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面末端设置有摄像镜头安装槽61,所述摄像镜头安装槽61与所述摄像镜头安装盖51配合将所述摄像镜头3安装固定;
[0035]所述上夹盖5、下夹盖6与所述壳体I的连接处21与所壳体背面11呈夹角设置,所述连接21处设置有左右对称并穿过所述上夹盖5、下夹盖6与所述壳体背面11螺纹连接的第一螺孔21-1和第二螺孔2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记录仪壳体背面设置有与壳体连接固定的夹子,夹子下夹盖与壳体背面由于夹子弹性压力的作用使得夹子与壳体接触面压紧,当使用者佩戴时,能将单警执法视频音频记录仪牢固的固定于使用者的被夹持物如警服的上衣口袋处,同时由于夹子的上下夹盖内设置有摄像镜头,摄像镜头采集的视频信息通过夹子内的柔性电路板(FPC)传递到记录仪主机的控制电路板进行处理实现摄像拍照功能,使得使用者能将单警执法视频音频记录仪放置于口袋内,然后通过夹子夹紧,即使使用者在执法过程中不断运动,也不会导致记录仪严重的摇晃,保证了执法记录过程中的拍摄效果,提高了记录仪的可靠性和耐用性。
[003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如图8所示,所述夹子包括上夹盖5、与所述壳体背面11压紧的下夹盖6;
[0037]所述上夹盖5正面末端设置有摄像镜头安装盖51,背面设置有柔性电路板安装槽52,所述下夹盖6与所述上夹盖5背面的相对面末端设置有摄像镜头安装槽61,所述摄像镜头安装槽61与所述摄像镜头安装盖51配合将所述摄像镜头3安装固定;
[0038]所述上夹盖5、下夹盖6与所述壳体的连接处21与所壳体背面11呈夹角设置,所述连接处21与所述壳体背面11 一体成型,一体成型的设计简化了夹子的安装,同时也能保证夹持性能。
[0039]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上夹盖5、下夹盖6与所述壳体的连接处21与所壳体背面的夹角范围为20?90度,优选的为45度,利于保证夹子的夹持效果。
[004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结合图4和图7中所示,所述夹子下夹盖6的底面设置有多个第一凸起62,所述记录仪壳体背面11与所述下夹盖6对应位置设置有多个第二凸起14,所述第一凸起和第二凸起在同一投影面上错开排列,第一凸起和第二凸起将紧紧的夹住被夹持物,增大夹持部的摩擦力,使得记录仪不易滑动。
[004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优选实施例,如图9至图10所示,所述夹子上夹盖5靠近连接处设置有摄像功能键安装孔53,所述柔性电路板4上与所述摄像功能键安装孔53对应位置设置有摄像功能键按钮41,将摄像功能键按钮41直接设置在夹子上,便于使用者在佩戴好记录仪后在需要进行摄像时,直接按下摄像功能键按钮即可开启记录仪的摄像功能,避免将记录仪取下来操作,简化了操作过程。
[0042]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夹子材料采用聚四氟乙烯材料,聚四氟乙烯具有良好的强度和弹性。
[004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笔式单警执法视频音频记录仪,通过在记录仪壳体背面设置与壳体背面固定连接并与壳体压紧的夹子,在夹子上设置有摄像镜头,使得夹子能将执法记录仪主体牢固的固定于使用者的口袋内,同时又能完成摄像功能,即使使用者在执法过程中不断运动,也不会导致记录仪严重的摇晃,保证了执法记录过程中的拍摄效果,提高了记录仪的可靠性和耐用性,采用佩戴笔式的夹子设计,使得执法记录仪佩戴方便,操作简单快速。
[0044]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笔式单警执法视频音频记录仪,包括壳体、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主控电路板、与所述主控电路板电气连接的显示屏、多个功能按键、麦克风、及喇叭,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背面设置有与所述壳体背面压紧的夹子用于将所述记录仪夹持于使用者的被夹持物上,所述夹子上设置有摄像镜头,所述夹子内设置有柔性电路板连接所述主控电路板。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笔式单警执法视频音频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子包括上夹盖、与所述壳体背面压紧的下夹盖; 所述上夹盖正面末端设置有摄像镜头安装盖,背面设置有柔性电路板安装槽,所述下夹盖与所述上夹盖背面的相对面末端设置有摄像镜头安装槽,所述摄像镜头安装槽与所述摄像镜头安装盖配合将所述摄像镜头安装固定; 所述上夹盖、下夹盖与所述壳体的连接处与所壳体背面呈夹角设置,所述连接处设置有左右对称并穿过所述上夹板、下夹板与所述壳体背面螺纹连接的第一螺孔和第二螺孔。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笔式单警执法视频音频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子包括上夹盖、与所述壳体背面压紧的下夹盖; 所述上夹盖正面末端设置有摄像镜头安装盖,背面设置有柔性电路板安装槽,所述下夹盖与所述上夹盖背面的相对面末端设置有摄像镜头安装槽,所述摄像镜头安装槽与所述摄像镜头安装盖配合将所述摄像镜头安装固定; 所述上夹盖、下夹盖与所述壳体的连接处与所壳体背面呈夹角设置,所述连接处与所述壳体背面一体成型。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笔式单警执法视频音频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夹盖、下夹盖与所述壳体的连接处与所壳体背面的夹角范围为20?90度。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笔式单警执法视频音频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子下夹盖的底面设置有多个第一凸起,所述记录仪壳体背面与所述下夹盖对应位置设置有多个第二凸起,所述第一凸起和第二凸起在同一投影面上错开排列。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笔式单警执法视频音频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子上夹盖靠近连接处设置有摄像功能键安装孔,所述柔性电路板上与所述摄像功能键安装孔对应位置设置有摄像功能键按钮。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笔式单警执法视频音频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子材料采用聚四氟乙烯材料。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适用于警用执法电子设备领域,提供了一种笔式单警执法视频音频记录仪,包括壳体、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主控电路板、与所述主控电路板电气连接的显示屏、多个功能按键、麦克风、及喇叭,其中,所述壳体背面设置有与所述壳体背面压紧的夹子用于将所述记录仪夹持于使用者的被夹持物上,所述夹子上设置有摄像镜头,所述夹子内设置有柔性电路板连接所述主控电路板。本实用新型通过在记录仪壳体背面设置与壳体背面固定连接并与壳体压紧的夹子,在夹子上设置有摄像镜头,使得夹子能将执法记录仪主体牢固的固定于使用者的口袋内,同时又能完成摄像功能,佩戴方便简单,在执法运动过程中不会严重晃动,保证了拍摄效果。
【IPC分类】H04N7/18, H04N5/76
【公开号】CN205305006
【申请号】
【发明人】吕宗利, 杨时伟
【申请人】深圳中盈创展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6月8日
【申请日】2016年1月4日