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石塑基材SPC地板的复合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184654发布日期:2022-11-15 20:03阅读:128来源:国知局
一种石塑基材SPC地板的复合装置的制作方法
一种石塑基材spc地板的复合装置
技术领域
1.本实用新型涉及石塑基材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石塑基材spc地板的复合装置。


背景技术:

2.石塑基材spc地板是指采用石塑材料制成的板材,具有耐久性较高、耐收缩性较强、绿色环保等优点,石塑基材spc地板在进行加工时,通常是采用复合装置将多个基材副板依次贴合在基材底板上,即可完成地板的多层贴合制备;
3.现有复合装置在对基材副板与基材底板进行安装时,通常仅采用挤压的方式进行,然而单纯的挤压操作会存在着受力不均匀的现象,基材底板与基材副板之间的胶水无法均匀的覆盖贴合,且挤压复合时二者之间易发生滑动偏移,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亟需设计一种石塑基材spc地板的复合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
4.公开于该背景技术部分的信息仅仅旨在增加对本实用新型的总体背景的理解,而不应当被视为承认或以任何形式暗示该信息构成已为本领域一般技术人员所公知的现有技术。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石塑基材spc地板的复合装置。
6.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7.一种石塑基材spc地板的复合装置,包括支撑板以及放置在基材底板上的基材副板,所述支撑板上固定安装有两个放置台,且基材底板放置在两个放置台之间,两个所述放置台上均安装有定位机构,所述支撑板上通过安装架固定安装有电动伸缩杆,所述电动伸缩杆的驱动端上固定安装有挤压台,所述挤压台内开设有固定槽,且固定槽与挤压台之间安装有封闭机构,所述固定槽与挤压台之间通过升降杆滑动安装有固定架,且升降杆与挤压台之间安装有固定机构,所述固定架内通过往复机构安装有滑动板,且滑动板上转动安装有多个挤压轮。
8.在上述的一种石塑基材spc地板的复合装置中,所述定位机构包括固定安装在放置台上的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上螺纹安装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上通过限位转轴转动安装有挤压板,且挤压板与固定板之间固定安装有两个限位弹簧。
9.在上述的一种石塑基材spc地板的复合装置中,所述封闭机构包括封闭板,且封闭板通过限位槽与限位块的配合滑动安装在挤压台上,所述封闭板上固定安装有与固定槽相配合的阻隔板。
10.在上述的一种石塑基材spc地板的复合装置中,所述固定机构包括螺纹安装在挤压台上的定位销,所述升降杆上开设有多个与定位销相配合的定位孔。
11.在上述的一种石塑基材spc地板的复合装置中,所述往复机构包括固定安装在固
定架上的伺服电机,且伺服电机的驱动端上固定安装有不完全齿轮,所述固定槽内通过滑动结构安装有传动齿板,且传动齿板与不完全齿轮相配合,且滑动板固定安装在传动齿板上,所述滑动板的两侧与固定槽的内壁之间固定安装有两个复位弹簧。
12.在上述的一种石塑基材spc地板的复合装置中,所述滑动结构包括固定安装在固定槽内的两个梯形滑条,所述传动齿板开设有两个梯形滑槽,且两个梯形滑条分别卡合安装在两个梯形滑槽内。
13.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优点在于:
14.1:通过设置定位机构,在进行复合操作时,先将基材底板放置在两个放置台之间,再向基材底板上表面均匀涂抹上胶水,再将基材副板放置在基材底板上,并转动两个螺纹杆带动两个挤压板水平移动并与基材底板与基材副板的侧边挤压贴合,即可将基材底板与基材副板进行牢固的挤压,使其复合时二者之间不会发生晃动偏移。
15.2:通过设置电动伸缩杆与挤压台,当基材底板与基材副板贴合完毕后,操作人员即可启动电动伸缩杆带动挤压台下降并与基材副板挤压贴合,从而向基材底板与基材副板之间施加下压力,使二者之间能够充分紧密的复合。
16.3:通过设置升降杆与固定架,在挤压一定程度时,操作人员即可打开封闭板与阻隔板,并下移升降杆带动固定架、滑动板下移,使滑动板上的多个挤压轮下移至凸出至挤压台的下部,再启动电动伸缩杆带动挤压轮下降与基材副板紧密贴合。
17.4:通过设置往复机构,伺服电机启动即会带动不完全齿轮转动,不完全齿轮转动即会与传动齿板间歇性啮合,并会在复位弹簧的配合作用下带动传动齿板左右往复移动,从而会带动滑动板与挤压轮移动,挤压轮即会在基材副板上往复滚动,从而可对基材副板进行挤压与滚动抚平操作,使基材副板与基材底板之间受力均匀,并使二者之间的胶水能够均匀覆盖贴合。
18.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能够对基材底板与基材副板之间进行牢固的夹持定位,使二者在复合时不会偏移,并可对基材底板与基材副板之间施加均匀的滚动挤压力,使基材底板与基材副板之间受力均匀、胶水均匀覆盖,使复合的更为紧密,实用性更强。
附图说明
19.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20.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石塑基材spc地板的复合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1.图2为图1中a部位的节点放大图;
22.图3为图1中挤压台、固定槽与二者之间部分连接结构的放大图;
23.图4为图3中b部位的节点放大图。
24.图中:1支撑板、2放置台、3基材底板、4基材副板、5电动伸缩杆、6挤压台、7固定槽、8固定板、9挤压板、10螺纹杆、11限位转轴、12限位弹簧、13封闭板、14固定架、15滑动板、16挤压轮、17复位弹簧、18升降杆、19传动齿板、20伺服电机、21不完全齿轮、22定位销。
具体实施方式
25.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
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6.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27.参照图1-4,一种石塑基材spc地板的复合装置,包括支撑板1以及放置在基材底板3上的基材副板4,支撑板1上固定安装有两个放置台2,且基材底板3放置在两个放置台2之间,两个放置台2上均安装有定位机构,支撑板1上通过安装架固定安装有电动伸缩杆5,电动伸缩杆5的驱动端上固定安装有挤压台6,挤压台6内开设有固定槽7,且固定槽7与挤压台6之间安装有封闭机构,固定槽7与挤压台6之间通过升降杆18滑动安装有固定架14,且升降杆18与挤压台6之间安装有固定机构,固定架14内通过往复机构安装有滑动板15,且滑动板15上转动安装有多个挤压轮16;
28.上述值得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29.1、定位机构包括固定安装在放置台2上的固定板8,固定板8上螺纹安装有螺纹杆10,螺纹杆10上通过限位转轴11转动安装有挤压板9,且挤压板9与固定板8之间固定安装有两个限位弹簧12;
30.在进行复合操作时,先将基材底板3放置在两个放置台2之间,再向基材底板3上表面均匀涂抹上胶水,再将基材副板4放置在基材底板3上,并转动两个螺纹杆10带动两个挤压板9水平移动并与基材底板3与基材副板4的侧边挤压贴合,即可将基材底板3与基材副板4进行牢固的挤压,使其复合时二者之间不会发生晃动偏移。
31.2、当基材底板3与基材副板4贴合完毕后,操作人员即可启动电动伸缩杆5带动挤压台6下降并与基材副板4挤压贴合,从而向基材底板3与基材副板4之间施加下压力,使二者之间能够充分紧密的复合。
32.3、封闭机构包括封闭板13,且封闭板13通过限位槽与限位块的配合滑动安装在挤压台6上,封闭板13上固定安装有与固定槽7相配合的阻隔板,在挤压基材底板3与基材副板4至一定程度时,操作人员即可将封闭板13与阻隔板拉出,解除对固定槽7的封闭。
33.4、操作人员可拉动升降杆18使其带动固定架14、滑动板15下移,使滑动板15上的多个挤压轮16下移凸出至挤压台6的下部,再启动电动伸缩杆5带动挤压轮16下降与基材副板4紧密贴合。
34.5、固定机构包括螺纹安装在挤压台6上的定位销22,升降杆18上开设有多个与定位销22相配合的定位孔,当升降杆18与挤压轮16下移位置调整完毕后,操作人员即可将定位销22通过升降杆18内相应位置的定位孔并旋入挤压台6内,即可对升降杆18与挤压台6进行定位固定。
35.6、往复机构包括固定安装在固定架14上的伺服电机20,且伺服电机20的驱动端上固定安装有不完全齿轮21,固定槽7内通过滑动结构安装有传动齿板19,且传动齿板19与不完全齿轮21相配合,且滑动板15固定安装在传动齿板19上,滑动板15的两侧与固定槽7的内壁之间固定安装有两个复位弹簧17;
36.伺服电机20启动即会带动不完全齿轮21转动,不完全齿轮21转动即会与传动齿板
19间歇性啮合,并会在复位弹簧17的配合作用下带动传动齿板19左右往复移动,从而会带动滑动板15与挤压轮16移动,挤压轮16即会在基材副板4上往复滚动,从而可对基材副板4进行挤压与滚动抚平操作,使基材副板4与基材底板3之间受力均匀,并使二者之间的胶水能够均匀覆盖贴合。
37.7、滑动结构包括固定安装在固定槽7内的两个梯形滑条,传动齿板19开设有两个梯形滑槽,且两个梯形滑条分别卡合安装在两个梯形滑槽内,滑动结构用于使传动齿板19只可在固定槽7内水平滑动,而不会与固定槽7之间发生偏移与分离。
38.进一步说明,上述固定连接,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否则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焊接,也可以是胶合,或者一体成型设置等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的惯用手段。
39.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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