套的放置口打开时的结构示意图;
17.图3本实用新型一种快拔开启式警棍套的去除启闭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18.图4为棍套主体的结构示意图;
19.图5为夹持件的结构示意图。
20.附图标记说明:1、棍套主体;11、卡接槽;12、放置口;13、卡接孔;2、夹持件;21、夹持底座;22、卡爪;221卡爪主体;222卡爪头;3、启闭组件;31、启闭板;311、卡接部;32、转轴。
具体实施方式
21.参照附图1至图5对本实用新型一种快拔开启式警棍套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22.一种快拔开启式警棍套,包括棍套主体1和夹持件2,所述夹持件2包括夹持底座21以及若干个卡爪22,若干个卡爪22沿环状结构设置在夹持底座21上,并且互配合用于夹持警棍头部;其中卡爪22的数量为三个,可以有效保证卡爪对警棍头部夹持力。
23.当警棍插入棍套主体1内时,警棍的头部将夹持在三个卡爪22之间,因此警棍拔出时,三个卡爪22对警棍的头部的夹持力使警棍在抽出的过程中被拉伸,从而使抽出警棍时警棍即处于伸长状态,便于警员应对紧急情况。
24.所述卡爪22包括卡爪主体221和卡爪头222,所述卡爪头222朝向内设置并且相互靠拢,所述卡爪头222的上端面设置倾斜弧形面,当警棍插入棍套主体1内时,倾斜弧形面对警棍的头部起到导向作用,将引导警棍的头部挤开卡爪头222向外张开,使得警棍的头部能快速夹持在若干个卡爪22之间。
25.在棍套主体1的底部开设有与夹持底座21相适配的卡接槽11,在棍套主体1的侧壁设有与卡接槽11相通的放置口12,所述夹持件2通过放置口12插入在卡接槽11内,或者通过放置口12就可以将夹持件2从卡接槽11内拔出,便于夹持件2安装或者拆卸更换,同时在放置口12处设置用于关闭或开启放置口12的启闭组件3,能避免夹持件2从放置口12上掉落,使得夹持件2的安装更加牢固。
26.所述启闭组件3包括启闭板31和转轴32,所述启闭板31的一端部通过转轴32转动设置放置口12上,另一端部设置卡接部311,所述卡接部311为两个,对称设置启闭板31上,所述棍套主体1的侧壁设有与卡接部311相适配的卡接孔13,当需要从棍套主体1更换夹持件2时,可以先按压卡接部311时,卡接部311与卡接孔13分离,此时启闭板31将绕转轴32向上转动打开放置口12,就可以将夹持件2从卡接槽11内拔出进行更换,夹持件2更换完成后,启闭板31将绕转轴32向下转动关闭放置口12,此时卡接部311将卡入卡接孔13内,将启闭板31进行固定。
27.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